第164章 《明官員胥吏致仕、丁憂、停職、開除適用條例》(中)(第2/2頁)

朱明祖訓定大明以孝治國,對丁憂的事一向很支持,允許官員在祖父母、父母去世後守孝丁憂,但這在朱允炆眼中,這件事雖附和孝道,但簡直就是在靡費國力!

因為官員在丁憂期的時候,朝廷是要給他俸祿的,數額為在職時的一半。

“年給半俸。”

這是洪武年留下的記載。

而官員丁憂去了,他的位置空著怎麽辦?朝廷還要選材來充任,而這個丁憂的官員是因為守孝才離職,不算犯法,又不能取消他的官身怎麽辦?

等到丁憂期滿回地方省府或吏部報道的時候,朝廷就要給他安排位子,沒有同級的位子就提拔半級安排,沒有半級的位置那就等,等到第一個空出來的位子就安排過去。

好比一個刑部的正五品郎中回家丁憂,回來後等了三個月,等到一個禮部從四品的位置是第一個空缺,那這個官員就去禮部當官。

真是可笑!

而最讓朱允炆無法接受的,就是洪武年有一個倒黴蛋連續丁憂了十二年!

祖父母、父母先後病逝,連著往來奔喪的時間,等這個玩意回朝述職的時候,吏部的官吏都不認識他了!

“丁憂制要改。”

朱允炆毫不客氣地說道:“太祖皇帝作為天下人的君父,賓天的時候百官和百姓只守了三天的孝,便是朕和眾親王,也不過才守了百日罷了。

太祖這麽做,是希望天下的官員盡心國事,不要為了他一人而六部空堂、朝廷怠政,太祖愛民之心日月可鑒,朕自然希望天下的官員都能像太祖學習。

既然做了官,那就是百姓的‘父母’,若人人都為了自己守孝道,而致百姓與水深火熱之中,這還配做官嗎?

朕要改了這個規矩,丁憂的時間,都按照朕的標準,百日!丁憂期間,朝廷給全俸,其職務暫由副手充任,不在另選人安排,待丁憂結束後直接官復本職。”

按照皇帝的標準丁憂!

這下你們沒脾氣了吧,人家朱允炆說的有道理啊。

你們不都口口聲聲說皇帝是天下人的君父嗎,太祖皇帝賓天的時候,你們才守了三天的孝,怎麽到你們親爹那就非要守三年?

怎麽著?皇帝這個爹就不是爹了?

天地君親師,皇帝老子排你親爹前頭,這個順序也是你們定的吧,忠孝仁義,忠排在孝前面,這也是你們自己定的吧。

還有什麽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