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夏日最後的和聲】第三章 名委托者(第6/8頁)

得。雖然我對這個“朋友”也抱有很大的疑問,但我至少沒把它理解得那麽扭曲。一句“朋友”至於飽含JQ嗎?如果要把這種事情登上《藍天之夢》該怎麽寫,《一場庭辯制造了一對女朋友》?

我是搞不懂了,忙對天琳說:“天琳,你趕緊過來聊聊吧,你那天到底跟萬雪霏形成了什麽關系。”

夕夕在一旁附和著點她那圓圓的腦袋,而天琳仍對著電腦屏幕十分入迷,說:“等會兒,我正在看你們說的這些。”

她正在看?

我湊過去瞄了一眼,帖子標題竟然真是這樣:《萬雪霏?王天琳?誰才是真正的女孩!?》我囧!到底誰寫的,他以為在競爭〇級女聲!?

“哈哈,太好玩了。”天琳擊掌笑道。

拜托,這種事情就別當兒戲了吧,天琳你是不是該向廣大人民群眾解釋清楚呢?你可是和他們心目中的偶像配成了一對啊。

“這有什麽好解釋的?過段時間就沒人說了。”天琳說。

“那你至少告訴我們,你是怎麽跟萬雪霏勾搭……不,交往上的?”

“那還不簡單。”天琳笑著坐在原位,身子一仰向我們訴說道,“其實那天我是去後門找證據的,找了半天沒找到,搞得一身臟兮兮的。萬雪霏從窗戶中看見我,問我在做什麽,我說我在尋找打架事件的證據,她聽了說她可以幫我作證。”

“就這樣而已?”我問道。這怎麽就成為朋友了?

“可是她有個條件。她說後台很簡陋,連鏡子都沒有,所以讓我去後台幫她試新演出服。我就照辦了。”

挺普通的交往嘛,就我看沒什麽特別的,一旁的夕夕居然拿筆記得比計算機都快。

“在後台,萬雪霏給我看了不少漂亮衣服,還請我喝茶呢。但在她換衣服的時候,忽然有男人跑進來了。”

“什麽!?”

“她差點走光。這下可麻煩了不是?她是偶像,這種事情傳出去肯定會鬧大。所以我就把那些人罵走了,還幫她頂替了換衣服的角色。”

“你你你說啥!?”我忙打斷道,“天琳,你是說,讓人家以為正在換衣服的人是你,而不是萬雪霏!?”

“對啊。”

“那你自己的清白怎麽辦啊!”

“我騙他們說我是男人,無所謂。”

我默了。

夕夕也默了。

男女朋友的緋聞就這麽被制造出來了,但這總比走光緋聞要好。

怪不得萬雪霏認了天琳這個朋友,天琳真是太夠朋友了!女孩之間竟有這麽真摯的友情,讓夕夕流下了熱淚,連我這個男性朋友都被深深感動了。

“沒什麽大不了的啦。”天琳說,她根本不以為然。

這種事情絕對不是一個普通女孩能輕易做到的,天琳你不愧是我們的班長,不愧是我們王牌庭辯隊的主辯手,不愧是實驗中學的罵街女王。我趕忙對夕夕說,就算認為這個新聞相當震撼,也別寫出來了,幫她們兩個保密。夕夕在涕零中答應了,真幸虧她是個好說話的小弟弟。

夕夕剛要走,天琳讓她留下來打完鋤大D再回去,因為今天蘇可不來。但夕夕說要忙著籌備第48期《藍天之夢》,沒有什麽時間,必須回編輯部,就走了。天琳便讓我喊斯文來。

於是我撥通了斯文的電話。

“喂?”

“葉子,幹嘛?”

“上來打牌。”

“我正在去寒露時分呢。”

啥?

“你去那裏幹嘛?”

“今天是周末,我去看看你們所說的那個偶像演出啊!”

“你也感興趣的?……”

接下來斯文的聲音分外激動:“你沒聽說嗎?網上寫了!萬雪霏的新演出服中有一套是女仆裝!”

我忙小聲問天琳,那天在後台試衣服有沒看見女仆裝。天琳說好像有,她還試穿了。我趕緊掛了電話跟天琳說,她試穿了女仆裝的事情絕對要對所有人保密。

最後我說:“都不來活動室了,那怎麽辦?能來打牌的只剩下蔡聾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