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4章 所謂神官,所謂神社(第2/2頁)

一旁是間側置的房屋,不大,只有神殿本殿三分之二的大小,面向神庭的方向被掏空了一半,形成了一個類似售賣台一樣的屋子,裏面架有一排排貨架,可在規定祭祀日,或是鄉團舉辦大行活動時進行一些諸如售賣護身符、幫人解簽算命的活動賺些外塊。

神社中栽種的神木在商品屋的對面,因為年代足夠久遠的關系,已經長成了參天大樹,樹身非常寬,沒有三五人休想將它完全抱攏。

神社入門的位置處有著凈手台,用來凈手凈口的水源來自地下的泉水,也不知道當年建立神社的老秦家祖先花費了多大的工夫才完成了這一切。

之後是條甬道,通向十數米開外的靈地——或者說公墓,一座座或大或小的石制墓碑聳立在墓地之中,供附近的後人前來參拜、祭祀。

這,便是小型神社的悲哀了,為了維持生計,不得不接受一些一般神社不會受納的業務。

比如,成為墓地,負責鎮靈。

當然,也不排除一些攤派就是了。

畢竟島國的神社性質比較神奇,因為其沒有街道辦事處之類的最底層組織的關系,在明治維新之前,有很大一部分神社是充當著社區居委會的職責的,不僅要管理人口登記、死亡注銷,還要管理治下民眾思想,以及宣傳大名政策之類的業務。

反正雜的超乎想象!

這也是為何神社能夠拿到公奉的另一個原因所在。

否則就一個祭祀神明的職能,指望隨便一個神社就能受到承認?想得不要太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