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陳雲孟作為書中男主,長相自然是沒的說。跟林芽這種鳳眸的拂柳美人不同,他屬於那種杏眼的活潑可愛型。

也正是陳雲孟長得好看,又是夫子的兒子,書院裏大多數女子才都愛圍著他轉。

林芽腳步往後撤,大半身形被門框遮住,再加上大家的注意力全在賀眠跟陳雲孟身上,完全沒人看到外面還有人。

此時講堂裏陳雲孟站起來非但沒平息議論聲,反而讓更多人對賀眠不屑,說她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自作多情。

陳雲孟聽大家還在說,立馬鼓起臉頰瞪向賀眠,語氣很沖,“你解釋一下啊,她們都誤會了,說你是被我拒絕才跳的河,其實我就只是拿你當朋友而已。”

就像他跟所有人玩的都好一樣。

陳雲孟特別委屈,人緣好能怪他嗎?都怪賀眠,那麽笨還非要喜歡他。

賀眠看著面前咋咋呼呼沖她生氣的男主,怎麽看怎麽別扭,身心抗拒,本能的不想跟他搭話。

她對於這個世界的男子實在欣賞不來。

原本賀眠就不喜歡陳雲孟的性格,而且以她顏狗的眼光來看,比起男主她更喜歡自家的林芽,美的清新脫俗,美的古典恬靜。

所以賀眠是既不喜歡陳雲孟的性格又不喜歡他的長相,更不想跟他做朋友。

“你說呀。”陳雲孟見賀眠沒動靜,直接離開凳子伸手要去拉她胳膊,擡起下巴不耐煩的催促,“不然我以後也不理你了。”

畢竟這個書院裏就他願意跟賀眠說話,以前只要他這麽說,賀眠早就他說什麽是什麽了。

可惜的是此賀眠非彼賀眠,她壓根就沒去聽陳雲孟在說什麽,只是把他徹底忽略掉,轉頭將講堂裏的人看了一圈,發現裏面並沒有女主。

也是,按時間線來說,女主應該會再晚幾個月才入學。

到時候她將以聰明的小腦瓜驚艷全書院的所有人,上到夫子下到同窗,成功俘獲男主芳心,然後兩人開啟相愛相殺的感情線。

賀眠剛從書中劇情裏回神,余光就撇見嬌小活潑的男主伸手要拉她胳膊!

臥艹!

賀眠嚇的直接彈跳開,雙手抱懷,防狼似的,“說話歸說話,別動手動腳的,咱倆又不熟。”

這要是被男主摸胳膊了,自己膈應不說,更重要的是能被他的那些備胎們用眼刀活活削成片。

以前女配過的那麽慘,被同窗處處針對,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男主施舍愛心離她太近,這才被人集火。

賀眠反應太大了,陳雲孟愣在原地,杏眼睜大上下打量她,食指反指自己,“賀眠,你沒生病吧?居然連我都不認識了。”

“該不會腦子泡在水裏,泡失憶了吧?”

底下不知道是誰說了一句,大家嬉笑起來,“本來就不聰明,這會兒連人都不認識了。”

“賀盼,你姐不會腦子泡壞了吧?”

有人扭頭看向坐在最後的賀盼,此時她恨不得把腦袋埋在書底下,當做沒聽見。

賀盼跟賀眠不合大家都知道,這會兒就是故意的。

“她才沒有——”失憶她聰明著呢!

賀盼把書撂下,正昂著脖子要說話,就聽賀眠揚聲說,“對,我掉河裏的時候磕著了後腦勺,現在誰都不認識。”

賀眠立馬順著她們話說下去。裝失憶可是跟過去生活告別的最好方法。

她真是個機靈鬼!

“怎麽可能,假的吧。”陳雲孟不信邪的踮腳把自己精致的臉蛋湊到賀眠眼前,頗為自信,“那我叫什麽?”

“不知道別問我失憶了。”賀眠狗的不行,打算在書院裏將失憶徹底裝到底,只要提起曾經那就是一問三不知。

別問我沒愛過,不然就是失憶了。

她提起書袋隨意找了個沒人坐的空桌子,覺得渾身輕松。

女配以前活的憋屈,既然現在這幅身體住的是她,那賀眠肯定不會按著她的方式活。

女配喜歡陳雲孟,她可不喜歡,自然不會慣著他,何況長相又不是她喜歡的那類。

陳雲孟頭回被賀眠無視,一時間站在前面臊的臉蛋通紅,有些下不來台。

以前賀眠都是追著他粘著他,什麽時候這樣冷落過他?

陳雲孟心裏不是滋味,脆鈴的聲音格外清晰的在講堂裏響起,顯得有些刺耳,“賀眠你該不會是因為我不喜歡你,你覺得丟人,故意裝失憶的吧?”

賀眠看鬼一樣看他,心說這就是男主的金手指嗎?連她裝失憶都知道。

陳雲孟看賀眠這個表情就覺得自己猜對了。

正要洋洋得意再說她兩句的時候,卻發現講堂裏大家原本集聚在他身上的目光全都看向門口。

陳雲孟納悶的扭頭往後看,心裏不高興,不知道是誰搶了他的風頭。

“他是新來的嗎,長的真好看,還有顆淚痣呢!”

“看起來文文靜靜的,跟我家裏不討喜的庶弟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