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絕妙的公關藝術(第2/3頁)

晚上九點,事情發酵不到十二小時,有一個以“嘴臭”聞名的微博大V發聲,花式罵梁柳青。

他罵人的角度比較特別,不是從梁柳青的人品問題上入手,而是直接質疑她的能力。

“嘴哥吃了滿嘴瓜,有句話不吐不快。不是?大家都是眼瞎的嗎?這種時候還需要分析個兩三頁?這一看就知道是梁柳青那一邊有問題啊!

“看看這兩首歌的質量,說它們是一剛出道的小新人的作品?別搞笑了好嗎!這就好比說是一十八歲的小孩能獨立寫出一部諾貝爾文學獎巨著一樣。

“笑掉人大牙了!

“這才幾年而已,方少儀的目光就這麽短淺了?

“要炒小新人的創作才華就炒唄,但你好歹適度啊!炒一個這麽大的,可不就過勁了?一下就能讓人看穿好嗎?”

底下很快有一群吃瓜群眾聞訊趕來。

熱評第一條比較微妙:“罵人之前先看清楚,青青什麽時候說那兩首歌是她的作品了?她的團隊什麽時候認了?”

這話看熱鬧的吃瓜群眾就不樂意聽了。

哎這不是你們自己炒出來的嗎?怎麽這會兒還否認了?

互聯網是有記憶的,等著!我這就去截圖瘋狂打腫你們的臉!

可等到去截圖了眾人就發現……嘶,事情好像有點微妙!

大家的確都在傳梁柳青本人就是聽潮人,梁柳青的粉絲們也是這麽自嗨的,可是梁柳青本人以及她的團隊裏有人明明白白地承認過嗎?

好像沒有。

梁柳青從頭到尾都沒說一句話。唯一算是有點引導性的,就是方少儀被小報記者堵住的那一段回答。

她是怎麽說的來著?

說梁柳青的確有在嘗試自己創作,說她的作品不會冠自己的本名,因為她現在年紀小,眾人可能對她有固有的刻板印象,可能會因此影響到他們對她的作品的看法。

有說梁柳青就是聽潮人嗎?

沒有吧?

假如有的話,好像也是網友自己腦補的?

我什麽都沒說,是你們自己誤會了!

真是玩得一手好節奏!

就差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了!

她是不是把所有網友都當傻子?

不過說梁柳青不是聽潮人……這又是想幹什麽?

吃瓜群眾心裏正有些微妙時,方少儀工作室發聲了。

方少儀工作室V:“針對我司藝人梁柳青的專輯‘青青柳色’中兩首主打歌被指控侵權一事,我司已盡數調查清楚,並做出如下聲明:

“首先,兩首歌都是經紀團隊直接向‘聽潮人’本人購買的,對方出具了版權聲明[圖][圖]

“我們很看好這兩首歌,再加上從未想過有人能造假版權證明,所以並沒有二次查證。這是我們工作團隊的失職,今後我們將以更加嚴謹的態度來把關工作中的每一細節。

“其次,網上盛傳‘聽潮人’就是我司藝人梁柳青的說法,乃不實言論。

“我司藝人梁柳青的確正在嘗試創作,也的確化用了藝名。事實上,‘青青柳色’專輯中的最後一首,《十八歲的陽光》,作詞作曲人‘邊柳’就是梁柳青本人。

“我們之所以一直不願意明說,是希望尊重梁柳青本人的創作意願。但當流言本身已經威脅到她本人的名譽時,我們決定不能再沉默下去。

“附圖梁柳青正在創作中以及《十八歲的陽光》的初稿[圖][圖]

“最後,因我司工作失誤而造成的藍星圖書館的損失,我司深感抱歉,也願意承擔責任。

“我司即日起將主動下架《故夢流年》和《我的驕傲少年》兩首歌。對於這兩首歌已經產生的收益,我司將盡數賠付給藍星圖書館一方,並願意賠償對方的損失。

“倘若藍星圖書館接受,我們也願意按市價支付這兩首歌的表演權。

“原創不易,我們對任何侵權行為零容忍,堅決維護創作者的創作環境,也請廣大網友繼續監督。”

一串長長的聲明,不知道炸出了多少人。

這聲明裏的信息量未免太大了。

事情其實都是“聽潮人”一手策劃的?經紀團隊不過犯了失察之過?

梁柳青真的在創作,只不過不是以“聽潮人”的身份?

有相信這份聲明的,尤其是梁柳青這方的粉絲們。

——嗚嗚嗚嗚嗚我就知道青青不可能是那種人!《十八歲的陽光》我也很喜歡,沒想到“邊柳”就是我們小仙女,嗚嗚嗚我這就去單曲循環一百遍!

——姐姐們,你們工作倒是認真一點啊!害我們青青受了那麽大委屈。抱抱青青。

——別的不說,經紀人團隊真的很有擔當了。事情才發生多久,她們已經把所有事都處理好了。

——我去查了,各大音樂平台上,那兩首歌真的都下架了。

——嗚嗚嗚太難了,我們青青真的太難了,怎麽這麽倒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