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林斐衣服全是休閑裝,沒有能在正式晚宴上露面的正裝,晚會當天下午傅施閱帶他去了一家私人定制的西裝店,位於市中心的某個高端寫字樓,從門牌到裝修一水的英倫復古範。

老板是位普通話不標準的華裔,之前在國外開店,平時只接上層社會的預約單,瞧見林斐眼睛發亮,不止人靠衣裝,衣也要靠人裝,穿這麽寬松都能瞧出天生衣架子,要穿上西裝,那效果得炸街!

老板帶著林斐進了樣衣間,迫不及待地挑一身西裝遞給他,“試試這套,你年紀小,不能穿太死板的。”

趁著林斐試衣服的空閑,老板朝著傅施閱笑著調侃,“傅先生,以後這樣的可以不預約,你多帶幾個來。”

傅施閱靠著沙發,翻幾頁手中時尚雜志,“嗯,今天這套應急,等會給他量尺寸,春夏秋冬的各做幾套,他最近喜歡打馬球,不能太正式,休閑一些。”

老板拿著筆記下來,“我預約單都排到明年了,先給您插個隊,這是你侄子還是你外甥?看著像未成年。”

傅施閱擡起眼,聲音冷淡,“情侶。”

“啊?”老板一臉不可置信,看向試衣間,“這也看著太小了吧!”

傅施閱合上雜志,隨手撂在茶幾,不鹹不淡地問:“店還想不想開?”

“你們真般配!”老板隨機應變,感嘆道:“從來沒有見你帶別人來過,我還以為你是那種不談戀愛只拼事業的人。”

說完他發覺,傅施閱根本沒看他,而是直勾勾的看向他身後,老板回過頭,忍不住嘖嘖幾聲。

傅施閱看慣林斐衛衣牛仔褲,寬松隨意,乍看這一襲顯身條的西裝,與往日對比強烈,好幾秒愣神。

林斐身高不算高,勝在少年那種清瘦感,深藍色的西裝用料講究又輕便,線條明晰但不硬朗,英氣勃勃,勾勒腰身削瘦顯眼,配的是條略修身西褲,露著的腳踝幹幹凈凈,整個人金貴又漂亮。

他依舊站沒站相,兩手抄在褲子口袋,渾然不覺自己好看,“傅叔叔,能走了嗎?”

傅施閱盯著他瞧一陣,略一沉吟,決定以後要好好捯飭他,“差個領結,我幫你挑還是自己挑?”

林斐走到亮著橘色燈光的櫥窗,回過頭看眼傅施閱,“我想要和你領帶情侶款的領結。”

明亮直白的視線,像是一汪泉水流進傅施閱心裏,他不受控制地揚起唇,起身在櫥窗挑一支簡約黑色真絲領結,搭在林斐脖頸,修長的手指穿梭,有條不絮地打一個漂亮的蝴蝶式領結,邊沿鑲了細微的銀絲,燈光下隱約閃著光,如同點睛之筆,看著模樣更精致了。

老板嗅到戀愛的粉紅氣息,笑著說:“哇!你們兩太恩愛了!”

林斐笑的像個沉浸在幸福裏的小狐狸。

如果這是一場殊死搏鬥,眼前這個男人掌控他的命脈,身懷利器,恃強淩弱,他深陷其中,無能為力,只有認栽一條路。

昨天的契機令林斐看到了勝利曙光,言語會欺騙,可心跳和身體反應不會騙人。

傅施閱是那麽的喜歡他,喜歡到不擇手段,毫無人性,這種喜歡就像是用鮮血澆灌出的黑色花枝,冰冷幽暗,絕望恐怖。

陰暗見不得光的感情,也是感情,如果感情能受理智控制,這世界根本不會有戰爭。

這份喜歡就是林斐的護身符,他身上的那股狠勁令他豁出去了。

要將鋒銳的刀刃變成紅色玫瑰,兇戾的豺狼心甘情願套上枷鎖,金制的囚籠變成向上攀登的階梯。

他依舊害怕,一想到傅施閱那天看他的眼神,不寒而栗,一定要離開這個男人,唯一的辦法是讓自己變的足夠強大,有足夠的實力解脫。

在那之前,林斐不能露怯,不能讓老虎覺察到伸進喉嚨裏的手,他喜歡溫柔從容的傅施閱,同樣真心實意想離開,半真半假,才能亂花迷人眼,難以分辨。

IT圈的晚宴很無聊,幹這行費心神,無論多少歲,一眼看上去都像三十四十的模樣,沒有禿頭發發福算老天保佑,傅施閱不喜歡與人握手,很少參與這類業內交流。

但業內對他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一是因為科銳聲勢浩大,技術牛逼,國內在科技這一行發展起步晚,頂尖的高新技術占不到甜頭,科銳算作一枝獨秀,做到全球頂尖,外匯賺的比人民幣多。

二就是傅施閱不像刻板印象裏的程序員,沒戴黑框眼鏡,也不穿格子衫,言談舉止斯文優雅,長的那更是占便宜,錢塘IT圈的顏值擔當不是白叫的,但凡他參加晚宴,無論什麽宴會,最終都變成個人獨家發布會。

所以今天傅施閱一進宴會廳,橫七八豎的目光掃過來,先瞧他,再瞧他身邊的伴侶,林斐坦然不卑不亢,伸手挽住傅施閱的手臂,有禮有節地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