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母親死後,伍仟曾想過離開這裏。他生於此,長於此,出去混過十年,然後回來了,即使再出去一次,即使這次永遠不再回來,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親人都不在了,又沒有朋友,去哪兒不是活著。

但他終究沒有走,而是選擇深居簡出,與世人保持距離。避免拋頭露面的理由有很多,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是個罪犯。在南方的某個醫院附近,伍仟偷走了一對從農村來大城市看病的父子的幾萬塊救命錢,然後開始亡命天涯。

在全國各地流竄了幾個月之後,他內心極度煎熬,疲憊不堪。終於,他下定決心,一路往北,風餐露宿,靠著一雙腿走到了寒城冷鎮,回到了T小區裏的老家。他告訴垂垂老矣的母親,自己厭倦了在外漂泊的日子,只想回家竭心盡力地侍奉老母,踏踏實實地安度余生。

伍母並沒有因為兒子的回歸而感到半點高興,相反,她根本不相信什麽“侍奉老母”一類的鬼話,並堅定地認為伍仟肯定在外面犯了什麽事,才躲回來的,就像當年一樣——十年前,正是伍仟惡劣的偷盜行為,把伍仟的父親給活活氣死。她恨透了這個混球兒,恨不得他死在外面了才好,死得遠遠的,眼不見為凈。

因此,伍仟回來這段日子裏,她一直在偷偷尋找證據,兒子犯罪的證據,打算一旦發現,立即報警,把他關進監獄,免得在外面害人。

然而很遺憾,沒多久,她就死了,胃癌晚期。在她死後,伍仟把她的骨灰隨意撒在郊外的小河裏,而且以廢紙的價格賣掉了她一輩子積攢下的知識財富——滿屋子的書。要不是手續煩瑣,伍仟擔心太過招搖被警方盯上,說不定這套房子也會被他賣掉。

伍仟很快花光了搶來的錢以及母親留下的少許積蓄,再次陷入窮困的境地。貧窮使人發瘋,再說伍仟本來就是一條瘋狗。隱藏了很長時間的獸性又隱隱發作了。他每天站在陽台上,俯視樓下不斷經過的行人,如同巨鷹觀察一個個新鮮的獵物,伺機而動。

就在這時,發生了一件改變他命運的事情。

那是他第一次出門捕食。在小區裏,借助夜色的掩護,他尾隨一名女子進了單元樓,然後在她打開門的瞬間從背後撲了上去。那女子在倒地的瞬間按開了電燈。

四目相對。伍仟頓時獸性大發,將她按倒在地,企圖實施強暴。出乎意料的是,那女人幾乎沒有反抗,只是默默流淚,並且在事後將他緊緊抱住,用身體的溫柔包容了這個四十多歲的男人。那一刻,伍仟嗜血的獸性消失了,從未體驗過的愛憐使他像只孱弱的小獸一樣蜷縮起來,渾身瑟瑟發抖。那種久違的喪家犬似的卑微感籠罩下來,他竟懦弱地哭了。

伍仟被徹底征服了,就像野馬找到了主人。當他了解到菲菲其實是名妓女後,不僅沒有任何嫌棄,反而深表同情。他認為自己和她是同一類人,是這個世界的棄兒,毫無希望地活著。這種認知在他看來就是愛情,而且是他的初戀。

從那以後,他幾乎每天都要去她家,與她瘋狂做愛,體驗生命的洗禮和升華。他變得不一樣了,並立志要把她從泥潭裏解救出來,帶她離開這裏。

也就是這時候,伍仟發誓要幹票大的。要是以前,他想都不敢想去搶劫珠寶店。他認為,是愛給了他信心和勇氣。為了可能存在的幸福未來,必須放手一搏。

沒想到的是,他竟然一搏就成功了。那天,他帶著一把從黑市買來的銀色手槍闖進了市中心的珠寶店,在沒有受過任何訓練也沒有提前做任何準備的情況下,極為敏捷地搶劫成功,並順利駕車逃脫(那輛二手桑塔納是他花光所有錢的原因之一,不到一萬塊,毛病多得嚇人,但他特別喜歡)。事後,他對自己所表現出來的“專業性”感到吃驚。平時,他無非喜歡看一些犯罪電影,電影教給他的只有一點:冷靜。

他辦到了。在外面躲避了兩個月之後,他帶著一大包珠寶回到家,興沖沖地跑去找菲菲,卻恰逢她不在家。失望的他在回家的路上意外得到了一個消息。他“死”了。

暖氣鍋爐房裏發現了一具男性屍體,警察在現場找到了一張身份證,竟然是他的。這張身份證在不久前莫名丟失了,沒想到居然會出現在這裏。一種不祥的預感占據了他的頭腦,於是他決定先躲起來。他匆忙回到家,把槍和珠寶藏好,然後就匆匆出了門。在電梯口,他遇到了鄰居華鏡,刻意壓低了帽檐。

來到地下車庫,他發現自己的汽車竟然不見了。他意識到有人盯上自己了。保險起見,他在車庫裏挨到了天黑,借著夜色的掩飾去了菲菲的家。他無家可歸了,如果這世界上只剩一個人會收留自己,那必定是菲菲。然而到了菲菲家,他再次被震驚了。菲菲,那個他深愛著的女人被人掐斷了脖子,全身赤裸被捆綁在暖氣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