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女兒報夢

當時高艷萍走的時候已經結婚,而且還有了一個不到兩歲的兒子。如果不是的因為高艷萍婆家條件不好,為了結婚還欠了一屁股的債,她實在是舍不得離開自己的小兒子去外國打工。

不過當年她和勞務公司簽訂的是一個兩年的合同,所以按照合同規定,高艷萍在韓工作滿兩年之後就可以回國了。

她當時想著自己只要出去幹上兩年,少說也能掙個三四十萬回來,到時所有的難題就都解決了。於是她這才在傾全家之力湊齊了給勞務公司的6萬塊手續費後,獨自一人去了韓國。

可從此以後,高艷萍就和家裏失去了聯系,起初高艷萍的丈夫是通過勞務公司和妻子有書信的上往來,可每次都收不到高艷萍的回信。

剛開始公司的解釋是說,因為這些書信都是由人帶到韓國去的,所以時間緊張,高艷萍根本沒有時間寫回信。雖然這個理由有點牽強,可是畢竟高艷萍的家人對韓國的情況不太了解,自然是他們說什麽就是什麽了。

可就在高艷萍離家去韓國打工的第七個月裏,勞務公司突然來電話說,高艷萍在韓國時因為操作不當被工廠裏的機器給電死了。

這對於黃老太太他們全家來說,那可是驚天的噩耗,他們怎麽也不敢相信人就這麽沒了。可因為這是一起跨國的勞務糾紛,他們一家人要想去韓國和對方的工廠打官司,那絕對需要一筆非常大的費用。

對於高艷萍的家人來說,如果他們家能拿出這麽一大筆錢,那就根本不用高艷萍去韓國打工了!

事情發展到最後,他們連高艷萍的屍體都沒有領回來,只能任其在韓國被火化。

當初高艷萍在簽訂勞務合同的時候,其中有一項就明確指出,如果甲方在韓國出現任何的意外事故,所有責任全由甲方自行承擔。因此勞務公司不肯支付他們家人去韓國的領回骨灰的各項費用,只能讓他們家裏自行承擔。

而韓國那邊又必須是直系親屬才能領回高艷萍的骨灰,所以最後高艷萍的丈夫一想:反正人也活不過來了!所幸就不要骨灰了,這樣還能省下一筆不小的費用。

黃老太太雖然有心想去領回自己女兒的骨灰,可惜的是她自己既沒有那筆錢,也沒有能力獨自一個人去韓國。而且她丈夫死的早,自己除了高艷萍之外還有一個小兒子,當時還在上初中,家裏根本離不開人。

再說了,別說是去韓國了,就是讓她去外省她都不知道該怎麽走!最後這事兒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時間很快就過了15年,黃老太太跟著兒子來到我們這裏定居。而高艷萍的兒子也都已經上高中了,她的戶口也因為她丈夫要再婚被注銷了。唯一對她念念不忘的只有黃老太太一個人,因為她始終覺得自己的女兒當年死的不明不白。

可隨著黃老太太一年比一年的老去,她也明白這也就是她自己心中的一個執念罷了,也就沒有過多的奢求。可誰知就在半個月前,她突然夢到高艷萍哭著對自己說,她想回家,說她在一個又濕又冷的地方……

黃老太太從夢中驚醒後,發現自己早已經是滿臉的淚水。初起她以為這只是因為自己過度的思念女兒造成的。可是之後她卻接二連三的做著同一個夢,在夢中高艷萍說的也都是同一句,“媽……我想回家,我現在在一個又濕又冷的地方……”

老人本身就很信鬼神,再加上如果只是一次兩次可以說巧合,可是連著幾天都做同一個夢,黃老太太就感覺這事兒肯定不簡單。

於是她就托人打聽,看有沒有會“看事”的高人給自己解一下夢,看看女兒到底是什麽意思?可是找來找去,那些能“看事”的人說的都差不多,意思就是高艷萍想回家,而且她的屍體不知道什麽原因並沒有被火化。

黃老太太一聽自己女兒屍骨還在,就想要將她從韓國接回來,為此她還找過自己的女婿。可是得到的答復卻是他也沒有辦法。

他態度很明確的說,“咱先不說去韓國接遺骨的費用有多少,主要的問題是誰又知道這屍骨在什麽地方呢?現在誰也說不清楚這個問題了!而且之前的勞務公司也早就已經倒閉了,咱們一句韓語不會說就去找屍骨?這也太不現實了吧?!”

高艷萍的兒子雖然同意接回母親的遺骨,可是他沒錢啊!他老子不出錢,他一個學生哪有這麽多錢啊?雖然他對自己的媽媽一點印象都沒有,可他還是希望能將那個叫“媽媽”的人從異國他鄉接回來的。

至於黃老太太自己的兒子,高艷萍的弟弟,也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爸爸了,一家的生活壓力已經很大了,他實在也拿不出多余的錢來完成老媽的的這個心願了。

最後黃老太太的一個親戚告訴她,自己住的那一片兒有個非常厲害的黎大師,是專門幫人尋找親人遺骨的,只是收費不低,不是一般家庭能承擔的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