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修羅仇道 第十五章 案中奇案(4)(第2/2頁)

“我們調查過,阮倩玲以前只是一個小小的按摩小姐,月收入不過三四千,而她的家又在農村,家中不可能給她提供如此豐厚的物質條件。如果這些東西是她自己買的,她哪裏來的這麽多錢呢?不知道費局長知不知道呢?”

面對聞南咄咄逼人的質問,費思明的額頭冒出了一層冷汗。

見此情景,聞南覺得時機成熟了,於是直奔主題:“這件事兒現在鬧得滿城風雨!沈市長那邊兒也聽見了動靜!在事情沒有影響到您的名譽之前,我希望您能對我坦誠一點,你為什麽叫洪鑫利送錢給阮倩玲?”

“唉……事到如今,我也不必再遮醜了。”費思明長嘆了一口氣,交代了他和阮倩玲之間的秘密戀情。

自從兩人墜入欲海後,費思明今天給阮倩玲買個LV的皮包,明天買條CUCCI的項鏈,工資雖然由妻子掌管,但只要局長說一聲,什麽東西都有人送來。但兩人頻繁約會,萬一被妻子和嶽父發現了,麻煩就大了。前思後想,費思明決定效仿漢武帝金屋藏嬌的做法,買套房子給阮倩玲,讓她變成自己的金絲雀。

可是現在的房價那麽高,一套兩居室的房子也要一百多萬,他要到哪裏去弄那麽一大筆錢呢?思前想後,費思明找到了洪鑫利……

“就這些?”聽完費思明的交代,聞南皺起了眉頭。

“我真的沒有殺阮倩玲。她出事的那天,我全天都和高也在一起,晚上十點多才回家。高也可以為我作證啊!”

費思明所說的高也是帝海市最大的房地產公司“帝奧斯置業”的董事長,也是帝海市有頭有臉的大人物。

很快,高也也被請到了派出所。

“是!是!阮小姐出事那天,費局長確實和我在一起。那天剛好是‘帝奧斯購物中心’落成剪彩的日子。費局長也是剪彩嘉賓之一。剪彩儀式,新聞上有播啊。就是那個什麽……哦,對了,都市台!那天我們剪完彩,就開車到陽光高爾夫打球去了。你們魏局長也在啊。”

事後,聞南向魏勁松確認過,案發當天,費思明確實晚上十一點多鐘才從高爾夫球俱樂部離開。那個時候,消防人員已經將阮倩玲家的大火撲滅了。

與此同時,甄雪那邊也傳來了消息,費思明為O型血,與死者陰道內的AB型血精液不吻合。

好不容易出現的轉機,就這樣沒有了。正當一切陷入了混沌的時候,一個徘徊在案發現場的男人,給案情帶來了轉機。

案發後的第五天,聞南在案發現場走訪證人的時候發現一個長得十分醜陋的男人鬼鬼祟祟地在案發現場徘徊。聞南於是便想上前詢問。可沒想到男人見到他,二話不說,撒腿就跑。不過他沒跑多遠,就被身強力壯的聞南抓住了。

那個男人叫做李有財是“禦典藏”小區的保安。

“都怪我色迷心竅!”審訊室裏,李有財腦袋耷拉、神情沮喪地說,“我第一次見到她就歡喜她!這個小騷貨!之後,我一天不見她一眼,心裏就像難受。”

原來,這李有財打從見了阮倩玲以後,便像丟了魂似地,整日魂不守舍,心情郁悶。

案發那天中午,阮倩玲曾經到別墅對面的24小時便利店買了一包瓜子,當時,李有財剛好在便利店買煙。那天,天氣很熱。阮倩玲穿了一件吊帶背心和一條熱褲,玲瓏有致的身材凸顯無遺,把個李有財看得哈喇子立刻流了一地。於是,色迷心竅的李有財決定鋌而走險,學田伯光,入室采花。

李有財交代說:“那天天黑以後,我故意拉掉了她的電閘,並以幫她修電閘為名,騙她打開門。進門後,我趁機將她按倒在了床上……完事之後,我就跑了!警察同志啊,我確實沒有殺人啊!”

“沒有殺人?那麽阮倩玲是怎麽死的?”聞南問。

“警官,你要相信我啊!”李有財一臉嚴肅地說,“那晚,我幹完那娘門兒,覺得有些後怕,就找了幾個哥們兒,喝了兩盅。我和那幫弟兄在一個燒烤攤一直呆到了淩晨三點。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阮倩玲家著火了!警察同志,我什麽都交代了!我確實沒有殺人,也沒有放火啊!”

聞南隨後傳訊了李有財說的那幾個人。他們的證詞和李有財如出一轍。並且燒烤攤的老板也證實,案發當晚,李有財確實在他那兒呆到了半夜。如此看來,李有財並沒有撒謊,他的不在場證明是成立的。

就在這時,物證科的同事也提供了一項新的證據。zippo打火機上只有受害人的指紋,沒有找到李有財的指紋。

莫不是案情分析有誤?聞南決定請甄雪重新驗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