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惡魔的囚籠(第3/4頁)

“然後你們就捏造了不在場證明的證詞?那,兇器呢?那把刀子你是從什麽途徑取得的?又丟棄到哪裏去了?”

在中國,那種匕首肯定屬於管制刀具,不會那麽容易取得。

“又不是手槍,花點力氣就能弄到。”嚴瑯陰笑著說:“網上訂購的。我留給對方的是假名和假的手機號,這種非法銷售刀具的網站,當然不可能跳出來指證我。拿到那把匕首的事情,我沒有告訴過任何人。後來丟棄到了宛天河內。”

“原來如此。”李隱沉吟了片刻,說:“如果那把匕首還在,也許可以成為‘生路’。不過現在也許不行了。”

“生路?”封煜顯皺眉道:“李隱,難道你認為,匕首可以殺死他們?等一下,這麽說來,嚴瑯當時在樓梯和電梯上看到的那把椅子,難道是公寓給予的‘生路’?如果有那把椅子……”

“公寓怎麽會給不是住戶的人生路呢?即使如此,這種生路也太難判斷了,完全不符合公寓對難度的平衡。”

“那你說生路是什麽?我們該怎麽做,才能夠解開這個血字?”

“李隱。”這時候深雨突然說話了:“我認為,生路提示應該在黎焚被殺害以前就給出了,否則不會有這種情形出現。那麽,你認為是什麽,李隱?你和他們夫婦在同學聚會上的對話,還有進入醫院後的對話,都可能包含生路提示。”

李隱不是沒有想過這點,他甚至懷疑會不會在同學聚會上,就已經獲得了生路提示。但是,不管怎麽想,也得不出一個結果來。之後的對話,有哪裏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呢?

其實,如果推斷出嚴瑯夫婦是兇手這一點比較難以做到,或許李隱會認為殺了他們真的是生路。可是,有了文倩的證詞,他們夫婦是兇手這點,就不是那麽難以猜測到了。就算沒有證據,但是殺死他們或許是最便捷的方法。而同學聚會上,文倩的一番話,就是智商最差的人也會對他們夫婦有所懷疑,這種生路也太沒有難度可言了。

還是說公寓考驗的不是難度,還是人性?考驗他們會不會對夫婦下手?如果能夠狠得下心來,就可以逃出生天?

等等!

李隱忽然想到了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太容易了。對啊,太容易了。文倩的證詞,現如今結婚的嚴瑯夫婦,加上王紹傑的鬼魂尋仇,很容易讓人產生出“兇手是嚴瑯夫婦”的想法。

可是……

兇手真的是嚴瑯夫婦?

雖然嚴瑯本人也承認了這一點,但是李隱卻感覺到有問題。當時他們的確殺死了王紹傑嗎?會不會對方還留有一口氣在?然後,被某個人闖入,將王紹傑殺害?

如果是這樣子,那麽,那個真正的殺人犯,或許才是這次血字的生路所在!

殺人兇手,會不會根本不是嚴瑯夫婦?

“你確定嗎?”李隱忽然問嚴瑯:“你確定那時候,你的確殺了王紹傑?確認他停止了呼吸和心跳嗎?”

“當然!”嚴瑯依舊警惕著李隱和封煜顯,說道:“當時我和汐月不斷朝著他心臟部位狠刺,這種傷勢,不可能有人存活吧?”

“我問你,有沒有確認呼吸和心跳停止!”

“我確認過。”這時候一直沉默的汐月終於說話了:“當時王紹傑的確是死了,心跳和呼吸都完全沒有了。如果這樣都不算死了的話……”

“也有可能當時在彌留之際吧。”李隱卻還是不太死心:“醫學上的確有心跳停止但依舊可以救回的病人,現如今醫學將腦死亡看做確認死亡的嚴謹定義。不過……”

其實這說法也很牽強。心臟連續被刺,呼吸和心跳都停止,怎麽看都是完全死亡了。這種狀態,很難說兇手不是嚴瑯夫婦。

按照他們的說法,薛龍和羅子強是嚴瑯所殺,而鄭華是汐月殺死,王紹傑則是他們二人合力殺害。也就是說,兩個人手中都有染血,尤其是王紹傑,完全可以將二人都認定為真兇。

李隱感覺到他的推理非常有問題,更何況就算是如此,誰是真兇呢?誰會去殺死王紹傑他們呢?無論怎麽想,都感覺不合理。

殺死他們絕對不會是生路,但是,這卻是目前唯一有可能是生路的生路。

難道公寓是利用這一點設計了心理陷阱?最不可能的,就是最可能的。最可疑所以最不可疑,因為最不可疑所以也就最可疑?

這樣也可以勉強說得通。

到目前為止,嚴瑯夫婦都還活著,如果真是怨靈索命,那麽只殺死住戶卻不殺死夫婦二人,很明顯是受限於住戶。公寓刻意將嚴瑯夫婦的性命保全,難道是逼迫住戶殺死他們?還是另有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