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從過去,到現在,到永恒(第2/4頁)

於是,二人就立即開始行動,汐月穿戴好衣服,忙著和嚴瑯一起擦掉留下的指紋,確定指紋都擦掉後,汐月又問:“你確定,你和他們來這裏,沒有人知道嗎?”

“嗯,沒有,今天是周日,他們強行逼我留在校內的,都沒有人知道。有人看到你和鄭華來嗎?”

“沒,沒有。”汐月抓起那把匕首,說道:“這把匕首一定要馬上扔掉!再看看,我們身上有什麽地方沾上了血沒有?”

雖然汐月身上有些地方沾上了血,但因為是內衣所以不要緊。倒是嚴瑯,身上沾上不少血,所以汐月讓他脫下了上衣,裹成了一團。

最後,二人離開了這個大禮堂,奔出校園。因為是周日,學院內的人很少,沒有幾個人目擊到他們。

“聽好了。”離開校門後,汐月立即拉著嚴瑯的手說:“如果到後來警方問起,我會給你做不在場證明,就說,我後來早早結束社團活動離開學院,結果在附近遇到了你。接著我們就一直談談笑笑,還一起逛街。我們必須要把口供對好,否則的話就不得了了。”

畢竟,最初如果還可以算正當防衛,後來殺王紹傑,就是絕對的謀殺了。二人是同時揮刀刺下,所以,也不知道王紹傑到底算是誰殺的。

如今,二人共同背負著殺人罪行,可以說,已經是命運共同體了。在這種狀況下,也無法再分彼此了。

那之後,燒毀了血衣,將匕首扔入了宛天河。二人仔細回憶了一天的所有行程,計劃好了適當的口供。

然後,到了周一,四個人的屍體被發現後,立即震動了全校。王紹傑的父母更是無比震怒,由於他的這番背景,所以警方立即追查,並由於文倩的密告發現了那些照片,從而鎖定了嚴瑯為第一嫌疑人。接著,汐月挺身而出為他作證。二人的不在場證明倒是無懈可擊,因為二人已經反復演練了多次。最後,由於這不在場證明,警方只好放了嚴瑯,另外追查。也好在王紹傑這個人橫行霸道已久,招惹的人也不只有嚴瑯一個,所以警方也分成很多線索調查。

嚴瑯當時從警察局被放出來的時候,內心也是緊張不已。

自那以後,他和汐月就變得極為親密起來。畢竟,汐月很清楚,嚴瑯為了她背負了殺人罪名,如果不是因為她,事情不會變成這個樣子。所以,她一直都和嚴瑯互相扶持著。希望二人可以一起熬過去,熬過這段黑暗的歲月。

不過,二人雖然開始親密聯系,可是不敢在人前表示出來,汐月的證詞之所以有效,就是因為她和嚴瑯平時幾乎沒有任何交情存在。

畢業以後,二人就更加緊密地待在一起,也因此斷絕了和其他同學的聯系,盡量希望和過去徹底告別。

每一年,每一日,他們都感覺到很煎熬,只有擁有彼此,才能稍稍感覺到安慰。無論王紹傑如何罪惡,他們畢竟是殺了人,是犯下了罪行。只是,嚴瑯並不後悔,如果再讓他選一次的話,他一樣會殺了王紹傑。

嚴瑯向汐月求婚,是在一個黑夜,二人坐在了一個公園的秋千上看著夜空劃過的流星群。

“汐月,”嚴瑯當時突然就傻傻地說道:“你,能夠和我在一起嗎?為了你我一定會好好工作的。”

“在一起?在一起是說……”汐月明知故問地逗弄他:“你這話我聽不明白啊……”

“我是說,希望日後,無論經歷什麽,都可以和你一起分享。啊,總之我不是很會說話,但是,我會對你好的,一定會的!”

汐月低下了頭來。她此時也很清楚,自己的命運已經和嚴瑯被緊緊銬在了一起,根本密不可分了。

“我和你,一起殺過人。”汐月默默地說:“即便如此你也有信心,可以讓我們獲得幸福嗎?誰也不知道,將來警察會不會查出什麽線索,如果我和你在一起的話,警方也許會注意到我們。”

嚴瑯也知道汐月說的是實話,一時沉默了。

“你的遊戲劇本寫得很不錯,”汐月突然開口道:“我上次看過了呢。是你自己編寫的嗎?”

“嗯,是……是的。你喜歡嗎?”

“很喜歡。想不到你也能編寫出那麽有趣的遊戲,你可以考慮將來在這方面發展一下啊。嗯,好像說遠了。”

嚴瑯注視著天空中的流星群,喃喃說道:“可惜人生不能像遊戲一樣順利啊。不過,能夠和你在一起,像現在這樣,對我來說真的好幸福。你知道嗎?汐月,那個時候,看到你要被他們四個侮辱的時候,我就把一切都豁出去了。我只知道,絕對不能讓你被他們糟蹋,一定要保護好你。那麽想了以後,我就那麽做了。那個時候,如果不殺了王紹傑,靠著他父母的背景,他將來一定還會折磨你。所以我一定要殺了他,只有殺了他,才能夠保護好你。不過你好傻,為什麽你也要來殺人呢?你明知道的,只要是為了你,做什麽我都甘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