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鳶尾花(第2/3頁)

大家都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直到,畢業前一年,那起血案的發生。

屍體,是在學校一座廢棄的大禮堂內發現的。王紹傑,薛龍,羅子強,鄭華四個人,都是死在禮堂內,他們生前有過劇烈的打鬥痕跡,其中王紹傑是明顯被利器刺中心臟而死,另外三個人,都是頭部被重創而死,似乎大禮堂內的椅子是兇器。而殺死王紹傑的兇器,在現場沒有找到。當時,是無意中被血腥味吸引的李隱經過那,才發現的。

死得最慘的人,絕對是王紹傑,他的身上有多處刀傷,眼睛睜得很大,完全是一副死不瞑目的樣子。這起案件迅速轟動了整個學院,乃至整個K市。畢竟死的是四名大學生,還是在學院內被殺害,社會影響自然非常惡劣,警方立即介入調查,並且也鎖定了兇嫌,就是嚴瑯。因為他平時總是被小弟一般驅使地跟隨在那四個人身後,案發的時候卻不在他們身邊,未免奇怪。而且他也有作案動機,畢竟他被四個人都嚴重欺負過。

不過,就在警方決定詳細調查這個線索的時候,千汐月出面為他做了不在場證明的證供。案發當日,是在周日,她說和嚴瑯在外面偶然相遇,所以二人一起逛街。而二人在一起的時間,恰好是作案時間範圍內。所以,千汐月就成為了嚴瑯的不在場證人。而千汐月和案件沒有利害關系,她本人和嚴瑯以前也並不熟悉,幾乎沒有作偽證的可能,所以警方采信了她的證詞。

最後,案件到現在還是沒有了結,王紹傑的父母都是不斷向警方施壓,可是依舊沒有線索。至今,還是懸而未決。

其實,當年在千汐月出面作證後,大家就基本上相信嚴瑯不是兇手了,一來他們認為嚴瑯沒有那個膽子,二來也想不出千汐月作偽證的理由。

可是,現在想來的話,如果那二人其實早就相戀,理由就有了。嚴瑯被王紹傑欺負,千汐月又被王紹傑糾纏,二人最後聯手殺死了那四個人,然後互相為對方做不在場證明。這完全是有可能的。

其實,嚴瑯後來也多次被警方詢問,因為不管怎麽看他的兇嫌都最大,如果不是因為有不在場證人,警方早就會將所有調查方向都集中在他一個人身上,甚至搜索他的家來尋找兇器了。二人事後結婚,估計也會被依舊追查此案的警察所注意。

像文倩這樣懷有這一懷疑的,恐怕也不在少數。

這個聚會,因為這個插曲,最後不歡而散。大家離開的時候,也都是各有心事。

李隱和子夜最後送別了彌真和林心湖。李隱顯得有些抱歉地對彌真說:“還以為,大家再度相聚會很開心,沒有想到事情會發展到這一步。”

“沒有啦,”彌真擺了擺手,說:“可以見到學長你我就很開心了,還有,我不會放棄尋找彌天的。無論如何都不會放棄。”

“彌天,”李隱回憶起那個陰郁的男子,不由問:“你有他的線索了嗎?”

“暫時還沒有。不過,我想今後會有的。”

“如果,你知道了彌天在什麽地方,一定要和我一起去。”李隱正色說道:“千萬不要一個人逞強,知道了嗎?”

“嗯,一言為定了,學長。”

彌真和林心湖遠離後,李隱感覺到身體疲憊起來,說:“好了,我們,回公寓去吧。”

子夜看著楚彌真的背影,突然說了一句:“她看起來很喜歡你。宴會的時候,她一共看了你三十二次。”

李隱吃了一驚,看向子夜,她居然看得如此清楚?

“你別誤會,子夜……”

“我沒有誤會。”子夜雖然說是那麽說,不過話語卻顯得冷了一些:“只是我突然發現,我對你的過去好像也不是很了解。你在你昔日的朋友面前,似乎顯得快樂一些了。”

“因為,我也不知道,自己還有多少時間了。”

這一刻,李隱終於回歸為那個恐怖公寓的樓長了。現在,他還有六次血字指示,為了子夜,又重新給自己增加了三次血字,但是李隱沒有後悔,畢竟他已經決定,即使到地獄最深處,也要和子夜一起度過。

至於彌真,他終究也只有辜負了。

第二天,千汐月醒來的時候,驚訝地發現,嚴瑯竟然在家。

“今天是你去上孕前課程的日子,”嚴瑯正在衣櫃內幫她挑選著孕婦裝,說道:“嗯,這件好呢?還是這件……”

“嚴瑯!”汐月突然說道:“我們,談一談吧?”

嚴瑯的手抖了一下,他知道,汐月果然是沒有辦法安心的。他放下衣服,回過頭說:“你,還在擔心昨天文倩的話?”

汐月雖然剛睡醒,但頭發並不淩亂,淡淡的眼影下,一雙幽如明珠的美眸,滿是憂慮和不安。她走下床,開口說道:“你也知道,警察始終沒有放棄調查那起案件吧?雖然我們對任何人都反復強調,是在畢業後開始談戀愛的,可是還是有人會察覺到。我感覺,警察會繼續調查我們,畢竟在你之後沒有出現過新的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