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為鬼魂送信(第3/4頁)

她的存在,實在是令人感覺到很可怕。

接下來幾天,雖然卡爾等人為防萬一還是繼續進行監視,但的確再也沒有發現上官眠的蹤跡。甚至也查不出她之前住在什麽地方。最後,認為她肯定是離開這一帶了,只能撤離。

4月13日,新的血字,發布了。

原本,李隱認為,上一次六顆人頭的血字指示,已經算是他入住公寓以來最特殊的一次血字了。但這一次發布的新血字,比上一次還要特殊。

而且,這一次的血字指示,內容非常長,也因為這個原因,血字非常小,基本相當於普通小說裏的鉛字大小。

“2011年4月17日,4月18日這兩日內,前往S市的空明山東邊的兩座別館,兩座別館相對而建,分別稱之為‘月影館’和‘日冕館’。公寓內單數號碼房間的住戶前往‘月影館’,雙數號碼房間的住戶前往‘日冕館’,為分別在兩個別館地下室的鬼魂送信。兩個鬼魂所住的地下室構造相同,鬼魂都是通過地下室內囚禁室門上的窗戶送出信,也是通過這個窗戶接受回信。住戶只要在地下室門口等待,鬼魂就會將信通過門上的窗戶拿出來交予住戶。送信必須要通過二樓正對另一個別館房間的窗戶,用房間內放在窗戶旁的伸縮鐵夾,送到正對面別館的窗戶中去,然後交到這個別館地下室去拿給另一個鬼魂。私自拆開查看、克扣,甚至偽造信件都是允許的,鬼魂不會知曉住戶對信件的處理。但是在4月17日,18日這兩日內,住戶不能拒絕接受鬼魂寫好送出的信,鬼魂一旦將信交予住戶,必須要在三小時內收到回信。同時,不能夠離開自己所在的別館。本次血字,不發布地獄契約碎片下落。”

這一次接受血字的,是李隱、子夜、上官眠、封煜顯、慕容蜃,以及新住戶白羽。

不可思議的是,這個血字……居然直接指明了鬼魂所在的地方!而且,還要幫鬼魂送信!

這可比上次的“六顆人頭”,還要來得詭異!時間僅僅兩天,然而,卻是要為鬼魂送信?這算是什麽和什麽?

只是……送信而已?不會去送信的時候,被鬼殺死吧?

明明知道鬼魂在哪裏,還必須要去,這任誰想到都會頭皮發麻。不過,既然血字直接這麽說,應該不會有生命危險,否則就是直接讓他們去死嘛。

關鍵,就在於,“必須寄出”,“必須收到回信”。

也就是說,寄出了一封信後,就必須要有一封回信。如果沒有的話,那麽後果如何?想想也知道了!

月影館和日冕館?

李隱上網調查後,竟然發現了這兩個館的新聞。是在二十多年前,曾經轟動一時的著名新聞。

月影館和日冕館,分別住著兩戶人家,都是非常有錢的人。兩戶人家都住著不少人,但是,因為各種原因,卻是互相仇視得很厲害。

然而,月影館的小姐曾未幸,卻愛上了日冕館的少爺任裏昂。未幸和裏昂二人陷入了熱戀,並且發誓要永遠相守。

但是,不久後,兩家人發現了二人在相愛,不禁都陷入震怒。於是,出現了和羅密歐與朱麗葉完全一樣的劇情。二人雖然有著強烈的決心,但兩戶人家都不允許二人相戀,將他們都鎖進了自家的地下室內。盡管二人都拼死抗爭,但是父母卻堅決不允許二人相愛。

而二人在地下室內,也日夜思念著自己所愛的人。所以,給對方寫信,拜托兩家的傭人,送到對方家去。每天都會寫信給對方,然後收到回信,知道對方也在堅持抗爭,並期望有著一天能夠和對方永遠在一起。

然而,有一日,傭人交換信的過程被發現了,因此,二人無法再通信了。這件事情,未幸和裏昂都不知道。所以,無法再收到回信的他們,都懷疑對方是不是屈服了。最後,在痛苦中,二人居然都選擇了自殺。

這起案件引起了轟動,一時間雙方父母被社會上無數人譴責,認為這種幹預子女婚姻自由的做法害死了兩個相愛的人。

想來,那鬼魂,應該就是未幸和裏昂。

二人在死了已經二十年後,卻還是在寫著無法寄出去的信,靈魂依附在那地下室中吧……而如今,卻變為了公寓讓住戶執行血字指示的場地。

究竟那二人的悲劇,是公寓一手安排的,還是公寓利用了二人?

“難得啊,居然查出了鬼魂的來歷?”子夜也看到電腦上搜索到的資料後,說:“不過,還不能夠確定,鬼魂是否就是未幸和裏昂吧?”

李隱自然也很清楚這一點。當初幽水村的事情,他可是難以忘記。血字中沒有說出那鬼魂的來歷,自然不能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