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血字指示的真正含義(第2/3頁)

辰振興最初是想把車開到山上來的,但是山路比他想象中還要坎坷,尤其是有一段碎石子組成的路,如果硬開過去,車子輪胎就會被弄破,所以只能把車停在山腳下了。逃跑也只能用步行了。

其實李隱雖然說分開跑比較好,但是他的心裏還是希望可以和人一起逃。平日裏健談風趣的他,在公寓裏人緣很好。其中,和夏淵的關系最好。當從嬴子夜口中得知他死了以後,也是難過了好幾天。他很難相信那個戴著眼鏡,永遠自信滿滿的夏淵,那麽簡單就死了。可這就是事實,任何一個住戶,都沒有生存的保障。

李隱成為新的樓長,他心裏雖然可以接受,但潛意識裏總有些抵觸。他總覺得,只有夏淵才能勝任樓長這一職務,李隱他只在公寓住了一年而已啊。當然,李隱的才智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總覺得比起夏淵還是輸了一籌。夏淵那永遠自信滿滿,泰山壓頂也不變色的神情,激勵了許多住戶積極地面對血字指示,而李隱很難給人這樣的感覺。

而且……連夏淵也死了,那麽其他的住戶呢?這不免令人感覺相當絕望。可是,要想活下去,只有繼續地執行血字指示了。

辰振興希望,李隱可以帶給住戶們新的希望。畢竟,夏淵不可能死而復生了。

“也不知道阿媛和兵揚現在好不好啊……”

當他成為公寓的住戶後,辰振興痛定思痛,決定和妻子離婚。畢竟,妻子還年輕,而他住進公寓後,誰也不知道未來會怎麽樣。這個年頭,離過一次婚的女人和寡婦,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再婚自然比後者容易許多。而且這種事情,也不可能和妻子實話實說,否則他會被當成妄想症患者。

最後他咬了咬牙,找了一個外來打工妹,塞給她一筆錢,在妻子面前演一出戲,說自己在外面拈花惹草,所以要和妻子離婚。畢竟,如果無故離婚,妻子只會不斷追查原因,說不定會認為自己有苦衷而不願意離婚。結果,辰振興背負了所有的罵名,連他兒子都看不起他,罵他是陳世美,是負心漢。妻子最初非常憤怒,而且辰振興由於必須住在公寓裏,丟給妻子一份離婚協議書就離開家,只讓律師和妻子商談。這反而更讓妻子認定他已經徹底變心,痛定思痛,最後簽署了離婚協議書。

這雖然已經是半年前的事情了,但是辰振興回想起來依舊感覺很痛苦。妻子很要強,他們住的房子當初主要是辰振興出的錢,戶主登記的也是辰振興的名字,所以妻子索性離開家,自己帶著兒子兵揚,到外面去自己工作賺錢養活兒子。

一時間,不明真相的人,全都指責辰振興,就連他的親生父母都說,如果不和妻子復婚,就和他斷絕關系。而身邊的親朋好友則是跟他說,男人在外面逢場作戲可以理解,偶爾迷失也是正常,但沒必要把結發妻子給“休”了吧?還有人說,他就絲毫不考慮爭取兒子的撫養權嗎?

辰振興當然不可能爭取兒子的撫養權,他是無法和兒子一起生活的。而且,他作為過錯方,就算爭取撫養權,法庭也不太可能會判給他。

離婚後的半年裏,辰振興一直按時給妻子寄贍養費,可是妻子從不主動聯系他。而且妻子新住的地方距離比較遠,雖然四十八個小時往返綽綽有余,但是誰也不能保證會不會碰到個堵車或者是什麽突發情況,一般沒事都不會離開公寓。最後辰振興鼓起勇氣去見了妻子一次,可是妻子根本不願意見他。

他的經歷被公寓的住戶們知道後,大家都很感動。尤其是夏淵,知道這件事情後,說:“不要氣餒!等我們活著離開公寓後,我一定幫助你重新追求你妻子!雖然就算到那個時候,公寓的事情也無法告訴她,但至少你就能夠和她在一起了!”

夏淵推心置腹的話,令辰振興極其感動,所以他和夏淵也成為莫逆之交。二人約定,一定要一起活著離開公寓!

可沒想到……夏淵居然走在了自己前面。昔日的誓言言猶在耳,可是夏淵卻已經是屍骨無存。

“我會連你的份一起活下去的!夏淵!”

這四人中,跑得最慢的,當屬唐蘭炫了。

唐蘭炫是公寓裏和李隱私交最好的住戶之一,和辰振興關系也不錯。唐蘭炫個性很溫和善良,是個典型的好好先生,在公寓裏,每個人見到他都會稱呼他一聲“唐醫生”。蘭炫的父母都不在國內,他工作的是市內的一家大醫院。身為外科醫生,他經常在執行血字指示時幫忙治療,甚至提供住戶許多藥物和急救醫學知識,令住戶們都很感動。住戶們私下裏都認為,如果說公寓裏哪個住戶死了,會有超過一半的住戶傷心流淚,那肯定是唐蘭炫醫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