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茅山傳人(1)(第2/2頁)

老趙頭告訴尹琿,在舊社會他們這行叫做殮行,而遺體化妝只是殮行中一個很小的部分。

中國古人講究:“養生者不足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所以古人非常重視喪禮。

古時喪禮主要包括訃告、招復、小殮、大殮、成服、吊祭、出殯、服喪等活動,要持續三年時間,儀軌非常的繁瑣。

中國古人把辦理親人特別是父母的喪事,看作極為重要的大事,很早就形成了一套嚴格的喪葬制度。

商代以前的喪禮制度已難稽考,而周代的喪葬制度,就保存在儒家經典“三禮”之中,主要包括選墳設墓(埋葬制度)、舉辦喪事(喪禮制度)、居喪祭奠(喪服制度)三個方面,每個方面都分設不同等級,程序很復雜,名目各有五六十種之多,絕對是繁文縟節。

根據《儀禮》中記載:古時候,將死之人一定要居於正室。彌留之際,家屬守在床邊,把很輕的絲綿新絮放在臨終者的口鼻上察驗是否還有呼吸,而且“男子不絕於婦人之手,婦人不絕於男子之手”。

人死之後,由‘入殮師’拿著死者的衣服,面向幽冥世界所在的北方,拉長聲音高呼死者名字。反復多次後由另一人接過衣服給死者慢慢穿上。《禮記》解釋道:“復,盡愛之道也。”這一儀式是表示為挽回死者的生命而做最後一次努力。

招魂後,把死者安放在正室南窗下的床上,用角柶插入死者上下齒之間,把口撐開,以便日後飯含。用燕幾固定死者雙足,以便日後著履。用特制的斂衾覆蓋屍體。還要在屍體東側設酒食,供鬼魂飲用,明清時俗稱倒頭飯。

在堂前西面的墻下挖坑為灶,燒洗米水為死者潔身,給死者理發、剪指甲。表示潔凈反本。

後來經過歷朝歷代的演變,人們逐漸舍去了很多繁瑣的細節,保留了主要的儀軌。

一般,人在將息之時,入殮師或親人要為病人剃頭、梳理、擦洗一番,講究要幹凈。然後穿上壽衣,靜候歸天,表明不失衣。

殮行認為人死要去陰曹地府報到,所以人死時要在嘴裏放些碎銀,說是不能空回,要在奈河橋和閻王殿門前送給護衛和把守,便於順利通過。同時還要給死者歷代祖宗帶些銀錢。

這時殮行師已將堂屋或上房的家具騰空,將亡人頭朝門(有的頭腳靠墻)安放在堂屋。叫“停”。停放後還要準備草木灰和麩皮混在一起,從亡人停放處一邊撒一邊化紙,口裏還喊著亡人的名子或對亡人的稱號,讓陰魂跟到大門外,叫“引魂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