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審(第2/3頁)

作為緝毒隊的資深審訊員,劉成的心理防線相當牢固,不會輕易因他人的話語產生心理波動。但我們獲知了他的歷史档案後,就能夠以他那段經歷所造成的心理創傷為突破口,利用心理暗示(即催眠)的方法對他的潛意識進行引導,從而獲取線索或證據。

其實,催眠,在現實中,遠遠不會像電影裏所表現的那樣:我拿塊表在你眼前晃一下,或者讓你注意我手指上不斷重復的一個動作,你就會乖乖地“被催眠了”,完全按照我問你的問題進行如實的回答。這種情形是完全不可能的。

真實的催眠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它需要通過非常巧妙而有謀略性的心理引導,在悄無聲息中一步步地展開。就像我們此刻對劉成的催眠,在老姚剛剛拋出王牌的那刻起,就已經開始了。

我們獲知劉成歷史档案這事對於其來說屬意料之外,因為他的档案屬於國家保密級別,他從來沒有想到過自己的這份档案會被一個地方公安機關得到。所以,當他聽到了這個消息後,有吃驚也有憤怒。而正是他的吃驚及憤怒這兩種情緒,使得他原本堅實的看似無法從外部破壞的心理防禦堡壘,被一股從地下產生的震動給震出了縫隙,我接下去所要做的,就是將這條縫隙擴大,一直到能伸手取出堡壘內部的東西為止。

“劉成,這位是你們小區的業主,何寧何先生,想必你也認識,他住在13幢5單元602,也就是案發現場的樓下。同時,他也是一名心理醫師,研究犯罪心理學,曾經幫助我們破獲過幾起重大案件,所以我們警方這次也要求他配合調查,接下去,有一些問題,我們希望何醫生跟你共同回憶對照一下。”

聽老姚介紹完,劉成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後偏過頭去,擺出一副不樂意和我說話的模樣。

“那我們就按時間順序來共同回憶一下吧。我買下這套房子是在2007年1月,裝修完畢,正式搬入的時間是當年7月15日,我還記得當時搬運工人在花壇邊擡碎了一塊鏡子,後來是你幫忙處理掉的,所以,可以明確你那時起就已經在小區物業工作了。

關於702,我也可以明確回憶起來,自從我搬入新家開始,就從來沒有見到有人從樓上下來過,也就是說那套房子一直是空置的,當然,這點並不足為奇,奇怪的是上個月17號,我從醫院回到家裏那天,你為什麽要跟我說702一直住著人,並警告我不要隨便去樓上打擾人家?”

劉成攤了攤手,道:“我有說過嗎?我不記得了。”

“呵呵,那你是否還記得在我說出我已經進去過以後,你大發雷霆這件事?”

“哈哈,你進去過嗎?你進去幹啥了?不會是進去殺人了吧?”

“很顯然,我只是被702影響了,地板下埋的屍體發臭,臭氣透過天花板滲了下來,所以我就上去察看了,遺憾的是我什麽都沒發現,後來那屍體卻剛好被你發現了,你不覺得蹊蹺嗎?”

在此,我不得不撒了個謊,盡管這個關於臭氣的謊言很拙劣,但我猜他不一定發現得了破綻。

“你說的對,沒辦法,我倒黴,就這麽蹊蹺地發現了屍體,然後又蹊蹺地被警察破門而入看見了。”

“3年,一套空置了三年多的奇怪房子,房子裏面有小孩的屍體,你們物業作為房子的委托管理人,三年裏面什麽都沒發現,偏偏在這時候蹊蹺地發現了屍體?”

“對,蹊蹺,純屬巧合。”

劉成說完,依然傲慢地看著我,末了又補充一句:“何先生,算了吧。老實跟你說,就算人是我殺的,可你們找不到證據,還是沒用的,所以,別浪費時間了。”

“證據目前確實沒有,不過,我也不妨告訴你,沒有證據,我們還有證人,我們已經找到了證人,當年殺人現場的目擊者。”

“證人?哈哈,鬼嗎?”

“嗯,你說的沒錯,原本是有兩個證人的,但現在一個的確已經成了鬼,不過幸好另一個還是人。”

“誰?”

“羅良偉。”

“哈哈……他?他是證人?可笑!你們真是太好笑了……哈哈……”

“你笑什麽?”

“嗯……沒什麽……不過如果你說他是證人的話,你就讓他出庭試試看吧,試試看就知道了。”

“呵呵,你這麽自信,是因為他是瘋子嗎?可是,你別忘了,我是心理醫師,我可以治好他的精神病。”

“治好?你什麽意思?”

“你還不明白嗎?我可以弄到他已經康復的證明,如果他是一個正常的人,你現在還會笑嗎?”

“你!”

“呵呵,不要激動,除此之外,你知道,司法系統裏也有很多的漏洞。”

“你!你什麽意思?!”

“呵呵,沒什麽意思,不過你應該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