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琪 2016年2月14日 星期日

我記得萊昂過去既帥又酷,有著不同尋常的音樂品位,他經常獨自坐在“海鷗”酒吧的角落裏,在筆記本上塗抹詩句,沾染墨漬的手指和柔順的頭發使他明顯區別於酒吧裏那些狂飲啤酒的奧德克裏夫青年,就因為喜歡“綠洲”樂隊,他們自以為酷,卻對真正前衛大膽的藝術嘗試嗤之以鼻,認為那很娘娘腔,同性戀味道太濃。第一次與我在“地下室”交談時,萊昂的眼睛簡直要看穿我的靈魂。你一定覺得我這樣說很蠢,因為他愛上的是你,對不對?還是說他對你的感情只是迷戀?畢竟你們兩個當時非常年輕,他身上又總是有種危險氣質,現在仍然有,也許這正是他的魅力所在。

我緊抓著方向盤,全身都在顫抖,可能是病了。我深吸了一口氣,朝風擋玻璃外面望去,也許看著遠處的地平線和福萊特—赫爾姆島能讓我冷靜下來。

過去我犯了錯,我們都有錯,我以為去到倫敦就能逃避一切,脫胎換骨,重新做人——做更好的人。倫敦是個從頭開始、成為你想成為的(而不是別人以為的)那個人的理想地點,畢竟,誰願意被人記住自己七歲時在教室後面尿褲子或者十八歲時在大街上嘔吐的樣子?在奧德克裏夫,只要你沾染毒品或者未成年飲酒,都會有人知曉。大街上的窗戶後面隱藏著無數雙眼睛,將你的一舉一動記錄下來,轉為嚼舌根的素材。我想擺脫這一切,索菲,我再也不想看到你失蹤後鎮上隨處可見的那些同情的面孔和悲傷的眼睛。“是她,索菲·科利爾最好的朋友,她現在一定很難過。”在人們的閑聊和注視中,你不再是以前的那個老實姑娘索芙,成了“可憐的索菲·科利爾”,悲慘的受害者。我不過是想換個地方重新開始,這樣又有什麽錯?

然而我卻始終被過去困擾糾纏,被你糾纏。

我快四十歲了,再也不是當年的弗蘭琪·豪伊,我是弗蘭西絲卡·布魯姆——沒錯,我依然在用前夫的姓。我是成功人士,全面掌控自己的人生,我過著光鮮亮麗的生活,倫敦人有目共睹,我喜歡這樣,我會盡全力保持這種狀態。

平復情緒的過程中,我離開汽車,來到馬路對面的樂購便利店(這裏原本是一家喜互惠超市),我知道自己的眼睛現在一定又紅又腫,臉色蒼白,嘴唇浮腫,頭發被狂風驟雨弄得卷曲淩亂,牛仔褲也需要洗一下。我走進店裏,躲避著整理貨架的工人和打扮得如同皮條客的收銀員探詢的目光,松了一口氣——看來這個鎮上也有不認識我的人,當年我住在這裏的時候,這些工作人員一定還是吃奶的小孩。我從冷櫃裏拿了一盒速凍食品——從早餐到現在(接近下午四點),我就沒吃過東西——又從架子上抓了幾瓶酒,丟進購物籃。

付過錢,我匆忙逃回車上,掛在胳膊上的大塑料袋搖搖晃晃,袋子裏的酒瓶敲打著我的屁股,但願不要被熟人看到——雖然街上空空蕩蕩,只有我的車停在步行道旁邊,看起來孤零零的,黑黝黝的亮光漆面和嶄新的車牌在這個破舊的鎮子裏十分惹眼。我懷念倫敦,那裏沒有這麽多人認識我。我滑進駕駛室,用力關上車門,暫時把小鎮擋在門外,回到熟悉的空間,我立刻感到一陣放松,似乎在路虎攬勝這個金屬做的蠶繭裏,沒有什麽可以觸碰我。

我打算給丹尼爾打電話,告訴他我找萊昂談過了,他知道後一定會同情我並且憎恨萊昂,但我很快就放棄了這個想法,因為我不想在他和米婭之間制造更多的問題,我猜我惹的麻煩已經夠多的了。

盡管路上沒有別的車,我還是慢慢開車穿過小鎮,天色正在變暗,酒店、賓館和酒吧亮起了所有的燈,潮濕的街道上泛起一層溫暖的橙色輝光,路面和人行道上的水坑裏反射著點點燈影,大碼頭的霓虹燈裝飾宛如煙火,將海面上的粼粼波光暈染成綠色和黃色。我想起從前我是多麽喜歡小鎮的夜景,被燈光照亮的天空總是很有節日氣氛,仿佛在慫恿我們出來玩個痛快。

兩個男人和一個女孩沿著步行道散步,嘻嘻哈哈地開著玩笑,他們走到路中間的斑馬線上,我停車讓路,其中一個男人個子很高,棕色卷發,他舉起一只手來向我道謝,但是沒怎麽擡頭,因為他正忙著和另外那個幾乎與他一樣高大的男人聊天,當我意識到這兩個人是誰時,我的心跳倏然加快:丹尼爾和……一個很像萊昂的男人。

那個女孩身材苗條,很年輕——絕對比我年輕,長長的黑發很是迷人,她跑在兩個男人前面,不時回過頭來朝他們做鬼臉,我聽不清他們在說什麽,因為我覺得自己在做夢,還是噩夢。那是萊昂嗎?假如是他的話,他為什麽和丹尼爾在一起?他們不是互相討厭乃至憎恨嗎?那個女孩又是誰?是米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