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很多人都會對犯罪案件感興趣,甚至有人為此深深地著迷,做著一個又一個精彩刺激的偵探夢。制作精良的偵破類書籍和影視劇總能擁有一大批忠實的擁護者,其中的某些情節即使在很多年之後依舊為人們津津樂道,並願意騰出大量的時間來回顧、分析與研究。

那麽,什麽是犯罪呢?犯罪是指人們觸犯了法律,從而構成了罪行,即做出某些違反法律的、應當受到刑法處罰的行為。犯罪的後果就是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見,犯罪本身其實是一種行為,違反刑法且有責就是犯罪行為。就犯罪行為的界定而言,大到兇殘無比的謀殺,小到擦肩而過時絆了別人一跤,都可能被列入犯罪行為的範疇。

對於普通民眾來說,犯罪行為既會讓人覺得恐懼,也會莫名地令人興奮。暴力犯罪則是最容易吸引人們注意力的一種犯罪。每當知道自己每天生活的狹小範圍內發生了暴力犯罪時,大部分人會嚇得天色一暗就再不敢獨自出門;但當人多起來的時候,大家又會不自覺地聚集在案發現場附近圍觀、議論。就比如前段時間的一則新聞報道,某廣場發生了一起仇殺案,在兇手逃逸之後,圍觀群眾將整個案發現場圍了個水泄不通,甚至一度給公安人員的偵破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阻礙和困擾。

對於法律的維護者來說,比如正義的化身警察,他們往往對犯罪行為少了一些恐懼,多了一些反感和厭惡。他們的職責就是減少和預防犯罪行為的發生,並且按照法律規定對落網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處罰。為了打擊和減少犯罪行為,社會各界一直在持續不斷地拿出比較完善或不太完善的解決方案,比如培訓更精英的警察、安裝呈網絡分布的監控設備、發動廣大的人民群眾,以及制定更嚴厲可行的制裁辦法等,來預防和懲治犯罪。客觀地說,這些辦法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當然,它們更多地還是作用於案發之後,幫助警員們更快地將罪犯抓捕歸案,並且把犯罪行為驅趕到更為隱蔽的角落裏去。

對於人類行為分析領域的專家們來說,他們更希望能夠通過分析研究來深入理解犯罪行為的成因,從而在根源上降低犯罪行為出現的可能性。但專家們的研究只能給出一些極為抽象的概念,這些會令非專業人士變得失去耐心,他們當然不會有興趣去關注諸如“這依賴於情境,個體對情境的反應以及任何可能的變量”之類的句子。究其原因,在於人類行為本身的復雜性,綜合多種確定及不確定的因素後就會得出更多復雜而多元的答案,而這些答案的指向性會變得非常模糊。心理學研究表明,多數人是難以容忍和認同這些指向性非常模糊的答案的。人們更喜歡的多是單一、直接的解決方案,所以諸如《50招輕松改變生活》之類的書籍才會頗受人們的青睞。

可是,在犯罪行為方面我們卻難以用同樣的方式寫出一些較為全面的、合理的犯罪預防措施手冊。我們只能通過分析“什麽樣的行為會產生什麽樣的心理活動,而這些心理活動又會引發什麽樣的犯罪行為”的方式,來幫助人們了解並預防一部分犯罪行為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