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邪教組織的控制者查爾斯·曼森(第3/5頁)

警方在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刻趕到了案發現場。警方在白色轎車內發現了一位因中槍而身亡的青年,屍體浸泡在鮮血中。別墅前面的草地上也有兩具屍體。其中一具屍體是個30多歲的白種男性,屍體被兇手摧殘得面目全非,一共身中51刀,死得最慘。另外一具屍體是位女性,身中28刀而死。

當警察走進別墅時,看到了一名孕婦,這便是塔特,身中16刀,因流血過多而死亡。塔特的頸部還被一根從天花板橫梁上垂下來的繩子緊緊纏繞著,繩子的另一端則纏繞在另一具屍體的頸部,死者為男性,同樣浸泡在鮮血中。

緊接著,警察便對現場進行了勘察,並沒有發現財物被搶劫的跡象。讓警察印象最為深刻的便是兇手在墻上寫了一個“豬”字,經檢驗,這是用死者塔特的血寫成的。

遭殃的不止這一家,就在塔特等人遇害的當晚,距離這幢別墅幾十公裏之外,一對夫婦也慘遭殺害,而被害男子則是加州一家大型連鎖超市的老板。這兩名死者和被害的塔特等人一樣,都是被亂刀刺死的。警方發現,被害男子的脖子處還被插上了一把餐刀。同樣的,兇手用被害人的鮮血在墻上寫下了三行字:“豬崽子們去死吧”“起義”和“旋轉滑梯”。

這兩起兇殺案立刻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登上了所有報紙的頭版。一時間,人們變得恐慌起來,唯恐自己成為兇手的下一個目標。為此,警方不得不調動所有的警力,以求盡快把兇手緝拿歸案。但是經過了兩個多月的調查,案情依舊毫無進展,根本沒有嫌疑人的任何蹤跡。

這時,另一起謀殺案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認為這起謀殺案與塔特等人被害有著密切的聯系。被害人是一名毒販子,警方在抓住了嫌疑犯之後,通過審訊緝拿了一名叫蘇珊的女孩。蘇珊是個嬉皮士,並且和許多嬉皮士過著群居的生活,他們居住在一處廢棄的農場裏。警方通過調查得知,這個嬉皮士的群體還有一個領袖,即曼森。最終,警方以偷車的罪名逮捕了所有人,包括曼森在內。

由於蘇珊是一起謀殺案的嫌疑人,所以便被轉移到了洛杉磯女子監獄中。與蘇珊住在一起的是個名叫龍尼的妓女。這兩個人相處得不錯,在一次閑聊中,蘇珊告訴龍尼,自己曾經參與了謀殺塔特等人的行動。後來,龍尼便把這一切告訴了監獄長。與此同時,警方還在案發現場發現了蘇珊丟失的刀,後經證實,這把刀就是蘇珊不小心遺失在塔特家中的。

除了蘇珊之外,曼森這個嬉皮士的領袖也受到了警方的格外重視,警方開始調查曼森。調查結果顯示,曼森及其所領導的曼森家族有著重大的嫌疑。關於曼森的殺人動機,警方認為曼森這麽做只是想挑起黑人的暴動,把這幾起謀殺案都栽贓到黑人的頭上。

在案發現場的墻壁上都寫著“豬”等具有侮辱性的文字,而且被害人都是白種人。據目擊者的證詞,在殺害塔特等人的當晚,曼森等人還殺害了一對夫婦,並把搶來的錢包扔在了一條黑人居住的街道上。曼森這麽做,就是想讓黑人撿起錢包,並使用錢包裏的信用卡,從而成功嫁禍給黑人。曼森還讓手下把另一個錢包藏在了一處黑人經常出沒的公共場所的女洗手間裏。曼森一方面想要把這些謀殺案嫁禍給黑人,另一方面還想利用這些謀殺案,讓黑人在被冤枉的憤怒之中,發起暴動。

緊接著,關於曼森等人的審判開始了,這場審判一共持續了9個多月,是當時美國歷史上最浪費錢的訴訟案件。由於這起案件影響比較大,公眾都比較關心這場審判,所以整個審訊過程都是面對鏡頭的,所有美國人都可以在家收看有關審判的報道。

作為被告人之一的曼森,似乎並沒有把這當成是一個受審的過程,而是把法庭當成了自己作秀的舞台。在第一次受審時,曼森在自己的額頭處弄了一個X形的疤痕,還聲稱“無力為自己進行辯護,因為已經將自己判出了世界之外”。另外3名嫌疑犯不僅效仿曼森,也在自己的額頭處弄了一個X形的疤痕,每次出庭前還會精心打扮一番。

最讓法官感到頭疼的還有曼森家族的其他成員,這些人也十分關心這場審判,每天都會在法院附近徘徊。為了讓這些人遠離法庭,檢察官不得不傳喚他們,讓他們做潛在的目擊證人,這樣,其他證人在法庭上作證的時候,就不會受到這些人的幹擾。這些曼森家族的成員在得知曼森在受審時額頭上有個X形的疤痕後,也紛紛效仿,在自己的額頭處弄了個X形的疤痕。

曼森家族的成員還展開了對證人的報復,一名證人在自己的車裏遇到了火災,而這場火災極有可能就是曼森家族的成員所為。另外一名證人在法庭上證實,自己曾聽到過曼森家族成員討論塔特謀殺案。結果,這名證人在夏威夷時被人暗算,吃了一個被摻入了一定劑量致幻劑的漢堡。這名證人很快被送進了一家戒毒中心,但卻陷入了半昏迷狀態。後來這名證人被送進醫院接受治療,在清醒後他表示願意出庭指證曼森及其家族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