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插翅難逃“得克薩斯州之七”越獄搶劫殺人案(第2/4頁)

奧布裏·霍金斯的屍體從犯罪現場擡了出來,後面還跟著他的妻子和他年僅9歲的兒子。盡管人們都很悲痛,但他們依然不能讓他的屍體“休息”,法醫要盡快對奧布裏的屍體做屍檢。奧布裏身上滿是彈孔的警衣被拿走取證,這件警衣將成為那7名兇徒殺害警察的罪證。

數十名歐文社區的警察梳理了案發現場,他們發現這起搶劫案是一起“占領式的搶劫”,搶劫的人並非是一群為了錢財鋌而走險的街頭罪犯,他們有著極強的組織性,就像“恐怖組織”一樣。

在警方推測這7名罪犯的身份時,一名歐文警探突然想起一條11天前FBI發布的通緝令,有7名犯有不同罪行的罪犯突破了聖安東尼奧市的監獄安全體系,成功越獄了。這7人也被FBI以“得克薩斯州之七”命名。FBI知道,這些聚在一起、有組織、有目的(警方尚不清楚)的暴徒有著多麽強的破壞性,沒有人能夠預測到他們想要做什麽,也沒有人能夠預測到自己會不會遇上這些全副武裝的暴徒。

聯邦調查局與得克薩斯州刑事司法部直接介入此次搶劫襲警案。喬治·裏瓦斯就是這7名匪徒的首領,FBI知道喬治是一個典型的自我陶醉者,他只關注自己的形象,他組織這場越獄的根本目的其實並沒有為其他幾名兇徒著想,他只是為了讓自己更出名。30歲的喬治因為以極端暴力的形式掃蕩了一家超市以及曾暴力綁架而被警方抓捕,他在監獄裏待了18年,直到他越獄為止。

喬治心裏很清楚,他們已經殺了一名警察,這會讓他們沒有任何回頭路可走,如果被警方逮捕,那等待他們的只有死亡。喬治決定加大賭注,他們需要在警方封鎖州界之前逃出去,而逃出得克薩斯就是他的第一個計劃,他絕對不會束手待斃。

“得薩克斯州之七”有著極強的組織性和隱秘性,這種特性直到他們越獄的那一刻才被警方察覺。2000年12月13日,被譽為聖安東尼奧市“最強大安全機構”的州立監獄內正悄悄醞釀著一起越獄。

喬治·裏瓦斯早在幾個月前就已經開始物色他看上的“同行者”,他會精心挑選另外6名同伴,這6名同伴會隨他一同逃出這所監獄。最終,喬治選中了邁克爾·羅德裏格斯,一個與他人合謀殺死自己妻子的死刑犯;約瑟夫·加西爾,一個組織型殺人犯;拉裏·哈帕,一個強奸犯;蘭迪·哈帕林,一個虐待孩子的暴力狂;帕特裏克·墨菲,一個會使用致命武器的兇徒;唐納德·紐波利,一個暴力搶劫犯。這些暴力罪犯最終選擇聽從喬治的指揮,他們共同設計了一個越獄計劃。

喬治與他選擇的6名兇徒在一個維修單位工作(服役)。在逃走的那天早上,喬治事先安排6名同伴藏在維修間內,由他出面一個一個地將管理這個維修車間的9名平民主管以及4名獄警騙進維修間,並將他們制伏。在將這些獄警和主管捆起來並堵上嘴之後,喬治他們將這些人的衣服鞋子脫掉,替換了自己身上所穿的囚服。

接下來,他們要做的就是摧毀能夠監控整個監獄的指揮塔(其實就是監控中心)。喬治親自換上維修人員的制服,他以檢查指揮塔電子系統為由請求進入指揮中心。指揮塔很快批準喬治進入,喬治非常冷靜地接近指揮塔操控人員(一人),他很自然地和管理指揮塔的警官打了招呼。

喬治看到警官的配槍就放在辦公桌的外側,他走近辦公桌,自然地將工具箱放在靠近辦公桌的地上,等喬治直起身的時候,他順手拿起這把357配槍假裝很好奇的樣子一邊打開彈夾(其實是查看子彈),一邊向警官問“是這樣用嗎?”,就在警官制止他的時候,喬治已經拉開了手槍保險,他將槍口對準了這座監控塔內的唯一一名警官。就這樣,喬治輕易控制了整個監控中心。

在控制了監控塔之後,喬治叫來其他人,將塔內存放的警槍全部帶走,這些槍裏面還包括一支可以穿透防彈衣的柯爾特AR—15沖鋒槍。在做完這些之後,喬治又偷了監獄內用來做維護的卡車,他們在卡車的車鬥內放置了一個小型的“特洛伊木馬床”(由木板搭建可以藏人的床型構件),他們在這裏面藏了4個人,其余幾人以市民維修工的身份駕車駛出監獄。據這7名犯人回憶,他們在駕車逃跑的時候一直在背誦《聖經》,他們祈求上帝能夠帶給他們好運。看起來好像是這樣,他們成功逃離了監獄。

當得克薩斯州刑事司法部收到犯人越獄這條消息的時候,喬治他們已經消失在警方的視線裏,盡管監獄在一個小時內就發出了緊急預警信號,並通知了當地警方、聯邦調查局以及其他所有執法機構,他們動用了所有能夠動用的人力搜查各個區域,但是一個小時實在太久了,久到喬治團夥可以做太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