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偽裝者“新派”連環殺手(第4/6頁)

泰德將車開到一個僻靜的地方,將喬治安娜拖出車外再次擊昏,並用褲襪勒死了她。隨後,他將喬治安娜拖進了一處樹叢,強奸了喬治安娜的屍體,並一直待到第二天才從那裏離開。

泰德準備在駕車返回的途中丟掉兇器和喬治安娜的衣物,但他發現喬治安娜的一只鞋子不見了。他意識到這很可能會成為警方尋找兇手的重要線索,於是他返回案發現場,將喬治安娜丟失的鞋子找到並清理了現場。

3日後,泰德重新來到棄屍地點,他和已經腐爛的屍體做愛,並用鋼鋸鋸掉了屍體的頭,將它埋在了15米外的地方。

這一年泰德的法學課成績不及格,但他馬上去了鹽湖城繼續他的學業,他隱瞞了自己在塔科馬上學的經歷,對鹽湖城猶他州法學院說自己已經從車禍中恢復並準備入學,學校批準了他的請求。入學前泰德在緊急服務處找到了一份工作,並在入學的時候成為該機構的預算專員。據該機構的員工講,泰德當時是整個機構所有人的羨慕對象,女人們欣賞他的外貌,男人們羨慕他的知識和政壇關系。

而此時的泰德,與麗姿之間的關系越發疏遠,他在同麗姿泛舟湖上的時候,突然將麗姿推入水中並在麗姿掙紮的時候像個陌生人一樣冷冷地注視著對方。一直到麗姿爬上岸後他才對她說:“我只是和你開個玩笑。”

7月14日,23歲的緩刑犯監督官簡·奧特在瑟馬米什湖曬太陽,在她身邊不遠處有幾對夫婦也在湖邊休息。從其中一對夫婦的供詞中,警方得知了簡·奧特失蹤的原因。在簡躺下後半小時左右,一名英俊的年輕人走向了她,這名年輕人的一條手臂斜掛在吊帶上,他問簡是否可以幫他裝船(略微帶一些口音),簡和他大約聊了有10分鐘,然後跟他走了,這對夫婦聽到這名年輕人自稱“泰德”。

FBI整理了各地警方所掌握的資料,他們發現這些近期所湧現的綁架案極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這些受害的大學生都有著類似或者同樣的特點,而嫌犯則極可能是那個開著甲殼蟲汽車、手臂受傷、自稱泰德的人。

根據瑟馬米什湖目擊者的證詞,警方繪制了嫌犯的素描像,連同甲殼蟲汽車以及泰德的名字公布在了報紙上。泰德的同事在看到這個信息之後還曾和泰德開玩笑,但沒有一個同事相信這件事是泰德幹的。安·魯爾和麗姿首先向警方舉報了泰德,但他們僅僅是懷疑。此時FBI已經收到將近3000份有關疑犯的報告,他們並沒有重視安和麗姿的舉報。

8月2日,20歲的卡羅爾·巴倫蘇埃拉失蹤,沒有線索。8月30,泰德前往鹽湖城猶他州法學院報到,至此華盛頓州的失蹤案告一段落。

9月7日,警方在距離瑟馬米什湖1.6千米遠的伊薩誇山上發現了簡·奧特和丹尼斯·納斯魯德的殘骸,屍體被動物撕咬得所剩無幾。警方在確認死者身份的時候發現,這些殘骸一共來自3個不同的被害人,而第三名被害人的身份至今也沒能確定。

10月,卡羅爾·巴倫蘇埃拉的屍體在奧林匹亞市附近找到,在這附近警方還找到了另一具女性屍體,但這名女性的身份也沒能確定。

10月2日,鹽湖市開始出現女子失蹤案,第一名失蹤者是16歲的南希·威爾克斯,這名女生在與父母爭吵後離家出走,有人看到她乘坐一輛甲殼蟲汽車離開。

10月18日,17歲的梅麗莎·史密斯在晚上9時前往朋友家吃比薩,有人看到她曾去了一個年輕人聚會的場所,並看到她打車,但她也失蹤了。10天後,梅麗莎的屍體被警方發現,屍檢顯示,她的頭曾遭到鈍器重擊,脖頸處有長襪的勒痕,她的妝容不亂,指甲也沒有破損。警方推斷,梅麗莎在被害前曾被關押數天,兇手給她化妝並在勒死她之前對她實施了多次強奸。

10月31日,17歲的勞拉·艾米在夜晚失蹤,她的屍體在峽谷中被警方找到,兇手曾對她實施了強奸和雞奸,屍體的脖頸上纏著一條長襪,頭蓋骨被鈍器擊碎,陰部被銳器劃傷(警方懷疑是冰錐),現場沒有血跡,但死者的頭發是剛洗過不久的,警方推斷勞拉和梅麗莎的遭遇相同。

11月18日,泰德假扮警察在一座商場附近哄騙卡羅爾·達洛奇上車,在他準備用手銬銬住卡羅爾的時候,卡羅爾掙脫了他並逃跑了,這是唯一從泰迪手下逃生的幸存者。

當天夜裏,17歲的黛博拉·科特去附近的溜冰場接她的弟弟,她曾使用公用電話給弟弟打了電話,說她馬上就去接他,然後黛博拉走向她父母的車子,但她失蹤了,警方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在整個10月內,猶他州一共發生了13起謀殺案,當警方集中精神準備將兇手抓獲的時候,猶他州卻平靜了下來,類似的案件沒有再次發生。他們所不知道的是,此時的泰德已經返回西雅圖過聖誕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