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亡靈書 第四章 海美

世界末日,人真的會把自己嚇死。

但不會把我嚇死,因為我早就日夜盼望這一天到來。

你們大概覺得我身世淒慘,過著有一頓沒一頓的苦逼日子,只願解脫出這悲慘世界。

其實,你們錯了。

我叫海美,來到世上的十八年來,頂多就是打遊戲打到手指發麻,吃海鮮吃到急性腸炎——如果這也算是吃苦的話。雖然我的爸爸只是個微不足道的科長,這職位卻是區政府裏掌握關鍵圖章的肥差,家裏常有生意人來訪,留下一條鼓鼓囊囊的中華煙,或一只沉甸甸的廉價皮包。不到幾年,我家就在市中心買了豪宅,在郊區添了獨棟別墅,更為我去澳大利亞準備好了移民條件。在閑得沒鳥事的文化局上班的媽媽,已經開上了奧迪A6。她知道爸爸在外面有別的女人,但從不吵架,我也就裝作什麽都不知道。我不在乎爸爸有小三,只要每個月照常給我零花錢,我就可以買好看的衣服,換iPhone手機,去機場追五月天……有時我也會想,如果沒錢了,如果爸爸鋃鐺入獄(可能性幾乎為零),如果爸爸媽媽不要我了(除非親子鑒定確認我是在醫院被抱錯的孩子)……甚至,如果世界末日來臨。

就像吃不飽飯的農村孩子天天想著怎麽掙錢養家糊口,給我家打掃的鐘點工整日想著怎麽從東家揩點油帶回自家,學校門口掃大街的外地人時常期望撿到一個手機或錢包——因為他們一無所有,而我生來就不缺這些東西,我缺的只有一樣——冒險。

爸爸把我十年後的人生也安排好了。高考全砸了也沒關系,反正肯定要被送去國外讀書。大學不畢業也沒關系,他會把我安排到一個旱澇保收的企業上班。上不了班也沒關系,他會把我的老公也提前預定了——女孩子嘛,嫁得好就OK了。

我討厭這樣的未來,卻沒有能力改變。我無法離開爸爸給我的錢,無法離開他給我的舒適生活,甚至無法離開因為爸爸的權力而得來的別人對我的羨慕。我生怕一旦失去這些,一無所有,會被所有人無情地嘲笑,終日背負那些輕蔑的目光——因為我也以這樣的目光看待別人。

如果我變成了窮光蛋,丁紫這個富商千金小姐,會立即從骨子裏瞧不起我。雖然我們是高中三年最好的死黨,平時互稱老婆,我相信她表面上會百般安慰我,信誓旦旦無論貧窮富有都一定要與我做朋友——可她又能堅持幾天?說不定隔一兩個禮拜,就會漸漸冷落疏遠,嫌我身上的衣服廉價,嫌我用的手機山寨,嫌我吃不起哪怕是最普通的餐廳,嫌我不陪她一起去買演唱會的票,接著就以厭惡的目光看我,最後幹脆把我從她的世界裏刪除,即便我就站在她的眼前,也只當我是悲催的路人甲或死屍乙。

4月1日,星期日,夜,22點19分。我跟丁紫一起逛未來夢商場,正在乘自動扶梯往下走,對面上來一個跟我們同齡的少年。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喜歡上了他。

這是我除了五月天的阿信之外,第一次愛上一個男人。

該死的,我從沒想到過自己會對誰一見鐘情!

可是,我盯著他的眼睛,他卻在看丁紫的臉。

這讓我怎樣的無地自容啊,雖然只有短短的幾秒鐘。丁紫卻也只顧著看少年的眼睛,沒有注意到我變得蒼白的臉。

突然,大地震發生了——要是早走一分鐘,說不定我倆就死在外面的世界末日了。自動扶梯斷裂成了兩截,我本能地跑到四樓,丁紫與少年卻被留在了扶梯上。當時亂作一團,再回頭扶梯上已空無一人。我也不知道去哪裏找他們,甚至不知道他們的死活,只能隨著逃難的人群到了底樓。很多人在挖掘逃生之路,但我毫無興趣,我已想到了世界末日的可能性,或者說希望這個想象成為現實。於是,我開始未雨綢繆地尋找末日生存的空間。

當底樓中庭發生坍塌與踩踏,無數人瞬間死於非命時,我卻在地下二層的超市深處,找到了理想中的末日生存室。太完美了!就跟網上說的一樣,這樣的結構和環境,加上超市裏那麽多東西——如果人類還能多活二十四小時,我絕對會撐到最後一秒。

我不關心上面那些人的死活。如果真如我希望的那樣,整個世界都已陷入末日,那麽無疑我的爸爸媽媽也都死了——確實有些悲傷,我還很愛他們,不僅僅因為他們也愛我。但這並不怪我,不是嗎?難道我是上帝?難道我說我想要世界末日,地球就立馬Game Over?總之,我也是個受害者。雖然既有些悲傷,也有幾分興奮,大概我天生就有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我按照末日生存手冊的指示,獨自守著這個小房間,不斷儲藏各種食物和必需品。當我確認這些囤積的物資至少可以夠我生存一個星期,便放心地拿起iPad,玩起了植物大戰僵屍,直到丁紫帶著那個少年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