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 弗林醫院 第四章 明亮和明亮(第4/4頁)

明亮說:“一個小時前,我入住你們賓館的時候還用它了,當然是在你們這兒丟的。”

胖女孩低下頭去找了找,說:“我這兒沒有。要不,您回房間再看看?”

明亮說:“我懷疑有人撿走了它,而且用它在你們這兒登記了房間。”

胖女孩想了想,說:“您說說號碼吧。”

明亮就報上了身份證號碼。胖女孩在電腦上查了查,眼睛一點點瞪大了,她擡頭看了看明亮,問:“您叫李明亮?”

明亮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是啊,怎麽了?”

胖女孩說:“108和109房間都是用這個身份證登記的……”

聽到這句話,明亮的心一陣狂跳。其實,她的身份證就在她的口袋裏,她只是想試探一下,沒想到,一切都跟她猜測的一樣——對門住進的那個女人,不但跟她穿的衣服相同,名字也相同,身份證號碼也相同!

沒錯兒,另一個她出現了!她和明亮形影不離,現在她住進了明亮的對門!

胖女孩說:“您看看,還丟了什麽東西?”

明亮掏出了電話,手忙腳亂地按。

胖女孩問:“您打給誰?”

明亮說:“我報警啊。”

胖女孩突然說:“我覺得不明智。”

明亮停下來看了看她:“為什麽?”

胖女孩說:“您怎麽證明是她偷了您的身份證,而不是您偷了她的身份證?”

胖女孩的眼睛漸漸變得咄咄逼人。

明亮感覺,她實際上是在威脅自己。

明亮說:“難不成她和我長得也一樣?”

胖女孩說:“她用身份證登記的時候,既然我們都沒看出是兩個人,肯定非常像。”

明亮的大腦“嗖嗖”地轉起來——如果警察打開109房間,看到另一個自己,他們會怎麽處置這件事?

他們會驚詫兩個人為什麽長得一模一樣,接下來公事公辦,如果對方不承認偷了明亮的身份證,她們都會被帶回公安局,弄不好還要檢測DNA,確定她們是不是失散的雙胞胎,說不定是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工作失誤,把身份證發重了……那實在太麻煩了。

萬一警察搜身,發現明亮的身份證並沒有丟失,那就是報假案,屬於違法。

兩個女人長相相同,又持有相同的身份證,這種怪事百年不遇,肯定會被媒體報道……那就更麻煩了。

終究要處理完的,兩個人將一起離開公安局。來到街上之後,兩個明亮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她不知道對方會露出什麽表情來,越想越怕……

想來想去,明亮實在沒有勇氣面對另一個自己。

最後,她決定躲了。

她對胖女孩說:“丟就丟了,沒事了,謝謝你。”

然後,她匆匆走回了房間。她要收拾一下東西,立刻離開這個地方。

走到109房間門口的時候,她放輕了腳步。109房間寂靜無聲,那裏面住著另一個自己,不知是人是鬼,這種感覺太惡心了。

明亮停在109房間門口,蹲了下來,防止裏面的人正透過貓眼朝外看。她豎起耳朵聽。

房間裏好像沒人,沒有電視的聲音,沒有說話的聲音,沒有洗澡的聲音,沒有走動的聲音。

那個人在幹什麽?

不是在睡覺,就是正從貓眼朝外看。如果她正從貓眼朝外看,兩個人就隔著一層門板。

明亮緊張起來,不小心一顆扣子刮到了門板上,在安靜的樓道裏,發出清晰的聲音:“啪啦……”

她擔心門板突然被拉開,趕緊站起來,躡手躡腳地走到自己的房間門口,掏出鑰匙,幾次才對準鎖眼,把門打開。

她正要跨進去,猛地哆嗦了一下,停住了——另一個自己正坐在她房間的沙發上,定定地朝她看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