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 幻術 第一章 我進了公安局(第2/2頁)

我說:“魯迅的魯,一二三的三,國家的國。男,47歲,昆明人,只是公司的老總。我不知道他的公司具體叫什麽。對了,他可能盜賣文物——可能。”

高個警察說:“屍體在哪兒?”

我說:“羅布泊裏有個湖,我們把他埋在湖邊了。”

高個警察再次停止了做筆錄,看了看我:“湖?有水嗎?”

我說:“有水,我不知道它叫什麽湖,它大概在羅布泊南岸和余純順墓地之間。”

高個警察看了看季風,季風點點頭。

高個警察又問:“你們團隊其他人呢?”

我說:“還剩下10個,我們分開了,他們正在走出羅布泊。”

高個警察說:“你能跟他們聯系上嗎?”

我趕緊掏出手機,撥打布布的衛星電話,卻怎麽都打不通了。

高個警察一直盯著我,終於說:“沒關系。”然後,他收起筆錄,從抽屜裏拿出一副手銬,朝我走過來。

我很配合地伸出雙手,被銬住了。

他收走了我的手機,把我拉起來:“你跟我來吧。”又對季風說:“小姐,你可以離開了。”

季風站起來,看著我。我不想看到她的表情,低頭跟警察離開了。

我被關進了旁邊一個滯留室,三面墻,一面鐵欄杆。

警察離開之後,我打量了一下這個地方,四四方方,沒有任何東西,水泥棚頂掛著一個昏黃的燈泡,只有我一個人。

這是我“二進宮”。

我在西安工作的時候,為了一個女孩,曾經跟人打架,我去找那個人的時候,中了埋伏,被七八個城中村的村民團團圍住,我沒把對方打怎麽樣,自己卻落個傷痕累累。警察把我帶走,要拘留15天。當時,我被烤在水泥地的一個鐵環上,蹲著,旁邊還有兩個偷自行車的毛賊,一個打架的小販。通過單位周旋,當天晚上派出所把我放了,不過我不能離開西安,每天必須去派出所報到……

那只是打架,現在卻是命案。

我在滯留室裏熬過了一個不眠之夜,第二天天剛亮,一個保安給我送來了饢,鹹菜條,一碗清湯。

10點鐘,這個保安把我帶到了放風區。一片平整的土地,四周是鐵絲網,懷疑通了電。我的心裏素質並不強,情緒糟糕透了,一夜之間嘴上已經起了大泡。

我在地上坐了半個多鐘頭,聽見有人喊我:“周老大……”

多麽親切的聲音!

我四下尋找,發現旁邊被扒出了一個洞,露出半個腦袋,正是令狐山,他的頭發和臉上都是沙土,他緊張地四下看了看,著急地說:“你走嗎?”

我說:“我自己來的,走什麽走!”

那個保安在不遠處轉悠,他朝我看過來,令狐山一下就縮進了土裏,過了會兒,他又露出了兩只眼睛:“那我不管你了!”

說完他就不見了,那個洞口四周的沙土一點點塌陷,只剩下了一個坑。

我朝那個保安看去,高個警察出現了,他朝我勾了勾手。

我站起來,走過去。

他沒有說什麽,拉著我,離開放風區,拐了幾個彎兒,走進了一間訊問室。

訊問室已經有個矮個警察等著了。

我坐在了訊問室正中央的凳子上。

高個警察說:“我們查過了,昆明總共有27個叫魯三國的,沒人失蹤,更沒人死亡。”

我一時想不明白了。

高個警察又說:“再說你提交的那把手槍,槍械科鑒定過了,它已經嚴重腐爛,頂針都沒有了,不可能打響。”

我不知道驚訝還是驚喜,突然固執起來:“他可能用了假名字,我可以帶你們找到他的屍體!”

我竟然在抗爭。

後來我仔細想過,我之所以抗爭,是不想否定在羅布泊發生的一切。如果那一切都不存在,我就是個精神病。我寧可當個囚犯,也不願意變成一個精神病。

高個警察認真地看了看我的眼睛,說:“你們在羅布泊困了多少天?”

我想說17天,又改口了:“將近兩個月。”

高個警察看了看矮個警察,繼續對我說:“你應該去醫院檢查一下。”

我說:“我確實殺了那個人!不過,我當時就像在做夢……我們還有10個人沒有走出來,當時他們都在現場!”

高個警察說:“我們從部隊借了直升飛機,你帶我們去指認殺人現場,如果找不到,你就面臨兩種結果,一個是謊報警情,一個是送進精神病院。”

下午1點鐘,我被押上直升飛機,再次飛進羅布泊。從天上看到的情況,令我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