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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晚上11點20分。

當我坐在打字機前敲打起鍵盤時,心情似乎才平靜一些。可能是由於我所從事的這個職業的緣故吧,我沒有寫日記的習慣。寫文章竟然能夠起到鎮靜的作用,這的確有點奇怪。

剛才我吃了安眠藥。因為很難入睡,可不睡也沒心思寫那部比賽作品。既然睡不著,幹脆就把自己想到的事情寫下來吧。

犯人是誰呢?

回到這個房間,我滿腦子想的仍然是這件事。

我感到清村君說的從表面上看很有道理。可是,仔細一想,又覺得也不能完全排除井野君不是犯人的可能性。而且,即便他是犯人,並且已經從這座房子裏逃跑了,那又怎麽能肯定他不會再回來殺第二個人呢?

我們很不安全,依然處在危險中。也許清村君雖然表面上那樣說,而實際上他內心也很清楚這一點。我明白清村的心思。我也同樣不想眼睜睜地放棄宮垣先生的這筆遺產。

可是……

我最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那個布置出來的“現場”。

先不說島田君的觀點如何,犯人為何要把現場布置成須崎君作品中的樣子呢?是否比起殺須崎君來說,那個現場對犯人更重要呢?我也沒有什麽根據,只是這麽想。這麽看來,也許我還是不寫這部作品為好。也許我這個想法是一種強迫症的表現。怎麽說呢,如果我一行字也不寫,那麽犯人就是想殺我,也找不到布置殺人現場的依據。

我還是一個字也沒有寫。昨晚我僅僅考慮了一下作品的思路。這是否算做“幸運”呢?為了這個放棄比賽我不後悔。

我不明白。

也許今晚好好睡一覺後,心情會有所改變。臨睡前我又想起一件事。差點忘記了,把它寫在這裏吧。

就是那輛車。那輛車……算啦,也許是我多想了。先睡覺再說。安眠藥好像開始起作用了。明天再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