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源頭 17(第2/2頁)

對於大多數阿姆斯特丹居民而言,她接著說,德國人在1940年5月10日的入侵來得有點突然,因為希特勒曾經承諾,只要荷蘭保持中立,他就放過荷蘭。在接下來動蕩不安的幾天時間裏,赫茨菲爾德一家孤注一擲,開始逃亡,先從水陸再經陸路逃往比利時。當然,他們失敗了。德國人入侵後的第十五天晚上,他們重新回到米登路莊園的那棟房子裏。

“我們被騙了,”莉娜·赫茨菲爾德說,“與另外十四萬荷蘭猶太人一樣。”

與處在德國軍事控制之下的法國和比利時不同,希特勒決定以非軍事化管理的方式統治荷蘭。他把這項工作交給了帝國專員阿圖爾·賽斯-英誇特,一個反猶狂熱分子。他在1938年德奧兼並之後曾負責管理奧地利。幾天之內,他開始陸續下達命令。一開始,一條聽上去無關痛癢的命令把所有擔任空襲負責人的猶太人從崗位上撤了下來。隨後,猶太人被命令離開荷蘭首都海牙,遷往戰事敏感的海岸地區。9月,所有猶太報紙被禁止發刊,11月,所有在荷蘭公務員崗位上的猶太人,包括在教育和電話通訊系統工作的猶太人被集體解雇。到了1941年1月,一條最為不祥的納粹命令出現了。所有居住在荷蘭的猶太人必須在四周之內到荷蘭人口普查辦公室進行登記。拒不登記者將面臨徒刑和沒收財產的處罰。

“人口普查辦公室為德國人提供了一張人口地圖,上面有荷蘭境內每一位猶太人的姓名、地址、年齡和性別。我們愚蠢地把自我毀滅的鑰匙交給了他們。”

“你父親去登記了嗎?”

“他也想過不去登記,但最後他覺得別無選擇,只有順從。我們住在城裏最顯眼的猶太人居住區中一個很醒目的位置。”

人口統計之後,德國人又下達了一大批新命令以進一步孤立、羞辱荷蘭境內的猶太人,剝奪他們的財產。猶太人不準獻血;猶太人不準進出旅館和飯店;猶太人不準進出劇場、公共圖書館,不準觀看藝術表演;猶太人不準在股票交易所工作;猶太人今後不準養鴿子。猶太小孩不準上“雅利安人”的學校;猶太人須將生意轉讓給非猶太人;猶太人須交出所有藝術收藏品和除婚戒、懷表之外的一切珠寶;猶太人須將所有積蓄存入李普曼&羅森塔爾公司,即李羅公司。那家公司原本是一家猶太人開的銀行,後來被納粹黨人接管。

最嚴厲的法令是1942年4月29日頒發的第十三號令,它要求所有六歲以上的猶太人在出入公共場合時佩戴一顆黃色的大衛星。大衛星必須縫——不是別而是縫——在外套的左胸位置。更具有侮辱意味的是,法令規定猶太人必須上交4分錢,用來買一顆大衛星和珍貴的衣物配給限額。

“我母親為了不嚇到我們,跟我們說那是在做遊戲。我們戴著大衛星走在大街上時全都裝出一副十分自豪的樣子。當然,我不傻,我那時剛滿十一歲,即便不知道等待我們的將是什麽命運,也很清楚地意識到我們遇到了危險。但是為了保護我的妹妹,我一直裝作若無其事。瑞秋還小,還能騙得過去。她喜歡戴那顆黃色的星星。她總是說,戴著那顆星星,她就能感受到上帝的目光。”

“你父親按照命令上繳了他收藏的油畫嗎?”

“所有的畫都交了,除了那幅倫勃朗。他把畫從畫板上取下來,藏在閣樓供水管電線通過的槽隙裏,一起放在那裏的還有他把生意賣給一個荷蘭競爭對手後得到的一袋鉆石。家裏的各種祖傳遺物被拿走時,母親哭了。但父親說不要擔心。我永遠都忘不了他的話。‘那都是身外之物,’他說,‘重要的是我們還擁有彼此,這樣東西誰都拿不走。’”

法令還是如潮水般湧來。猶太人夜間不準外出;猶太人不準進入非猶太人的住處;猶太人不準使用公共電話;猶太人不準乘火車和電車。接著,1942年7月5日那天,阿道夫·艾希曼管理的猶太移民中央辦公室向四千名猶太人下達了一項通知,告訴他們已被選中前往德國充當勞工。當然,那是一個謊言。驅逐行動開始了。

“你們家收到了報到上崗的命令嗎?”

“沒那麽快。第一批入選的人主要是1933年之後來荷蘭逃難的德裔猶太人。我們到9月的第二個星期才接到通知。他們讓我們去阿姆斯特丹中央車站報到,還明確地指定了應該攜帶的隨身物品。我記得當時父親的臉色。他知道那是死刑判決。”

“他做了什麽?”

“他走進閣樓,把倫勃朗和那袋鉆石取了出來。”

“然後呢?”

“我們把大衛星從衣服上扯下來,找地方藏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