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4頁)

“我認為,”樸次茅斯的治安警官奧斯汀在聽到這個消息後說,“我也許最終能夠抓住這幫壞蛋。”

一個陰沉的冬日上午,電話鈴聲在布朗克斯區的律師公寓裏震響。讓一位父親趕往五百多公裏外去辨認他獨生女兒的屍體,這實在是在任何天氣裏都沒法令人好受的事。

加爾文・德克斯特坐在床沿邊痛苦不堪,他真希望自己當初死在了越南的地道裏,現在他就用不著來承受這種打擊了。他最終還是告訴了妻子安琪拉,在她哭泣時抱著她。他打電話通知了丈母娘,她立即趕了過來。

他不願在紐約的拉瓜迪亞機場等候飛往諾福克國際機場的飛機;因為雨、霧、冰雹或空中交通繁忙會引起航班延誤,而他一分鐘都沒法坐著等待。他自己駕車去了。駛出紐約,穿過進入紐瓦克的橋梁,行駛在他非常熟悉的鄉間:孩提時他曾乘坐在房車上,被從一個建築工地拉到另一個建築工地。出了新澤西,分別經過賓夕法尼亞州和特拉華州的一部分,然後一路南下,經過巴爾的摩,最終抵達了弗吉尼亞州的海邊。

在諾福克的停屍所裏,他俯視著曾經那麽美麗可愛的那張面孔,默默地向陪同他的那位刑警點了點頭。他們上樓去了。刑警遞給他咖啡,告訴他一些基本情況。她是被不明身份的人毆打致死的。直接死因是嚴重的內出血。兇手把屍體放進汽車的後備箱裏,載著它到達弗吉尼亞比奇市第一警署轄區的最偏僻的農村,然後一扔了之。德克斯特知道,這只是事實的一部分。

他作了一份長長的陳述,告訴警方關於“埃米利奧”的全部情況,但這並沒給刑警們更多線索。他要求帶走女兒的屍體。警方沒有進一步的反對,但需要驗屍官辦公室認可。

這需要時間、手續、程序。他駕車回了紐約,再坐飛機回來等待。最後,他護送著女兒的靈柩回到了在布朗克斯的家中。

棺材密閉著。他不想讓妻子或馬洛齊家庭的任何成員去看裏面的遺體。葬禮很簡單。阿曼達・瓊在她十七歲生日還差三天時被埋了下去。一星期後,德克斯特回到了弗吉尼亞。

奧斯汀警官正在位於克勞福街711號樸次茅斯警察局總部的辦公室裏,這時候前台打電話來,說有一位德克斯特先生要見他。這個名字並沒有使他想起什麽;他沒有把這事與一個已經死去的名叫洛琳的妓女聯系起來。

他詢問德克斯特先生有什麽事,回答說,客人也許是來提供有關線索的。鑒此,訪客被引進來了。

樸次茅斯是六個城市中最古老的,是由英國人在美國獨立戰爭之前建立的。現在的樸次茅斯坐落在伊麗莎白河的西南岸,大都是一些低矮的紅磚房子,凝視著河對岸諾福克現代化的高樓大廈。不過這裏是許多軍人在天黑後去“找樂子”的地方。奧斯汀警官的治安警察隊可不是擺設。

來訪者看上去可並不像肌肉發達的橄欖球運動員退休後當的那種業余偵探。他只是站到辦公桌前面說:“你還記得那個十幾歲的女孩嗎?被迫吸食海洛因,被迫賣淫,遭受輪奸並被毆打致死的那個,四個星期之前?我是她的父親。”

警鈴開始在腦海裏震響,警官已經站起身伸出了手,又縮回來了。他總是最大限度同情那些憤怒的復仇心切的公民,但他除了同情也沒有更多辦法。對警察來說,這些人難以對付,有時候還很危險。

“這事我很抱歉,先生。我可以向你保證我們已經盡到了一切努力……”

“別緊張,警官。我只是想知道一件事。然後我就不會來打擾你了。”

“德克斯特先生,我理解你的感受,可我並不是負責……”

來訪者已經把右手伸進了衣服口袋,正在掏著什麽東西。前台的警衛是怎麽搞的?這個人帶著武器嗎?警官自己的那家夥放在三米之外的一只抽屜裏。

“你在幹什麽,先生?”

“我在把一些金屬片放到你的桌子上,奧斯汀警官。”

他繼續從口袋裏往外掏,直至全部掏出來。奧斯汀警官曾經當過兵,他們是同樣的年齡,但警官從來沒有離開過美國。

警官發現自己在俯視著兩枚銀星勛章、三枚銅星勛章、一枚陸軍獎章和四枚紫心勛章。他從沒見過這麽多獎章。

“這都是很久以前,在遙遠的地方得來的。我有權知道是誰殺了我的孩子,這是我用鮮血換來的權利。請你告訴我兇手的名字,奧斯汀先生。”

治安警官走到窗邊去看對岸的諾福克。

“是馬德羅。本尼・馬德羅。他掌管著一個拉丁人黑幫。非常殘暴,非常邪惡。”

“謝謝你。”身後的客人說,他收拾起他的那些獎章。

“但如果你要去對他進行一次私人拜訪,那麽你太晚了,我也太晚了。我們都太晚了,他已經走了。他回到了他的故鄉巴拿馬。我知道這事肯定是他幹的,但我沒有足夠的證據把他推上法庭的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