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6頁)

然後,他心情一下子就變了,興高采烈地談論著他在HBO頻道上看的一部電影。接著,他的手機收到一條朋友發來的短信,發出了嘟嘟的提示音。他得掛了,媽媽再見,我愛你,再見。

喀噠。通話結束。

兒子發自內心地說了一聲“我愛你”。盡管這只是瞬間就說完的一句話,但它使母親覺得自己的苦口婆心是有價值的。

她掛了電話,看了一眼萊姆:“有孩子嗎?”

“我嗎?沒有。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成為我的驕傲。”

“你得先有孩子,否則你連驕傲的資本都沒有。”

他看著她身上隨時都掛著的iPod耳機,發現它在她脖子上晃來晃去,就像醫生掛的聽診器。“我猜想,你一定喜歡音樂……我這樣的推理挺聰明吧?”

丹斯說:“這是我的愛好。”

“真的嗎?你會彈樂器嗎?”

“我會唱一些。我曾唱過民謠。但是現在,如果放假的話,我會把孩子們和狗放在野營車後座上,然後帶他們去四處找歌聽。”

萊姆皺了皺眉頭:“我聽說過這種做法,這叫做……”

“通俗的說法叫‘采歌’。”

“當然,就是這個名稱。”

凱瑟琳·丹斯對此充滿激情。她承襲了民歌樂手的悠久傳統,他們會旅行到偏遠地區,現場錄制傳統音樂。阿蘭·洛馬卡斯可能是其中最知名的一位人物,他曾徒步穿越美國和歐洲來采集經典老歌。丹斯有時會前往美國東海岸,但是這些曲子都已經被別人記錄過了,所以她最近大多是去一些內陸城市,還有加拿大的新斯科舍省、加拿大西部、密西西比河流域以及拉美裔人口眾多的地方,如加利福尼亞南部和中部。她對一些歌曲進行錄制和分類。

她把這些告訴萊姆,還告訴他一個網站,那是她和一個朋友共建的,上面介紹一些音樂家、歌曲和音樂知識。他們會幫助一些音樂家獲得其原創歌曲的版權,再將聽眾因下載歌曲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轉交給音樂家。唱片公司通過這個網站和其中一些音樂家取得聯系,這些公司就可以購買他們的音樂作為獨立制作的電影配樂。

凱瑟琳·丹斯沒有告訴萊姆,她和音樂之間還有些別的關系。

丹斯常覺得自己壓力過大。為了把工作做得更好,她需要近距離接觸那些她所詢問的目擊者和罪犯。坐在離精神錯亂的殺人犯僅三英尺的地方,和他鬥上幾小時、幾天甚至是幾星期,這是一種令人興奮的工作,但同時也讓人感到精疲力竭。丹斯工作時非常投入,將自己與調查對象密切聯系在一起,以至於在談話結束之後很長時間裏,她仍能感受到他們的情感。她依然可以在腦海中聽到他們的聲音,久久地擾亂她的思緒。

是的(注:原文裏用的是西班牙語“Si”,表明調查對象是拉美人士。),是的,好吧,是我殺了她。我割斷了她的喉嚨……還有,她的兒子,那個小男孩。他也在那兒。他看見我了。我必須殺了他。我是說,誰會放過他呢?但是那女人活該,她竟敢那樣看我。這不是我的錯。你剛才不是說要給我煙抽嗎,可以嗎?

音樂具有神奇的療效。如果凱瑟琳·丹斯在聽索尼·泰瑞和布朗尼·麥克金(注:美國布魯斯音樂的兩位大家。)的音樂,或是U2、鮑勃·迪倫、大衛·拜恩的音樂,她就不會想起兇手卡洛斯·阿倫德憤怒的抱怨,說他在割斷受害者喉嚨時,對方的訂婚戒指劃傷了他的手掌。

很疼。我是說,太疼了。那個臭女人……

林肯·萊姆問:“你有沒有參加過職業演出?”

她曾經演出過幾次。但她後來輾轉過許多地方:波士頓、伯克利、舊金山北灘,她已經沒心思演出了。演出似乎是件很人性化的工作,但是她發現,這真的只是你自己和音樂之間的事情,跟聽眾沒有關系。凱瑟琳·丹斯更想知道別人對他們自己的生活和愛情有什麽看法——以及如何通過歌曲來表達這些看法。她意識到,在音樂這方面,就像她在工作中一樣,她更想扮演職業聽眾的角色。

她告訴萊姆:“我嘗試過演出。但最後我覺得,最好還是把音樂當作朋友來對待。”

“所以,你就成了陪審團顧問和警察。真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你自己猜猜看吧。”

“這是怎麽回事呢?”

丹斯猶豫了一下。通常她不願意談她自己的事(總是要先聽,後說),但她覺得和萊姆很談得來。雖然在某種意義上,他倆是對手,但卻有著共同的目的。並且,他的沖勁和倔強讓她覺得和自己有幾分相似。另外,他也喜歡偵探這個職業。

於是,她說:“喬尼·雷·漢森……就是那個名字中不帶‘h’的喬尼。”

“是罪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