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4/5頁)

薩克斯熱情地和丹斯打招呼,塞利托然後又介紹丹斯認識在場的其他幾位警官。

丹斯意識到自己的肩膀上傳來細小的聲音——那是她戴的耳塞發出的聲音。她笑了笑,然後關上了手中的iPod播放器,這是她隨身攜帶的裝置,仿佛已經成為她的生命維持系統。

塞利托和薩克斯向丹斯介紹了兇殺案的案情,並說明需要她的幫助——萊姆似乎是這個案子的偵破負責人,盡管他已經不再是警察了。

萊姆沒有過多參與討論。他的眼睛緊盯著那些巨大的白板,上面記錄著從犯罪現場采集而來的證據的信息。丹斯一面聽其他警官介紹細節,一面情不自禁地觀察著萊姆——他眯縫著眼睛注視白板,時而低聲自言自語,時而搖頭,仿佛在責備自己丟失了某些東西。他偶爾還會閉上眼睛。他一共只發表了一兩次針對案情的評論,不過他一直沒有關心丹斯的反應。

丹斯感到很有意思。她已經習慣被人懷疑了。通常,人們之所以懷疑她,是因為她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一般意義上的警察。這個身高五英尺五英寸的女人,長著深色的金發,通常都像今天這樣梳著緊緊的法式辮子,塗著淡紫色的口紅,肩膀上搭著iPod耳塞,戴著她母親為她做的黃金或鮑克飾品,更不用說她所鐘愛的高跟鞋(作為警察,丹斯的日常工作卻通常並不包括追蹤罪犯這樣的事情)。

不過,她這會卻能理解林肯·萊姆為何對她不以為然。就像許多刑偵科學家一樣,萊姆不會對表意學和訪談技巧有多少信任。很可能當初他是反對打電話請丹斯來幫忙的。

至於丹斯本人,她能意識到實物證據的價值,但她對此並不感興趣。令她感到怦然心動的,是犯罪過程及破案過程中的人為因素。

表意學遭遇刑偵學……這是棋逢對手,萊姆偵探。

雖然這位英俊瀟灑、語帶譏諷、性情急躁的犯罪學家一直對她不理不睬,始終注視著物證統計圖,但是丹斯還是了解了案件的細節,得知這是一起離奇的案件。這位自封為“鐘表匠”的兇手所制造的謀殺的確駭人聽聞,但是丹斯並不感到震驚。她曾調查過同樣可怕的案件。畢竟,她生活在加利福尼亞州,查爾斯·曼森(注:美國歷史上著名的變態殺人狂。)早已創下了最恐怖罪行的記錄。

紐約警察局的另一位警探丹尼斯·貝克爾跟她講了他們現在的具體需要。他們發現了一位目擊者,他可能提供一些有幫助的信息,不過他不願合作。

“他聲稱自己什麽都沒看見,”薩克斯補充道,“但我感覺他看見了一些事情。”

丹斯有些失望,因為她要見的不是嫌疑犯,而是目擊者。她更喜歡與罪犯對峙時的挑戰,而且對方越具有欺騙性,她越感到滿足。不過,與揭穿嫌疑犯相比,跟目擊者談話所花費的時間要少得多,這樣她就不會誤了班機。

“我來試一下,”她對眾人說。她在寇茲牌皮包裏找出了一副淡粉色鏡架的圓形眼鏡,然後把它戴上了。

薩克斯向她介紹了那位拒不合作的目擊者阿裏·科布的具體情況,警方為他拼湊出的昨天晚間活動時間表,以及他今天早晨的行為舉止。

丹斯認真地聽著,同時呷飲著萊姆生活助理給她倒的咖啡,津津有味地吃了半塊丹麥曲奇餅幹。

丹斯獲得了所有的背景資料,於是她開始整理自己的頭緒。然後她對眾人說:“好吧,我來告訴你們我想到了什麽。首先,給你們上一堂表意學速成課。隆恩今天上午已經聽過我的研討課了,不過我想讓其他人也了解一下我是如何進行訪談的。傳統意義上的‘表意學’研究人的身體行為——就是身體語言——以便理解他們的情感狀態,判斷他們是否在講謊話。大部分人,包括我在內,用這個術語來表示各種形式的交流——不僅僅是身體語言,而且包括口頭語言和書面陳述。

“首先,我會對證人進行摸底測試——我們知道他說的某些信息肯定是真的,例如他的姓名、地址、職業等等,然後看他回答這些問題時的反應。我將記錄下他的手勢、體態、措辭和說的實質內容。

“一旦我摸清了他的基準反應,我就會開始更多的提問,發現他何時會出現承受壓力的反應。這就意味著他要麽是在撒謊,要麽知道與我提問的事件相關的重要信息。到這時為止,我所做的都是在與他進行‘訪談’。一旦我發覺他在撒謊,接下來就會進行‘審訊’。我會一點一點地削弱他的銳氣,使用許多不同的技巧,直到我們獲得真相。”

“好極了。”貝克爾說。盡管這個案件的負責人很顯然是萊姆,但是丹斯推測出丹尼斯·貝克爾應該是總部派來的人;他的臉上流露出承受重壓的神情,說明他才是最終要在政治上對這起案件的偵破負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