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刑警探案 第一章 勒索巨款幼兒被綁 臨機一念揭開謎團(第3/8頁)

當姜作忠氣喘噓噓的趕到,抓起話筒,說了聲我是姜作忠時,對方的音調已十分不耐:“為什麽等這麽長時間,是不是想搞什麽花樣?我警告你,不乖乖的聽話,是要斷子絕孫的!趕快準備150萬元現金來贖人,地點以後再通知你。”說完未等回應,“啪”的一聲掛斷了電話。姜作忠手拿著聽筒,怔怔的站在那裏,久久說不出話來。但他的心裏卻在翻江倒海:被公安局的同志說中了,果然是綁架人質!唉,有錢也惹禍啊。這個混賬東西,要錢沖著我來,何必為難一個與錢毫無關系的小孩呢!

他木然地跨出書記家的大門,對老黃在身後大聲的追問,仿佛沒有聽到。他內心在激烈地爭鬥,這個傢夥心太狠了,一張口就是150萬,這是多大的數目喲,幾乎是這麽多年辛辛苦苦的大部分積蓄。不過,為了小孫子,怎能不拿呢?花錢消災吧!這個事要不要告訴公安局的同志呢?他們知道了這個事,肯定不同意拿錢贖人。綁架的人錢不到手,肯定不會放人。等候公安機關破案,不知還有多少日子,怕只怕夜長夢多,平白生出變故。但是,如果給了錢又領不回小孫兒,怎麽辦呢?自己勢孤力單,鬥得過這個傢夥嗎?公安局威勢很大,他們處理這種事,辦法總比我們多。再說,早上我已經答應過有事立即報告,他們在幫助我處理這件事,對他們食言,會引起不快的。還是告訴他們,如果他們不同意贖人,又沒有更好的辦法,我再自個行動。

打定主意後,姜作忠掉過頭來,向公安人員的住地走去。

在獲知這個消息後,我們幾個經過商量,很快取得一致意見:既然綁架者的目的是為了敲詐,獲取錢財才是作案的最終目標,不妨垂下香餌,誘魚上鉤。

我們明確告訴姜作忠,同意出錢贖人,但是還要等待進一步的交易信息。從安全角度考慮,整個行動計劃必須聽從公安機關的安排。在行動實施前,可以公開的在銀行取款,向親友借錢,準備花錢消災。

同時,從這個情況中,也可以看出作案者對姜家周圍情況很熟悉,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他們之中至少有一人居住在本地。

隨後,我們派人調查打入村黨支部書記家電話的出處,並對姜作忠鄰近住家也實行了通訊監控。

5月4日早晨七點剛過,姜作忠家旁的王姓鄰居家中電話鈴響了起來,提起話筒一問,仍然是找姜作忠的。姜作忠聽到呼喚,飛快地奔到王家,剛抓起話筒,就聽到裏面的說話聲:“你是姜作忠嗎?錢準備好了沒有?明天上午十點交貨,到時候你打開手機,在上海金陵東路等候消息。記住了,只能一個人過來,不然,取消交易。還有,如果沒有那麽多錢,貨也會缺胳膊少腿的!”放下話筒後,姜作忠直奔我們的住處。

其實,此時我們已經知道了他們的通話內容。

由於綁架者指定的交貨地點在上海,必須緊急部署。為了分散目標,減少注意力,我們兵分三路,分別出發,約定至遲在下午六點到上海匯合。一路由江口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又恆親自帶領,以技術偵察人員為主,負責開拓信息渠道,和上海警方聯絡,居中指揮。一路由郭笑和我帶領,抽調二十名精幹偵查人員,負責交貨中心地段的監視,一旦發現犯罪,立即圍堵抓捕。第三路由臨江市公安局的楊學恭副局長、孫建明教導員帶領,負責安排二十名偵查員,在交貨中心地段的外圍,控制交通路口。這兩路人員都必須略作化裝,以一個合適的身份在現場活動,不致引起外人注意。

送錢人選定為姜作忠的兒子、小磊的父親。他年輕力壯,表現得比較沉穩,讓他拎一只堅硬的手提箱,必要時也可作為武器自衛。我們給他做了三條規定:一是不見小磊不交錢,小磊不在安全控制之下不交錢,小磊到手後趕快離開,以後的事由我們處理;二是在交易過程中,不要東張西望,左顧右盼。他的所有活動都在公安人員的監控之下,人身安全有充分的保證。三是如果交易的時間、地點臨時更改,時間延至夜晚,地點放在荒僻的郊外,則要提出困難,盡量拖延,以便給我們有一個應急處置的時間。

然而,事情的發展並不順利。小磊的父親、偵查人員在金陵東路一帶徘徊、守望了一整天,沒有接收到綁架者的任何聯系信息,也沒有在這個路段發現什麽可疑狀況。

會不會由於我們從姜灶調出的人員過多,被綁架者在現場的坐探看出破綻而不敢動作了,還是綁架者故意在拖延時間呢?不管是屬於哪一種原因,我們決定再守候一天。

5月6日,從早晨七時至晚上十點,依然沒有結果。小磊的父親越發焦慮不安,我們幾個表面上很平靜,其實內裏也個個心急如焚。當我們獲知,今天上午姜作忠在姜桂家中又接到一個類似的恐嚇電話時,我們不得不作這樣的考慮:不能在這裏再耗下去了,除留下第一組在上海繼續監控外,其余兩組人員連夜返回現場,開展常規性的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