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刑警異聞錄 第一章 昨天愛侶緣定今生 今日逐新辣手除舊

我是一名老刑警,從事公安工作已經有三四十年了,這些年裏,我曾經遇到很多大案要案和重案,這裏跟大家分享一下我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參與過的幾個案件。

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臨江縣公安局接到報案,東方紅農場(後來更名為江口農場)麥地裏發現一具女屍。聞訊後,地區公安局副局長陸元祥帶領刑偵科長馮忠、法醫史家儒以及我一行四人趕到了案發地。

東方紅農場原是省軍區開發,故而管理體制如同軍隊,稱之為營、連、排。相當於地方上的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

女屍倒臥在三連地段的麥田裏。我們到達時,已是上午九點鐘光景,縣公安局的偵查人員和派出所的民警已布置了警戒線,等待勘察現場。

現場四周是大片青綠色的麥田,麥子已經抽穗,根根麥杆上挺立著叢叢綠芒,在輕風中驕傲地晃動。它們的動作整齊劃一,如同訓練有素的士兵。溫暖的陽光裏,飄蕩著淡淡的清香,廣闊的綠色孕育著旺盛的生命力。如果你是來踏青,必然會為眼前的景色引發出許多浮想。

從屍體情況看,是個青年女子。身體仰臥在倒伏的麥杆上,沒有血色的臉上,定格為悲苦之狀,口唇外翻,嘴裏塞滿堅硬的泥塊,內外褲被褪至膝下。朝向路口的麥地裏,有兩行麥杆折斷、被人踩踏的痕跡。

這顯然是一起兇殺案。

現場周圍除茂密的麥杆外,未見任何其它物品。麥地表面幹燥,凹凸不平,顆粒粗大,報案前已被多人踐踏,無法發現有比對價值的足跡。

凡是有經驗的偵查員,都知道現場對偵查破案的重要性。一個案子偵破的難易,偵查條件的好壞,基本上都取決於現場。現場走訪中發現可疑情況,可以為偵查破案提供線索;現場有作案人遺留的物品,可以幫助判斷偵查方向;現場勘查中能獲取作案人遺留的痕跡,則可鑒定作案人的個體身份。即便是偵查負責人,也必須待現場勘查結束後,才能制定偵查方案,部署偵查工作。

這起案件的特殊環境,使技術員無法在現場發現和提取任何與作案有關的痕跡物證。

勘查中,突然有兩個青年人穿過了警戒線,進入了中心現場,在技術員身後瞅著屍體竊竊私語。我一見大怒,喝問道:“幹什麽的,出去!”並示意現場保護人員注意了解他們的身份。

現場勘查規則很嚴格,未經勘查結束的現場,除現場勘查人員和現場勘查指揮外,包括偵查人員在內,任何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現在中心現場出現了兩個陌生的青年人,我自然要追問。

“我叫毛儼,是剛調入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的。我們是根據院領導指示,趕到現場,提前介入的。”一個皮膚白凈、五官端正、長相英俊的高個子青年人向我解釋,並把工作證遞到我面前。我瞄了瞄他的工作證,說了聲“對不起”,告訴他們現在技術人員正在勘查,請他們先退出去,待技術人員對現場痕跡標示、提取後,再進來觀察。這次偶然的摩擦,鑄就了我們長久的友誼。從此以後,只要我們碰面,毛儼的第一句話一定是:“幹什麽的,出去!”

現場勘查沒有發現有利破案的物證條件,我們只有把注意力集中在屍體檢驗上。果然在屍體解剖檢驗中有了兩大發現:一是現場中女屍系頸部遭卡壓窒息致死,死亡時間在十二小時左右。女屍的內、外yin部都未檢出*,從女屍褲子已被拉至膝下的情況看,這明顯是一起偽造的強奸殺人案。二是死者已懷孕,腹中有一個不足三個月的胎兒。

陸元祥副局長指出:這是一起有隱在因果關系的殺人案,兇手應在死者的關系人之中。決定排查工作必須圍繞死者關系人展開。首先要確定死者的身份,查清社會關系以及與死者有親密接觸的人員;其次要圍繞從死者的家庭住地至現場一線的調查,了解這些住戶中,有沒有人發現可疑情況;第三,重點查清案發前一天夜晚死者及其有聯系人員的活動情況。當時擔任臨江縣公安局長的徐環將人員分工後,分組調查工作立刻展開。

我隨縣公安局刑偵股副股長吳伯林一起,調查死者的基本情況。

東方紅農場地處長江邊沿,較為偏僻,以連隊為單位,居住非常集中。因此,我們很快查清了死者的情況。

死者徐怡靜,二十三歲,東方紅農場二營三連人,一家三口,父親徐海田,母親許愛英,都是本地人。徐怡靜的父母,已在案發前三天去上海看望親戚去了,這幾天是她一個人住在家中。

徐怡靜是一個性情平和內向的人,平時除和連隊幾個小姐妹來往外,基本不和其他人接觸。由於與生俱來的品貌端莊,在連隊幾個小姐妹中當屬上乘人品,因而常常成為周圍男青年關注的焦點。其中有個叫季建中的,表現得最為熱切,經常到徐家串門。徐怡靜大概對他也有好感,有人曾經看到過他倆夜晚在江邊閑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