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李茉莉(第2/2頁)

我們本就是有錢人家,金錢加上美貌,使她無所不能。但我姐那個白癡,越大越笨,除了操弄父親,使母親悲傷,只喜歡吃喝玩樂,只願意當醫生太太,完全沒有找到足以匹配她的美貌的男人,她只想找個聽話的丈夫,繼續任性度日。姐姐滿十六歲之後,父親也不再那樣迷戀她了,轉而疼愛小姐姐六歲的我,然而父親總是在眼中流露失望的神情,他看著我時,就像看著一個劣質的復制品。

聽說姐姐婚後一直劈腿不斷,我才稍感安慰,姐夫始終沒離婚,姐姐產後也還是貌美,那股子白癡般的幸福感大概就是大森從我身上感受到的。但他錯了,我並不快樂,當你見識過極光,知道自己只不過是個幸運的平凡人,所有一切都令人感到無味。

我會拒絕父親安排的婚事反而嫁給大森,是因為他是與這一切悖德與瘋狂無關的事,啊,我終於說出了那個字眼,悖德。我們那個金玉滿堂的家,活脫脫是個悖德之家,高中時發現母親沉迷於牛郎店,被父親抓到之後,她卻又迷上某神秘宗教,在我看來兩者是一樣性質,瘋狂、花錢、熬夜、傷身。而父親在女兒都離家後,女友一個比一個年輕,後來的對象是甚至比我都還小三歲的女模特兒,父親甚至因此投資了一家連鎖服飾品牌,讓她當品牌代言人。

那個咖啡店的女人,擁有的也是那種令人憎恨的美貌。看見她的臉時我感到全身戰栗,如果大森第一時間就對我承認他的婚外情,我可以諒解的,真的,那樣的女人,生來是要讓男人瘋狂的。為了擁有把那張臉細捧著到眼前聞嗅、舔舐、親吻、撫愛甚至占有,付出再多代價亦無能阻止,男人是這樣的生物。

我恨什麽呢?恨到必須殺人?嫁禍?我自己亦不知情了,肚子裏懷著的嬰孩,還未鑒定性別,但願是貌美或英俊,卻又不足以傾國傾城,為自己帶來災難。我第一次去阿布咖啡,看見鐘美寶,我心中是同情她的。不知何故,應該嫁給有錢人,過著更舒適的生活,她有這樣的條件,卻在那兒日復一日地洗杯子。然而有一部分的我也是羨慕她的,我知道有人會愛她,會舍命愛她,只是那時我還不知,那人就是我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