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吳明月(第2/4頁)

認識美寶是因為她在電梯裏遇見葉小姐,攀談間聽說她來幫我煮飯,央請葉小姐去咖啡店幫忙做簡餐,算是救火吧。咖啡店的廚師突然辭職了,一時間也找不到人,葉小姐問我意見,我沒意見啊,葉小姐以前是開餐廳的,能做這個工作,她一定很有成就感。她說美寶看起來跟我長得好像,我心生好奇,就說改天可以請她到家裏坐坐。有日她來按門鈴,捧著蛋糕來送我,我也覺得她像姐姐,有點一見如故吧。因為我沒辦法出門,都是她來看我。我沒什麽朋友,她幫我很多事。

這半年來,美寶幾乎有時間就會來看我,總是帶著她做的蛋糕,帶著鮮花,我負責準備咖啡跟紅茶,我笑說:“就像情人約會一樣。”她真就那麽鄭重其事,時常是在早上十點鐘過來,我會做簡單的早餐,我們談著各種事情,簡直就像情侶似的。她總是對我說昨天店裏來了什麽客人,發生了什麽有趣的事物。比如大樓的中介先生,我也認識的,他最八卦了,講話又誇張,大樓裏什麽風吹草動,他都要說給美寶聽。比如有個附近開韓國泡菜鍋的年輕人,招待美寶去他們店裏吃飯,結果店裏滿滿都是航海王的公仔啊,連幫忙煮飯的媽媽都是一身勁裝,店裏總是播放著熱門的日文歌曲,但賣的卻是韓國料理,你說逗不逗?她最喜歡說的是一個做房仲的gay,是老板阿布的朋友,很三八一個人,喜歡吹噓以前有多搶手,喜歡大剌剌講自己的性冒險,我每次聽了都臉紅。

我想起美寶描述那些人事物的話語和她的表情,可以模仿得惟妙惟肖,我總是呵呵大笑。即使這麽悲傷,我還可以感覺到透過回憶她,就能體會到的溫暖。她從不說別人是非,不批評誰,從不抱怨工作忙,她嘴裏說出來的,永遠都是美好、快樂、幽默、好玩的事,無論是誰,被她描述起來,都像是值得認識的人。

當鄰居這麽久,我們都不認識對方,一旦相識,卻相見恨晚,不僅是我們年齡、外表、長相相似,而是,她就像是一個正常版的我,看著她,我就想象著自己如果有能力到外面去,可以過著怎樣的生活。我生活優渥,她卻辛勤勞苦,背負著沉重的家計負擔,以及連我都無法探知的心靈重擔。而我對她來說,則是一個簡單版“理想的自己”,許多次她都說羨慕我的生活,她羨慕的是“完全不需要為別人而活”的我,說真的,我覺得我們兩個如果融合起來,一定是很棒的人。可惜人無法與他人融合再分解,我們只能各自背負著自己的重擔,互相陪伴。

我不知美寶為何會願意跟我做朋友,我雖然經濟寬裕,現實上卻沒有可以為她付出的事物,她過著儉樸的生活,我時常會把失手在網絡上亂買的各種服飾送給她。我每天待在家,只要穿運動服就夠了,但,我真的沒有其他事可做啊,網絡上的各種商店,或者知名品牌可以用網絡訂購的,從手表、服裝、牛仔褲、球鞋甚至到內衣褲,我買了一箱又一箱。以前我會自己在穿衣間裏試穿,回想著以前當上班族時,每當領了薪水,偶爾犒賞自己購買的新衣,我總是迫不及待,衣服還沒下水,當晚就要穿去約會。那時的男朋友喜歡看我穿新衣,戀愛第三年,感情正濃,我們偶爾會相約在餐廳或酒吧,我穿著他沒見過的新衣,他會像陌生人一樣覺得驚艷,過來跟我搭訕,想起這些我仍會臉紅。我生命裏第一個真正親密的男人就是他了,可以說我唯一認真愛過的人,我唯一看過的男子肉體,只有他。那些夜晚,他挽著我的手,我穿上柔軟的、材質舒服得令人感覺像是另一層皮膚的洋裝、高跟鞋,甚至連化妝我都是因為他才學會的,他讓我知道我的美麗,我身材的姣好,所有我這個人作為“女人”最美好的地方,然而,他的辜負,最後他厭棄地離開我的神情,將這一切都毀滅了。

我還是喜歡買衣服,但早已失去“悅己者容”的對象,我後來唯一的嗜好,就是找美寶來我家,一起學習穿搭,在穿衣間裏互相交換衣服,然後穿出去給葉小姐看,凡是我覺得美寶穿起來漂亮的,都送給她。以前美寶的打扮很中性,就是白襯衫、簡單T恤、牛仔褲、球鞋,長發夏天梳成馬尾,冬天垂下,除了護唇膏跟乳液,臉上一點妝彩也沒有。她是非常適合素顏的女生,但自從我送給她幾套化妝品,李愛米教會她彩妝之後,她簡直像明星一樣,變得明艷動人,真的是只要一點點色彩,她就可以是吸引所有人目光的大美人。她天生有那樣的資質,即使化了妝,穿上性感的衣裳,還是有一種說不出的清新氣質。或許因為她沒什麽嬌滴滴的氣息,反倒有些男孩子氣吧,很奇妙,她越是忽略自己的女性特質,她身上散發的性感就更加渾然天成,如果我是男人,我會愛上這樣毫不看重自己的她,不,即使身為女人,某個部分來說,我也是愛她的,這不是同志情愛,是一種難以言傳的感情。她身上攜帶著什麽,某種或許我也分擔不了的重量,感覺她整個人,根都被淘空了,或者說,從蕊芯開始就被某種毒藤之類的東西纏繞著,但人卻還可以那麽清爽,如此善良,簡直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