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刺馬大事記
同治七年
七月二十日,調兩江總督曾國藩為直隸總督,閩浙總督馬新貽為兩江總督,以福州將軍英桂為閩浙總督。
七月二十二日,以曾國藩調補直隸,長江水師系屬初創,恐黃翼升一人不足資控制,著彭玉麟於百日後迅赴江、皖,會籌水師事宜。
八月初五,命馬新貽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丁日昌幫同辦理。
十二月二十三日,馬新貽奏:蘇省荒廢田地,設法勸墾招領,請酌定年限寬免錢糧。著照所請,以各項情形不同分別年限,暫免錢糧,俾編民早得復業。
是日,馬新貽又奏:現在應辦最要者六條:培養民生以籌辦善後,修築運堤以宣防河務,清查官虧以講求吏治,選擇將才以整頓綠營,酌留水師以聯絡江防,恪守條約以辦理洋務。諭令其實心實力為之,勿騖虛名,勿求速效。
同治八年
三月二十日,兵部議復曾國藩酌改江蘇水師營制事宜,江蘇水師改為內洋、外海、裏河三支;江寧設立船廠,按年輪修戰船,輪船應由上海船塢整理;水師專以管船為主,其無船之弁兵,一律裁撤。從之。
四月初七,以湘軍兵變,劉松山未能預防,著革職留任。
四月十九,以陳湜留任山西防務,詔免發遣。
(七年春,犯畿輔。湜以疏防褫職,遣戍新疆,巡撫鄭敦謹疏請留防。冬,陜回將乘隙渡河,屢擊走之,詔免發遣。 )
同治九年
五月二十三日,天津教案發生。
六月初十,曾國藩到達天津處理教案。
六月十四日,內閣大學士宋晉奏和局固宜保全,民心未可消失,欲懲擅殺之罪,必究起釁之根,請飭曾國藩速行查明曲直,秉公辦理,以釋民疑;以長江水師緊要,請飭整頓。從其所奏,命彭玉麟迅速啟程,赴江南等省,會同馬新貽實心整理長江水師,力除廢弛。
六月二十六日,法國兵船進入天津海河。曾國藩聞訊嘔吐大作,一病不起。
六月二十八日,以曾國藩病重,命江蘇巡撫丁日昌赴津辦理教案。因其路遠,難以速至,又命工部尚書毛昶熙先赴天津。
是日,諭令李鴻章即帶軍趕赴京畿駐防。命馬新貽迅速安排江蘇、上海海口防範事宜。
七月二十四日,丁日昌抵達天津。
七月二十六日,馬新貽遇刺,次日死。
八月初三,調直隸總督曾國藩為兩江總督,湖廣總督李鴻章為直隸總督。
八月初十,曾國藩以病推辭兩江總督。不允。
八月二十五日,李鴻章抵達天津。
八月二十九日,命曾國藩等辦結天津教案,丁日昌著即速回原任。
九月十一日,曾國藩六十歲生辰,賜禦書匾額“勛高柱石”。
九月十八日,命曾國藩進京。
九月二十五日,曾國藩到達北京,次日覲見。
同治十年
二月初五,就馬新貽遇刺案發布上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