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監獄裏的血案(第2/2頁)

我跟他握了握手,笑道:“這次不是公幹,到B市來辦事,怎麽也得順道拜訪一下老朋友啊。”

他把我帶進辦公室,鎖了門,沏了茶,我把準備好的兩條煙塞到他辦公桌裏,說:“我也不懂,就記得你一直抽這個,順手捎了點。”

“嘖。”他眉頭一皺,拿出煙塞回我手裏,用埋怨的語氣說,“你這就不對了,把我當什麽人了?有事你就說,少跟我來這套。”

我也嘖了一聲,再次把煙塞到抽屜裏,笑笑說:“誤會了,誰不知道你付大科長出了名的鐵面無私?我再蠢也不會往槍口上撞。這純粹是弟弟孝敬哥哥的,你要非得塞給我,就實在太外氣了,我真沒法往這兒坐了。”

付有光笑著指了指我:“你這個人呀,就是太重禮數,晚上一定得留下吃飯。”隨後把茶水遞給我,靠在辦公椅上問,“到B市忙什麽大事來了?”

“我能有什麽大事?”我聞了聞茶葉,“忙來忙去,還不是為了每個月那幾篇稿。”

付有光笑笑,取出一條煙,拆出一盒仔細看了看,微微點頭,說:“有什麽能幫上忙的,你盡管開口。我也沒別的本事,給你找幾個材料還是有辦法的。”

我松了口氣,問:“強奸被判刑的,都歸幾區管啊?”

“那得看嚴重程度。”他說,“輕的都在大數區,重的大部分都在我這兒。”

“無期的應該在你這兒吧?”我問。

“大部分都在。”他看著我說,“有身份證號麽?我給你查查。”

我說:“沒有,就知道名字,叫徐毅江。”

聽到這個名字,付有光凝固了一秒,接著手一抖,差點把茶水灑到身上。他眉頭緊皺,目光低沉,舔舔嘴唇,過了一會兒問道:“是怎麽個意思?要給他的事做報道?”

我連忙擺擺手:“我都說了,不是公事。就是有個朋友托我問問,說挺長時間沒有徐毅江的消息了。”

“哎,老弟。”他呲了呲牙說,“這事去年才算是平息,現在不宜再提呀。還有啊,我雖然不了解你們這一行,但事情都過去三年多了,再寫還能有價值麽?”

我裝糊塗:“什麽意思?”

他壓低了聲音說:“你說的這個徐毅江我知道,確實是我管的,但是他09年年初就死了。”

“死了?!”我裝出吃驚的樣子,“怎麽死的?”

他咦了一聲,說:“你真不知道?09年過年的時候,他被一個獄友拿磚頭砸死了,頭都讓砸開花了。那時候很多記者都接到了消息,你居然不知道?”

我回想了一下說:“哦,那時候我忙著做別的專題呢。確實聽說一監死了犯人,但真不知道就是徐毅江啊。你放心,別說三年了,就是過去三個月,這種事也基本沒有拿來寫的價值了。我問這事,真的完全出於私人目的。”

他松了口氣,笑笑說:“明白,明白。那你現在也知道了,給那位朋友也能有個交待了吧。”

我用好奇的語氣問:“殺他那個犯人怎麽處理了?監獄內再犯罪的事,我還沒有接觸過呢。”

“當即就自殺了。”付有光說,“照著自己腦袋玩命地砸,砸了十好幾下。腦漿流都出來了,還猛砸了好幾下呢。”

我深吸了一口氣,陷入沉思:人有求生的本能,任何帶有主觀意願的自我傷害,都是意識行為。重傷之後,意識的作用降低,本能的控制力增強,求生欲望得到激發,在這種狀態下,人不可能再進行自我傷害。所以,常見的自殺方法都具有不可中止性,比如跳樓、上吊、服毒,等等。具有可中止性的自殺,失敗率則往往比較高,比如割腕。再說王偉的例子,他之所以把自己完全固定起來,就是害怕瀕死時的求生本能會讓自己掙脫,完全固定肢體,其實也是為自殺增加了不可中止性。

所以,殺徐毅江的犯人連腦漿都流出來了,還能對著自己的腦袋猛砸,要麽是有嚴重的精神障礙,要麽就是受了某種有效的幹預。

我問:“那個犯人有精神病麽?”

“有精神病也不會進來了。”付有光說,“他都在這兒待了七八年了,之前一直好好的。而且我聽說,他生前跟徐毅江關系還挺不錯的。嗨,誰知道呢,這幫犯人什麽事幹不出來?”

我嘆了口氣,問:“這個犯人叫什麽?”

付有光喝了口茶,半張著嘴,思索片刻,說出一個我並不陌生的名字:

“張瑞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