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斷腳再現

李觀瀾、蘇采萱和許天華在當天夜裏八點趕回刑警隊,馬經略把那只裝有人腳骨的運動鞋原封未動地保存在證物袋裏,呈給他們。

李觀瀾打量著腳骨,說:“在現場附近有沒有找到其他的人體組織?”

馬經略說:“按照你的指示,以發現鞋子的地點為圓心,向河岸的三個方向搜出一千米遠,沒有發現。也組織打撈隊到水域裏尋找過,沒有人體殘骸。”

李觀瀾說:“單憑一只泡爛了的腳,我們沒辦法立案,但是在遊人眾多的浴場邊發現斷腳,如果不給出一個讓人滿意的答復,會引起民眾恐慌。下一步工作要從幾個方面入手。采萱,你立刻對這只斷腳進行化驗,確定斷口是不是被利器砍斷的,以及斷腳在水裏浸泡了多長時間,再檢驗斷腳的DNA,與市局DNA庫裏的配型對比,也許能找到斷腳的身源。老馬帶人搜集一下曲州市以及周邊各市的失蹤人口資料,尤其是失蹤時腳穿運動鞋的人員,一個也不要錯過。天華,你帶人到曲州市的相關科研單位去走訪,看看根據天氣、風向、水流等因素,能否分析出這只裝有斷腳的鞋是從哪裏漂過來的,這可能不太容易,不過只要有一絲可能性,也要努力嘗試。”

頓了頓,李觀瀾補充說:“這件事要盡量保密,別讓媒體知道,曲州市的媒體從業人員都有著豐富的想象力,說不定會借題發揮,炮制出什麽聳人聽聞的新聞來呢。”

第二天上午,蘇采萱率先向李觀瀾反饋檢驗結果:“裝著斷腳的運動鞋是仿冒的耐克牌,是曲州市一家鄉鎮企業在2003年出廠的產品,三十八號,右腳女鞋,質量倒說得過去,鞋面的材質是牛皮,鞋底是乙烯塑料。從鞋底磨損程度判斷,穿著的時間不超過兩個月,因鞋子的防水功能良好,雖在水中長期浸泡,並未造成過多損耗。斷腳主人的血型是AB型,女性,根據物理特征推測,年紀應該在二十到四十歲之間,已經申請了骨齡測試,結果要在三天後才能出來。”

李觀瀾說:“能不能確定斷腳是不是被利器切斷的?”

蘇采萱沉默了兩秒鐘,說:“無法確定,骨骼斷面參差不齊,而肌膚和血肉組織因在水裏長期浸泡,已經融化成油脂。我更傾向於這只腳是從水中的屍體上自然脫落的,浸泡的時間初步估計在兩年以內,要得到更精確的數字,也要等到三天以後。”

李觀瀾說:“你能不能給我一個大概的意見,這只斷腳是哪裏來的?”

蘇采萱說:“也許來自自殺者的遺體,也許是被人殺害後拋棄的屍體,也許來自失足落水者的遺體,可能性太多,目前掌握的證據遠遠不足以得出確切的結論。巨流河綿延千裏,淩波浴場在下遊低窪地,斷腳的起始漂流地點無法確定。”

李觀瀾說:“我們的意見一致,目前是刑案多發期,如果找不到斷腳的身源,這個案子只能暫時擱置,否則繼續偵查也只是浪費警力,而且立案的條件也不夠。”

到了晚上,馬經略和許天華相繼反饋回調查結果。在曲州及周邊五縣市的失蹤人口內,找到十一名疑似女子。但三天後查證DNA配型,均予以排除。

而匯總所走訪的地理、水利和地質專家的意見,他們以為,淩波浴場地處巨流河的下遊,上遊輾轉近千裏,且分支眾多,而河水的流向受風向、氣溫、地勢等多種因素影響,要準確判斷這只斷腳從哪裏漂過來,幾乎沒有可能。

三天後,DNA配型檢驗的結果出籠,在周邊五縣市的疑似失蹤人員中,無一人與斷腳的配型吻合。

找不到死者身源,又不能確認斷腳成因,案件調查至此只能戛然而止。曲州市大案頻發,關於此案的薄薄幾頁材料很快就被擱置到架子的頂層,蒙上了灰塵。

但事件卻沒有就此停止。三個月後,也就是2008年初秋,在淩波浴場的岸邊,又赫然出現一只斷腳。

仍然是盛在一只運動鞋裏,國內南方某省仿制的銳步牌,三十六號女鞋,也是右腳,可以確認與第一次發現的斷腳出自兩個人。技術分析結果表明,斷腳在水中浸泡和漂流時間在兩年左右。除去一副完整的腳骨,皮膚和血肉已經化成一泡油脂和水的混合物。

偵查結果重演了三個月前的情景,沒有身源,找不到斷腳成因,資深法醫認為斷腳的斷裂處沒有利器切割痕跡,可以排除人為分屍的可能。

只能備案,無法立案。

所不同的是,這一次淩波浴場岸邊出現斷腳的消息被媒體得知,隨之而來的是充滿想象力和渲染手法的報道,在市民中掀起了軒然大波。是謀殺?是自殺者的遺骸?是空難遇難者?是久無音訊的船員?是外星人的惡作劇?媒體猜謎式的渲染使得案情愈發顯得撲朔迷離,充滿怪異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