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失蹤(第3/3頁)

李觀瀾接過路瑤的新聞稿,掃了兩眼,未發現異常,從隨身的提包裏取出證物袋,把新聞稿放在裏面,說:“這是路瑤失蹤前最後接觸的物體,也許對尋找她有幫助,暫時由我們保管。”

關廣明的臉上掠過意外和不悅的表情,一閃即逝,說:“那應該,那是應該的,配合公安工作嘛。”

李觀瀾說:“路瑤離開時是怎麽走的?”

關廣明說:“她自己開車離開的,沿著一二五國道,往西邊去的。”

一二五國道向西,正是松江晚報社的方向。李觀瀾一行三人駕車沿途追尋。

路瑤開的是一台紅色吉野牌女士車,在車流中比較醒目。他們駕車行駛十五分鐘左右,在毗鄰一個采石場的一二五國道路段邊,一眼瞥見了停靠在路邊的路瑤座車。

一行三人跳下車,打量那輛車,裏面空無一人,座車沒有絲毫損壞,不像是駕駛人曾受到攻襲的樣子。

馮欣然見距離車子兩米多遠的地方有一塊長條形的石頭,長約一米半,高度約七十厘米,看上去很沉重。他走過去用腳推一推,試了試重量,說:“這塊石頭是上好的石材,應該是從采石場裏搬來的,按現場的情況看,這塊石頭曾經被放置在路中央,路瑤開車到這裏後,把車停在路邊下車察看,綁架她的人趁機作了案。”

李觀瀾表示贊同說:“如果路瑤確實是被人劫走,那麽你的推斷很符合邏輯。而且兇嫌也未掩飾現場,似乎有恃無恐,或者是時間緊迫,來不及掩飾。”

蘇采萱對李觀瀾說:“我要對現場進行勘察,爭取能從車身和石頭上找到些可資佐證的線索。你能不能派些技偵和刑警過來,配合工作?”

李觀瀾說:“小範圍地調兩個人過來吧,畢竟還不能確認路瑤是否真的已經失蹤,不要過於興師動眾了。”

勘察結果顯示,路瑤車子的方向盤上,未發現指紋痕跡。而車子內部也沒有發現衣服纖維等微量物證。那塊懷疑是作案用的石頭上也千幹凈凈。看來事情確實有蹊蹺,兇嫌曾作過精心準備。

李觀瀾的眉頭皺起來,說:“也許事情比我們分析的更加復雜。如果整個過程確如馮欣然判斷的那樣,方向盤上至少應該留有路瑤本人的指紋。兇嫌沒有必要在劫持路瑤之後,又仔細擦拭了方向盤上的指紋,這不符合一般的犯罪心理和規律。”

馮欣然說:“這樣看來,這個現場更像是一個局,方向盤上沒有任何指紋,所謂欲蓋彌彰,暴露了兇嫌的心虛。據此推斷,這輛車可能是別人開到這裏來的,故意布置了現場,來迷惑我們。而綁架路瑤的第一現場應該是在別的地方,這裏是第二現場。”

蘇采萱說:“種種跡象表明,欣然的分析非常合理,路瑤在失蹤前,只在報社和收容所兩個地點之間活動,所以黑山子收容所有重大嫌疑,我建議立刻傳喚關廣明。”

李觀瀾說:“按照程序可以傳喚他,可是他拒不交代,我們也束手無策,還是要繼續尋找有力的證據。”

蘇采萱有些著急,說:“路瑤的失蹤意味著什麽,我們心裏都清楚,她很可能已經觸及一起大案的核心部分,她每時每刻都有危險,我們必須盡快找到她的下落。”

馮欣然不知道蘇采萱所說的“大案”是什麽意思,看著蘇、李二人,沒說話。

李觀瀾說:“我理解你的心情。欣然,你立刻安排人,傳喚關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