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我想你要走了

一周之後,“城市之光”系列殺人案宣布全案告破。

江亞對自己犯下的連環殺人罪行供認不諱,並交代了全部作案細節。在他的指認下,警方在“Lost in Paradise”咖啡吧附近的荒地,以及市內多處地點,起獲大量經埋藏、遺棄的物證。經鑒定,這些物證均能與江亞的口供及勘驗結論相互印證。

經全力打撈,在儷通河中發現了部分頭骨殘片和肌肉組織,已與無頭男屍案做同一認定。

二十一年前的羅洋村殺人案,因年代久遠,除江亞的口供之外,再無證據,檢察院做出了不予起訴的決定。

通過對江亞的白色捷達車進行徹底檢查後,警方在後備箱的鎖眼及頂端發現少量血跡,血型為O型。DNA測試結果顯示,血跡為被害人方木所留。

警方在“Lost in Paradise”咖啡吧的地窖隔間裏發現一具成年男屍,死因為重度顱腦損傷。經解剖後,在死者胃內發現一枚安全套,套內裝有一節斷指,經鑒定為右手中指末端指節。警方在斷指的指甲縫內發現不屬於死者的皮膚組織。由於保存完好,鑒定結論很快得出:皮膚組織為江亞所留。

江亞在得知斷指被發現後,痛快地承認了死者為自己親手所殺。在隔間裏發現的鐵錘上也提取到江亞的指紋及死者的血液。

待所有證據收集完畢後,警方將此案移交給C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市檢察院很快做出起訴的決定,並在法定期限內將起訴書送達江亞。據稱,江亞只是在送達回執上草草簽字後,就把起訴書扔在一旁,轉身拿起當天的報紙細細閱讀。

“城市之光”落網,在C市掀起了軒然大波。各類媒體進行了連篇累牘的報道,多家紙質媒體甚至為此推出了特別副刊。一夜間,“江亞”這個名字在C市家喻戶曉。

一個月後,C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城市之光”系列殺人案。鑒於案情重大,社會關注度高,法院將整個庭審過程對媒體公開。庭審當天,除案件當事人及家屬外,來自省內及全國的新聞媒體把法庭塞得滿滿當當。無法入庭旁聽的市民擠在法院的門口,通過門廳墻壁上的液晶顯示屏收看庭審過程。

在審判過程中,江亞始終面色平靜,對法庭出示的所有物證看也不看,一概表示認可,對公訴人和法官的問話也統統如實回答。他似乎絲毫沒有為自己辯解的念頭,庭審中甚至多次走神。經法官提醒後,江亞的表現更為消極,在庭審的最後幾個小時裏,對所有問話只以點頭回應。

在最後陳述階段,江亞只說了一句話。

“我敗給了可敬的對手,沒什麽可說的。”

十天之後,C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做出一審判決:江亞從今年5月至年底,以“城市之光”的名義,連續殺死了七個人,故意傷害一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法院判決如下:江亞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死刑立即執行。

對江亞宣讀判決書的時候,他表現得極不耐煩。法官僅僅讀了一頁之後,江亞就要求終止宣讀,並直接在判決書上簽字。當被問及是否上訴的時候,江亞似乎對這個問題感到不可思議。

“不,當然不。”

二十天後,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江亞執行注射死刑。

執行當天,公檢法機關派員到場旁觀及監督行刑過程。邰偉、楊學武、米楠等人也在其列。

注射室在市公安醫院,是一棟二層小樓。行刑室在一樓,是一個正方形的房間,四周是鋁合金隔斷。注射床擺放在房間中央。行刑室沒有頂棚,其他人員可以站在二樓的環形玻璃窗後,自上而下目睹整個行刑過程。

在執行人員準備器械及藥物的過程中,邰偉悄悄地溜下二樓的監視室,直奔一樓的休息室而去。

休息室只有十幾平方米左右,除了三張長椅之外,再無他物。休息室隔壁就是行刑室,換句話來說,中間那道薄薄的鋁合金隔斷,分開的是人間與地獄。

西裝革履的江亞獨自坐在東側的長椅上,身邊是四名荷槍實彈的法警。看到邰偉進來,江亞擡起頭,沖他笑笑。

“我認識你。”

“是啊。”邰偉掏出香煙,遞給他一支,“我差點就成了第七個,是吧?”

說罷,他替江亞點燃了香煙。江亞道了謝,表情淡然地吸著煙。

邰偉坐在江亞對面,上下打量著他。

“衣服是新的?”

“嗯。”江亞轉轉脖子,“第一次穿這個,不習慣。”

“那沒辦法了,來不及換了。”

“呵呵,是啊。”江亞笑了起來,“也沒必要。”

兩個人像老朋友一樣,相對坐著吸煙,仿佛隔壁不是行刑室,而是火車站的候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