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真正的兇手(第2/3頁)

“這又能說明什麽?昨天我很累,或許是我睡得太死了,沒聽到。”

“那你的腿呢?”“我已經告訴你了,今天早上我不小心摔倒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高峰輕哼一聲,“昨天晚上,我和蕭月離開警局後,有人騎摩托車在後面跟著我們,後來他在車上蹭了一下,腿受傷了。”

“你的意思是說,我就是那個騎摩托車的人?”“沒錯。”“這太荒誕了!我為什麽要在雨夜跟蹤你們?”“因為你想殺我,不想讓我再查下去。”

史密斯面色一寒,問道:“你有什麽證據,說那個摩托車手是我?”

“首先,你會騎摩托車,我想這個大家都已經親眼看到了。”

高峰說。史密斯輕哼一聲。“當然只憑這點還不能讓你承認,最重要的證據是你腿上的傷口。如果你真的是不小滑倒的話,那腿上的傷口應該是由下而上,豎著的。而騎摩托車蹭傷的話,傷口就是由前至後,橫著的。”高峰說著微微一頓,盯著史密斯受傷的腿,“你是不是昨晚那個摩托車手,只需要讓我們看看你的傷口就行了。”

“史密斯,把你的褲子卷起來,讓大家看看你的傷口。”董思憶冷冷地說。

“怎麽,連你也不相信我?”史密斯看著董思憶。董思憶冷哼一聲,說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你的傷口是橫著的,這點你怎麽解釋?”“我?”史密斯眉頭一皺,“這個我怎麽知道,反正我是摔傷的!”“史密斯,我知道只憑這些,還沒有辦法讓你承認,我還有最後一個證據。”高峰盯著史密斯。“你說什麽?”史密斯驚訝地看著高峰。

高峰接著說:“根據法醫的鑒定,殺害董飛鳳的兇器是一把鋒利的軍刀,而這把軍刀現在就在你身上。”

“你為什麽這麽肯定?”“原因很簡單,我向你提到過這件事,你也知道我們在找這把軍刀。你怕兇器被人找到,所以就把它藏了起來,而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你的身上。”

董思憶突然講道:“說起軍刀,我確實見他身上帶著一把軍刀,他告訴我,那是用來防身的。”

史密斯看了看董思憶,接著向高峰說:“就算我是兇手,你說我為什麽要殺董飛鳳?”

“這個就更簡單了。”高峰說著,看了一眼躺在一旁的卡拉,“你和卡拉是一夥的,可是從年齡上來看,你們的年齡又相差很大,所以你不可能是他當時雇傭兵團的同伴,最有可能的是,你是當時雇傭兵團中一員的後代。你接近董思憶的原因也很簡單,那就是為了報復董天源。”

“我想,你在來這之前就聽說了這裏的連環殺人命案,剛巧那天你接到了董飛鳳的電話,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於是你就假借董思憶的名義,給董飛鳳發了兩條短信,然後模仿連環殺手的手法,制造了命案現場。你本以為這樣就可以把所有的視線都轉移到連環殺手的身上,可沒想到我卻在這時出現了。你怕我查出案子的真相,於是就故意請求和我一起辦案,中間還故意誤導我。比如你分別說過張洋、楊兵、孫淩是兇手。後來我拿到董飛鳳的手機後,你暗中給卡拉發了短信,讓他在警車上做手腳,拖住我們,然後到警局把手機搶走。當然,這時你也認為我的威脅性大增,就讓卡拉除掉我,只是沒想到我又逃過了一劫。夜裏,你暗中跟蹤我,想要親自動手,反倒使自己受了傷,再次以失敗告終。回到賓館後,你發現有人用董飛鳳的手機給董思憶打了兩個電話,於是就將來電記錄刪除,並在早上偽裝摔傷。來到警局之後,你發現我已經破獲了前三起命案,知道我很快就會查清董飛鳳的案子,於是就打算再次動手。我為了保護董思憶的安全和迷惑你們,故意指認她是兇手,把她關在了警局,這樣你就沒辦法向她動手了。可我還是有些大意,沒料到卡拉竟然敢在大白天潛入警局,向董浩下手,打算最後一搏,正面面對董天源。”

“後來的事情,我想,就不用我詳說了吧。”“哈哈哈……”

卡拉突然笑了起來,看著高峰說:“你果然非常聰明,說得完全正確,就像當時你就在一旁一樣。”說著看向史密斯,“艾利,現在沒有必要隱瞞著他們了,告訴他們我們的真實身份也沒關系!”然後又轉向高峰,“他根本不叫史密斯,叫艾利,是我們雇傭兵團團長的兒子。那次戰鬥後,他成了孤兒,是我將他養大的,並向他灌輸了復仇的思想。”

“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懷疑我的?”史密斯向高峰問道。高峰回道:“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

“什麽?”“董局長跟我說過他當特種兵的事情,於是我就想,董飛鳳的死會不會和雇傭兵有關系,接著你就出現了。因為你是外國人,所以我自然而然地就把你和雇傭兵聯想到一起,猜想你是不是有意接近董思憶,以報復董天源。後來你又提議和我一起破案,我就更加懷疑了,直到之後,我證實你確實是殺害董飛鳳的兇手。”高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