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二 養小鬼的女星 第070章 兇器,分外眼紅(第2/2頁)

我看了那個古曼童的照片,除了材質之外,和犯罪現場的其他古曼童,並無區別。而那個古曼童上,也沒有可疑人物的指紋和掌紋。

如我所料,警方沒有辦法通過犯罪內的足印鎖定犯罪嫌疑人,因為犯罪現場的足印,實在太多了。警方初步認為,那些足印,或許有兇手留下的,但是其他大部分,都是膽大的行人落腳休息時留下的。

很快,我們到了鑒定中心,有陳凡的幫助,我非常順利地進入了停屍房。

吳青山的屍體被單獨放在了一個停屍房裏,偌大的停屍房,到處都是停屍台,但是卻只有吳青山一具屍體。

停屍房裏,充斥著福爾馬林的味道。

屍體已經經過處理了,盡管沒有之前肮臟,但是看上去,還是有些惡心,特別是屍體的臉部,既被剝了皮,五官又都被挖出或者剜下。我仔仔細細地近距離觀察了屍體,這個時候,陳凡也找來了屍檢報告。

最終的屍檢報告,和陳凡之前和我說的法醫初步的分析,沒有太大的出入,唯一不同的就是,死者的死因,不能百分百地被確認為腦部遭到重擊。死因分析是個復雜的過程,很多刑事案件,法醫會給出多個可能的死因。

法醫在屍體的體內,發現了迷藥成分。所以,法醫認為死者在死前,可能已經被迷暈,沒有力氣了,腦部遭受的重擊,也未必直接讓死者死亡,因為,死者的全身肌肉非自然緊繃,似乎遭受了很大的痛苦。

法醫給出的一項推論,讓人膽寒:兇手可能在吳青山沒有完全死亡的情況下,挖走了吳青山的眼睛,剜下吳青山的鼻子,還割走了吳青山的兩瓣嘴唇和兩只耳朵,所以死者才會全身肌肉緊繃。

念出這項結論的時候,陳凡下意識地朝自己臉上摸了摸。

人沒有死就毀壞人的面部器官,死者在死前,一定遭受了非常不人道的痛苦。

我皺起了眉頭,從停屍房出來的時候我的心情有些沉重。

往外走的時候,突然有人叫了我的名字,我回過頭,看到了一男一女,這兩個人,我都無比熟悉。

女的,是我在警校時候的女朋友。

男的,是讓我被警校開除的罪魁禍首。

仇人見面,分外眼紅,我突然想起了幾年前,這兩個人從賓館裏走出來時候的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