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李守義自首

舒逸想了想又說道:“你們還記得大唐公司那兩個財務人員的死麽?肖進南明明把錢交到了財務,而財務並沒有入帳,郝春玲留下字條,字條中提到一個他,是他讓郝春玲不將肖進南交來的那筆錢入帳,誰能夠讓她這樣做,一個是大唐公司的老總胡越,而另一個便是胡越的丈夫,大唐公司的幕後大老板戚子軒。”

經舒逸這麽一說,大家都覺得很有道理,舒逸讓盧興去正面接觸戚子軒,而其他人分頭對幾個女人的父輩進行調查。

鎮南方和小惠則主要負責對肖凝玉公司的業務帳目進行調查,肖凝玉的拍賣行銷售渠道可以不管,但古董來源必須要查清楚,舒逸要求他必須細致,拍賣行成立至今所售出的每一件古董。

舒逸的腦子裏一直在想著一個人,按理說在這個案子裏他只是一個小角色,或許無足輕重,但舒逸卻覺得這個人應該很不簡單,這幾乎是最後出場的一個,但往往最後出場的人演出的都是壓軸戲,這個人便是李守義,也就是李忠。

舒逸覺得這個人的出場一定不是偶然,按理說李守義最後唱的這一出根本就是畫蛇添足,他甚至只是對警方的破案提供了一個導向,假如不是這一出戲,舒逸也不會這麽快想到這一切可能是對唐元築的報復,也不會這麽快就接近案情的真相。

莫非李守義的父輩也是兵團出來的,他和那幾個女人之間又有什麽關系,為什麽他也在西苑小區也擁有一套房產呢,是巧合嗎?

舒逸怎麽看這個李守義都像在故意引導警方破案,難道他和那些兇手並不是一夥的嗎?那他為什麽又要跑?

舒逸想不明白,警方已經按照舒逸的要求搜捕李守義,但是一點消息都沒有,李守義到底在哪裏?他的身上又有著什麽樣的秘密?

舒逸一邊在紙上塗畫著,一邊皺起了眉頭,先鄧強案、劉慶芳案,接著是傅龍案、孫凱案,後來又有任神父案和趙瑞和案,再加上肖進南和大唐公司的那兩個財務人員以及那個下毒的廚子和肖進南的那個女人,一共是十一條人命,兇手的手段極其殘忍,就是比起幾十年前的沙漠血案來說也毫不遜色。

舒逸在心裏認定,所有案件當中,孫凱案才是關鍵,所有的案子應該都是圍繞孫凱案來的,最初大唐的財產糾紛案應該就是孫凱案的起因,兇手在這個案子上留下了伏筆,他讓財務隱瞞了肖進南交到財務的那筆印刷款,又制造了肖進南的自殺,這樣就為後面偽造“十誡”案作了鋪墊。

而鄧強案中鄧強確實殺了馬文濤,於是鄧強的死也符合了“十誡”的特征,接著劉慶芳背叛信仰,傅龍忽略家庭同樣都暗合了“十誡”的特征,加上孫凱的偽證案,又因為孫凱的“十誡”系列小說,專案組自然而然就得出了“十誡”案的結論。

根據最初的構想,這其中應該有一個自認為是懲戒者的人是這幾個案子的共同兇手,現在,舒逸全盤推翻了所謂的“十誡”案,為此,他專門召集專案組開了個專題會議。

警方沒想到這個案子竟然會這樣的曲折離奇,現在警方的重心一是查找胡品山提到的那對夫婦,舒逸說他們很可能就是整個案子的主謀,另外那個李守義也是破案的關鍵,而此刻警方對那幾個女人以及胡越的丈夫戚子軒也進行嚴密的監視,作好布控,舒逸說他們應該或多或少涉及了這起大案。

舒逸他們從胡品山那回來的第三天,鎮南方接到一個電話是李守義打來的,李守義表示想要自首,鎮南方和小石在渝市所轄的大義縣見到了他。

“我知道你們一定見過胡叔了,其實我打心眼裏不願意和這些人攪和到一起,這麽多年來,我從來沒想過這件事情還會有人提起,更沒想過會因為這件事繼續有人喪命。”李守義望著鎮南方苦笑了一下。

“其實我並不姓李,我姓商,我的父親就是商建設,而我的母親陳新娜,胡叔一定告訴過你們,我的父母就是當年沙漠案的主使者,我爺爺解放前曾經是個馬賊,後來又幹上了盜墓的行當,我父親深受其影響,對於盜墓也算得上半個行家。”

“當年考古隊裏有我父親的一個戰友,那人知道我父親有這個能耐,他就找上了我父親,說是考古隊要去古遺址考察,他告訴我父親這是一個發財的好機會,正好考古隊缺人手,如果我父親有意,那麽他會想法說服考古隊的隊長到兵團借人,而我父親要做的只是考古隊來借人時讓兵團的相關負責人派他們去。”

李守義說進了沙漠在找到了古遺址的入口後,他父親就夥同早就勾結好的同夥,其中有考古隊的兩個成員以及他從兵團帶去的幾個人,制造了沙漠的慘案,那之後他們害怕事情敗露,便逃出了大漠躲藏起來,約好兩年後在大漠碰面,然後盜取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