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想到一塊了

方叢山很是郁悶,他沒想到朱毅竟然用兩個年輕人來打發他,這叫什麽事嘛?特別是那個叫鎮南方的小子,估計還沒到二十吧?他真想打電話給朱毅好好問問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鎮南方可是個猴精,他從方叢山的臉上就看出了方叢山內心在想什麽,他微微一笑:“方局,看你這樣子好像是對我們不太滿意?”

方叢山沒有說話,只是尷尬地笑了笑。

鎮南方淡淡地說道:“方局,有句話你不會忘記了吧,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方叢山雖然嘴上應付著,說著是,可心裏還真沒有把鎮南方看在眼裏。

鎮南方冷笑了一下:“既然入不了方局的法眼,那好吧,我們就告辭了。”方叢山站了起來,一時間不知所措,是送還是留?可在他的猶豫間,鎮南方他們卻已經離開了。

方叢山輕嘆了口氣,正想給朱毅打電話,電話卻響了。

方叢山拿起電話“喂”了一聲,竟然是朱毅打來的:“老方啊,南方那小子到你那了吧,讓他和我說話。”方叢山楞了一下:“他,剛剛走了!”

“走了?這小子還真是猴急,做事情有股子沖勁,老方啊,有他幫你你就把心放在肚子裏吧,你別看那小子年輕,他可是國安部的高級調查員呢,雖然級別趕不上你這直轄市的市局局長,卻也差不了多少,人家那級別含金量可不低,都是拿功勞換來的!”

方叢山聽了心裏一驚,他沒想到鎮南方還有這樣的來頭,他哪裏還聽得進朱毅說什麽,撂了電話就追了出去。

門口一個年輕警察剛好路過,方叢山一把抓住他:“有沒有看到兩個年輕人,一男一女?”

年輕警察回答道:“剛才在門口見他們打了輛出租車離開了。”方叢山拍了一下自己的額頭:“瞧我這辦的是什麽事啊?”年輕警察不解地問道:“怎麽了局長?”

方叢山這才說道:“去,幫我查一下渝城的所有酒店、賓館,找一個叫鎮南方的人,對了,別驚擾了人家,知道在哪個酒店馬上告訴我。”方叢山知道,這次可是送神容易請神難,都怪自己狗眼看人低。

還好警察有他們自己的手段,半小時後,方叢山就得到了消息,他親自開著車就趕了過去。

小惠打開門見到方叢山,露出一抹譏笑:“喲,這不是方大局長嗎?怎麽,有事啊?”方叢山哪裏還顧得上小惠的譏諷,他苦笑了一下:“那啥,小鎮在嗎?”小惠把他讓進了屋,鎮南方正坐在陽台上看書呢。

方叢山進來以後有些不知該說些什麽,鎮南方卻揚了揚手中的那本小說:“方局,這書你看過麽?”方叢山才沒有感到那麽尷尬,他看了鎮南方手中的書一眼,搖了搖頭。

鎮南方說道:“這是孫凱寫的《十誡》中的第七部,‘勿妄證’。”方叢山哪裏會得閑看這些書,他說道:“孫凱的書我還真沒有看過,怎麽小鎮喜歡他的書麽?”鎮南方看了小惠一眼笑了:“我不喜歡,不過她喜歡。”

“我給你介紹一下吧,這位是我的同伴廣小惠。”鎮南方絕口不提剛才方叢山的失禮,其實他也不是一個小氣的人,相比之下小惠的心裏還有些芥蒂,小惠輕哼一聲,別過頭去。

“小鎮啊,剛才在局裏……”方叢山覺得還是應該對剛才的事情有個檢討,誰知道鎮南方擺了擺手:“方局,區區小事,不提了,我們還是談談這本小說吧。”

方叢山一臉的迷茫,這鎮南方怎麽和一本書杠上了,就算這書真是孫凱寫的,與查案有半毛錢的關系嗎?其實也不怪他,雖然盧興已經從書中看出了些端倪,可是因為種種原因盧興並沒有把書的事向方從山說明。

“方局,這本書裏的男主角其實和孫凱的經歷很相似,特別是他們倆的死法也是一模一樣的,這本書裏的男主角也是一個偵探小說家,不過因為某種原因卷入了一起案件,在案件中,他昧著良心做了偽證,使得那個被冤枉的人含冤而死,有好事者便替天行道,在那小說家簽售書的那天,槍殺了小說家!”

方叢山很是震驚,他沒想到書裏竟然還有這一出,他剛想問鎮南方什麽,鎮南方又接著說道:“他這部系列的叢書叫《十誡》,寫了十個案子,而這十個案子都是以基督教的十誡為原罪來描述的,‘勿妄證’就是第八誡,意思就是說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書中的那個偵探小說家就是因為做了假證,害了人命,最後才承受了死亡的結局!”

方叢山眯起了眼睛:“十誡?”

鎮南方嘆了口氣:“是的,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能有別的神!第二誡,不能妄稱你的神的名字;第三誡,當紀念安息日,這一日必須守聖,就是說這一天什麽都不能做,安心陪著自己接受主的賜福,這也就是他們的禮拜日;第四誡,當孝敬父母;第五誡,勿殺人;第六誡,勿施邪淫;第七誡,勿偷盜;第八誡,勿妄證;第九誡,勿願他人妻,這一誡倒是和第六誡相仿;第十誡,勿貪他人財!這一誡也和第七誡有些相近,只是貪他人財物的手段可以不只是偷盜,更有甚者,為了謀財而不惜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