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隱藏在青銅面具下的某張臉(第3/7頁)

穿著黑衣的裁決者一邊冷笑著,一邊拿出了一張紙與一支筆,放在那半爿即將變成屍體的上半段人體前,說:不得不說,這種死法非常具有人文關懷精神。現在留給你的時間,正好夠你寫一封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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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具不知名的骨架、小雯的死,都有著共同之處,他們都是陳子言那篇驚悚小說中的橋段,在現實生活中的翻版。而陳子言在歐洲冠軍杯決賽的前一天夜裏,曾經把新小說的梗概和樣章發給了馮舒,所以周淵易推測,馮舒正是按照梗概中的記敘,制定他的謀殺計劃。

此刻,在周淵易的電腦裏,也躺著一份陳子言的小說梗概。

在小說中,陳子言塑造了一個自詡為“最終裁決者”的連環殺手。這個殺手所有的謀殺對象,都是那些通過各種手段合法逃脫了法律制裁的壞人。為了昭顯他的正氣與威嚴,每次懲處獵物時,裁決者都會選擇一種特定的古代酷刑來行兇,比如“梳洗”又比如“剝皮”

根據梗概中的進度,在裁決者進行完“梳洗”刑與“剝皮”刑之後,接下來應該是實施“腰斬”刑了。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行刑者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

腰斬的歷史相當悠久,直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早在《戰國策·秦策》中就記敘過範睢說過的一句話:今臣之胸不足以當椹質,要不足以待斧鉞。這句話的意思就是,瘦削的胸不值得放在砧板上,纖細的腰經不住斧鉞一砍。其中所指的是處死方式,就是腰斬。

商鞅變法時,也曾明文規定對百姓實行連坐,一家犯罪,鄰家不告發者,要處以腰斬。當時究竟有多少人被腰斬而死,如今已難以統計。據說商鞅在渭河邊處決囚犯,死者的鮮血把渭水都染紅了。

腰斬行刑時,犯人必須脫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伏在鍘床或木、鐵制成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間“我為魚肉”的架勢。單是這架勢,已足以使普通人嚇得屁滾尿流魂飛魄散了。

劊子手必須熟知人體腰椎骨的空隙,斧頭一定要落在椎骨的隙縫之中,才能達到“手足異處”的效果。

除了用重斧之外,古代的劊子手也會使用特制的斷腰台來執行“腰斬”之刑。斷腰台就和斷頭台差不多構造,只不過大了一點而已。傳說包拯的三把鍘刀,其中有一把就是用來腰斬的斷腰台。

因為人體的大部分器官都集中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腰斬後不會馬上就死 ,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傳說明成祖殺方孝孺,用的就是腰斬。一刀斬下去之後,方孝裙沒有當場死亡,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在地上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而在現實生活中,想要找到一把夠沉夠重的斧頭來腰斬,是很難的一件事,也不方便隨身攜帶。所以在陳子言的構思中,他讓裁決者這個連環殺手在家裏自制了一個斷腰台,把一柄寬刃的長刀嵌在一塊大石頭上,在天花板上釘了一個滑輪。再將一根結實的粗麻繩一頭系在石頭上,另一頭則穿過滑輪然後固定在地上。大石頭上的刀刃是朝下的。

裁決者將獵物劫持回家後,讓獵物趴在地上,固定在那柄懸空的刀口正下方。然後他砍斷粗麻繩的另一端,寬刃長刀與石頭就會同時落下,借助石頭的重力,長刀就可以順利將獵物從腰間斬為兩截。

寬刃長刀並不是一件很適用的殺人兇器,因為不便於攜帶,而且還略顯華而不實,在格鬥中極易折斷,所以就算是街頭小混混,也不會裝備這種武器。

在城市中,通常只有一個地方可以買到寬刃長刀,那就是旅遊區的工藝品商店。這玩意兒只適合作為裝飾品掛在客廳的墻上,即使就算是工藝品商店,這樣的長刀也是難得賣出去一把的。

而在工藝品商店購買寬刃長刀,絕對會給店員留下深刻的印象。以馮舒偽造“無面屍”的手法來看,他根本不願意讓別人知道他還活著,更不願意留下任何會將警方調查引向他的蛛絲馬跡。

所以周淵易敢肯定馮舒不會使用與小說梗概中相同的殺人方法,他要想成功制造“腰斬”之刑,一定會使用其他的手段。

但馮舒究竟會用什麽手段呢?

就在周淵易沉思的時候,他的手機忽然響了,看了看號碼,竟然是莫風打來的。

莫風怎麽會打電話來找自己?他又遇到了什麽事?周淵易滿面狐疑地接通了電話。

電話一接通,莫風就以急促恐懼的聲音,驚魂未定地厲聲叫道:剛才我收到了一條威脅短信!短信稱,如果我不參加今天夜裏的送葬儀式,我就會被腰斬!

“腰斬?周淵易的瞳孔驟然緊縮。在這節骨眼上,腰斬的威脅竟然真的出現了!這還是第一次在事件裏出現提前警告,周淵易感覺到了興奮,或許這就是破案的轉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