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密室講義(第4/6頁)

在這個標題之下(其實放到第三項標題之下,也很合適),我們還可以列舉出利用毒蛇或昆蟲來殺人的手法。蛇不但能隱匿於衣櫃和保險箱,也可以靈巧地躲藏在花盆、書堆、枝形吊燈架以及手杖中。我記得一個非常誇張的個案——

把琥珀制的煙鬥柄,刻成古怪得蠍子形狀,受害人正要把它放入嘴裏,雕刻物居然活過來,變成一只活生生的蠍子。不過,若說到上鎖房間命案中最驚人的長距離謀殺手法,各位,我向你們推薦一篇偵探小說史上最精采的短篇故事(事實上,還有幾篇非常出色、同樣齊名的第一流傑作,如Thomas Burke的《The Hands ofMr Ottermole》、切斯特頓的《通道上的男人》、雅克·福翠爾的《十三號囚房的難題》。)它就是Melville Davisson Post《The Doomdorf Mystery》——這位從長距離之外行兇的刺客,即是太陽。太陽光穿過上鎖房間的窗戶,照射在都多爾夫擺於桌上的酒瓶,由於瓶內裝的是未加工的甲醇白酒,因而形成了火鏡(即集中陽光而生熱的凸透鏡),而掛在墻上的槍經由光線一射,正好點燃了雷管:因此躺在床上的可憎家夥,胸膛自然被轟的血肉模糊。還有……且慢!阿哈,我最好適可而止了;現在,我就以最後一個標題,來為分類工作劃下完美的休止符吧。

七、這是謀殺,但其詭計的運作方法,剛好和第五項標題背道而馳。換句話說,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時間,比真正案發時間早了許多。受害人昏睡(服了麻醉藥,但沒有受傷)在上鎖房間裏。所以用力撞門,也叫不醒他,這時兇手開始裝出驚恐的模樣,先強行打開門,接著一馬當先沖進去,刺殺或切斷被害人的喉嚨,同時讓其它在場的人覺得看到了其實沒看到的東西。發明這種詭計的Israel Zangwill,應可獲得無上的榮耀,因為後人仍舊在沿用他的創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這種詭計曾用在(通常是刺殺)船上、陳年老屋、溫室、閣樓,甚至是露天戶外。在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絆倒,然後昏迷不醒,最後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所以……”

“慢點!等一下!”哈德利連忙插嘴,並重拳打在桌上以引起大家注意。意得志滿的菲爾博士,正是一副口若懸河、欲罷不能的神情,他堆滿笑容,和氣地轉身看著督察。哈德利接著說,“你的分析或許非常棒。上鎖房間的所有可能狀況,你全都研究了——”

“所有的情況?”菲爾博士睜大眼睛,哼著鼻子說,“還差的遠哩。有一些很特殊的類型,我還未將它們一網打盡,並且找出其中的玄機;這只是一份即席發表的粗略大綱;不過有朝一日,我會全部整理出來的。我正要說到其它的類型:為了要讓門窗從房間內鎖上,所以手段上得運用各式各樣會騙人的門窗。哼!哈!因此,各位先生,接下來我——”

“還不行,”督察頑強地說道,“我要對你所說之事提出質疑。你說從這些不同類型的花招噱頭中,我們可以得到一點端倪。你陳述了七個要點;但是,根據你提出的類型,能適用於本案的,一個也沒有。你下了整個標題:‘兇手沒從房間逃出來的原因,是因為案發時間兇手根本不在房裏’,這完全不符合本案!除非米爾斯和杜莫兩人都在撒謊,不然我們唯一能確認的事情,就是兇手真的在房間裏!這你怎麽說呢?”

佩特斯的坐姿挪前了些,當他俯身靠近信封袋時,桌燈所散發的紅色燈光照在他的禿頭上,也反射出微光。他以純金的鉛筆,抄寫整齊端正的筆記。現在,他張開突出的眼睛,凝視著菲爾博士,臉上的眼球似乎是更加突出,更像蛙眼。

“呃,是的,”他短咳了一聲,“但第五項卻是能引人聯想,我是這麽認為——利用錯覺!可不可能米爾斯和杜莫夫人其實沒看到有人走入房內;他們只是不知為何一時被愚弄了;或者,當時整個情景,像是幻燈機打出來的錯覺?”

“想用錯覺的理由絆住我,”哈德利說,“抱歉!這一點我也考慮過了。昨晚我已經逼問過米爾斯,今早又找他盤問了一兩回。反正,無論兇手是何方神聖,他絕不是一個錯覺,他真的走進了房間。他是那麽貨真價實,活蹦蹦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走起路來都快讓走廊擺蕩搖動起來。他真實到能說、能動、能用力關門。菲爾,你同意吧?”

博士郁悶地頜首。他在熄火的雪茄上噴出一口空煙。

“喔,是的,我同意。確實是真有其人,而且他真的走入房內。”

“實際上,”杜莫召喚侍者再添加咖啡,而哈德利接著說道,“就算我們聽起來的是謊言,就算那是幻燈機投射的陰影所造成的,但影子總不會殺了葛裏莫吧。兇器是一把堅硬的槍,被握在有血有肉的手中。至於其它方面,老天爺知道,葛裏莫挨的槍絕非機關所致,甚至,他也不是開槍自殺、更沒有讓槍迅速穿過煙囪,如你所舉的例子一樣。首先,一個人不能在幾呎之外,開槍射殺自己。第二,槍也不可能穿過煙囪之後,橫越一排屋頂來到Cagliostro街,然後射擊弗雷,最後大公告成地摔落於地。媽的,菲爾,我說話的方式越來越像你,太像你習慣的思考方式!我在等一通局裏打來的電話,我得恢復清醒……你怎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