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醫院 2

協查通告

近日本市發生一起惡性綁架殺人案。受害人為一中年男性,身高一米七二,體重六十三公斤。受害人於十月二十三日晚駕駛一輛白色凱美瑞牌轎車(車牌號為XAEK282),於二十點十五分左右抵達市郊楚崗風景區,隨後便與外界失去聯系,轎車則被棄置於楚崗風景區路邊。十一月二日上午,市民在荷花池畔草地發現了受害人的頭顱,而死者身體的其他部位目前下落不明。

經警方推斷,受害人在十月二十三日晚遭到綁架,約十月三十日晚至三十一日之間遇害。

受害人失蹤時上身穿棕黑色男式夾克,下身穿藍黑色西褲,黑色皮鞋。另受害人遇害時右手拇指缺失。

請市民協助提供線索。若所供線索直接幫助警方破案,將可獲得三萬元的獎勵。

協查通告下方還配有李俊松的個人照片以及他失蹤時所穿的同款衣鞋的特寫照片。該協查通告已通過各大媒體傳達給省城市民。

與此同時,警方的摸排走訪也全面展開。案件已被定性為“帶有報復性質的綁架殺人案”,所以排查重點進一步鎖定為李俊松生前的矛盾關系。

羅飛和尹劍來到了人民醫院的醫務科,他們要對李俊松從業期間的社交狀況進行梳理,包括醫患關系和職場關系。

接待羅飛的仍然是醫務科科長肖嘉麟。針對警方的詢問,他感慨道:“現在的醫患關系確實很緊張。病人和家屬對醫護人員不滿已經成了一種常態。文明一點的投訴,不講理的直接動手打人。我們醫務科每天都要處理這樣的事情,焦頭爛額的。我這個科長更是不好當啊。具體李俊松這塊呢,可以查一下醫務科的工作記錄,把和他相關的糾紛和投訴整理出來。”

羅飛點點頭:“那就麻煩你們盡快查一下。”

肖嘉麟安排了一名叫作譚靜的科員著手此事,自己又接著說道:“一般產生糾紛之後,對方都會提出經濟賠償的要求,不過因此就綁架殺人也太誇張了吧。其實大部分的糾紛責任並不在我們醫護方,很多病人的素質特別差,既不懂醫療方面的知識,又很不講理。還有一些人甚至就是故意要找茬訛錢的。在我的印象中,真正因為李俊松的責任而產生的糾紛好像就是兩起。一起就是王鈺死亡的事,還有一起是個誤診。”

羅飛敏感地問道:“誤診那事是什麽情況?”

肖嘉麟說了句:“那事肯定和案子沒關系的……”

“和案子有沒有關系應該由警方來判斷。”羅飛提醒對方,“你只要把事情的經過告訴我們就行了。”

“好吧。”肖嘉麟攤了攤手,然後開始講述,“被誤診的那個人叫許明普,男的,五十來歲。半年前因為尿血到腎臟科做的檢查,那天給他看病的門診醫生就是李俊松。當時李俊松給出的診斷結論是尿路感染,簡單地開了點消炎藥就打發病人回去了。後來許明普的症狀持續惡化,不久前他又去紅山醫院做了一次檢查,結果發現得了腎癌,而且已經是晚期了。”

“也就是說,當初尿血的時候其實就是癌症,但李俊松卻沒有查出來。結果拖延了半年,病情已經惡化到無法挽回的地步了。”

“是這個意思。”

“那李俊松的責任很嚴重啊?”

“確實嚴重,而且很難理解。腎癌的診斷主要依靠影像學的檢查,符合率高達90%以上。當初檢查的時候特意拍了X光,底片現在也能查到,腫瘤陰影非常明顯。按理說只要醫生看到了這張X光片,就不該出現誤診的情況,更何況是李俊松這樣的腎臟專家。”說到這裏肖嘉麟停頓了片刻,轉了種語氣又道,“我甚至懷疑,這次誤診是李俊松故意為之。”

“故意誤診?為什麽?”

“那時候王景碩不是正跟醫院鬧嗎?那會兒院方已經作出決定了,要李俊松出面承擔責任,滿足對方的賠償要求,否則就將他解聘。沒準李俊松就是因為這個心生怨恨,所以故意誤診,給院方制造麻煩。”

通過誤診來報復院方?可是出了這種事情,病人最怨恨的對象還是做診斷的醫生吧。以李俊松的懦弱性格,他有膽子使出這樣的手段嗎?羅飛對此深表懷疑。可是按照肖嘉麟的說法,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又太難理解了。

會不會是精神上受到的壓力太大,恍惚之間才造成了如此嚴重的誤診?因為李俊松已經遇害,這些猜測恐怕也難以核實了。不過羅飛此刻更關心的倒是病人的反應。

“那個病人,叫許明普是吧?他有沒有到你們這邊鬧過事呢?”

“當然鬧過。他的情緒很激動的,不過也能理解,畢竟是人命關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