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詩歌與巫術(第4/4頁)



  “兇手為男性,感覺和常人不同,不懂得後悔,不知道放棄。他對上層社會人士、富人和白領存在很強烈的仇恨。這從他總是選擇有身份的人下手,就可以看出來。以兇手作案的計劃性和膽大程度,他應該在30歲至45歲之間,強壯,有極強的自我控制力……”

  話還沒說完,薛蓉蓉便插嘴,提出反對意見,“按照你的說法,如果兇手有仇富心理,那麽他為什麽不選擇更富有的人下手呢?從第二被害人身上,我可看不出他有錢。”

  第二被害人,就是昨晚遇害的楊瑞星。由於現場沒有發現證件,附近居民也不認識,警方還不確定他的身份。

  薛蓉蓉本以為麥濤會立刻反駁,沒想到他只是笑笑,“薛隊長問得對,關於這個問題,我還沒弄清楚。”

  正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自己憑空揮了拳頭,對方卻只是笑笑,並不把她當作對手,薛蓉蓉反倒吃了啞巴虧,沒再說話。

  “為什麽不對富翁,而是只對公司部門領導下手,現在還是個未解之謎。不過這同時也給了我一個提示,兇手看上的,並不只是錢。從陶曉薇一案中就可以看出,她的提包裏有車鑰匙,而拿到鑰匙的兇手,卻並沒有把車子開走,所以……”

  “那也許是因為他不會開車。”又有人質疑。

  “對,這當然也是一種可能。甚至是他可能擔心,車子太過招搖,讓自己被抓住。但是有一個有趣的事情是,陶曉薇的工作證尚在,可第二受害者的工作證卻不在了。這很奇怪,從公司離開之後,被害人還穿著工作用的黑西服,那麽他的胸卡很可能也在身上。但是兇手卻把它拿走了。我的意思是,兇手不僅帶走了財物,也順便帶走了死者的身份。”

  這一番話,出自艾蓮的提醒。

  雖然那首翻譯過來的歐洲詩歌,並不好聽,但是其中有這樣的幾句:“你的財富、華服、錢幣和珠寶,你的房屋和土地,必將受到新主人的照耀。”

  在歌謠裏,這個新主人也許是死神,但在本案中,倒是與兇手的所作所為有些貼切。

  值得注意的是,“照耀”這個詞,格外刺眼。

  因此,麥濤才大膽地推斷:兇手要的,並不是富人的財富;也許他真正的目的,是死者的身份!

  這話一出,會議室裏像開了鍋,沸沸揚揚。

  一個人,又如何獲得別人的身份呢?兇手到底想要得到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