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這世界不美 第三十三章 自投羅網(第3/4頁)



  “可以這麽說警官,不過,這和你們要查的案子沒有關系也說不定。”

  “那麽,現在解剖的這具屍體……”

  “啊,我給你看一下結果吧。嗯……屍體身中三槍,這一點和以前面具殺手殺人不同,我認為第一槍打中左腿大腿內側大動脈,如果放著不管的話,過不了多久他也會死的;第二次命中左手,這讓我有些納悶,殺手似乎是要阻止他做些什麽;第三槍打在胸部,位置和以前差不多,正是這一槍提前的結束了他的生命。從檢驗結果來看,這三槍沒有多大的時間間隔,很可能就是在一分鐘之內完成的,還都是不超過五碼的近距離射擊。此人準確的死亡時間是在昨天夜裏十點四十分到十一點十分之間。子彈給弗萊德了,你還有什麽想知道的嗎?”

  “啊,屍體的生殖器……”

  “噢,同樣的刀口,同樣是死後被人割去,這一點和前兩男具屍是一樣的,但是那具水中棄屍顯得格格不入,它是活著的時候被槍擊中下體的。另外,殺人的武器也不同,後來的兩個人都是被。28手槍擊中的,關於這個是還是聽聽弗萊德的意見吧。”

  十一點前後,和消防局報告的失火時間那麽接近,這裏會有著什麽聯系呢。

  “警官,你已經欠我五次喝酒了,今天不能再……”弗萊德注意到薩姆蘭熬得通紅的眼睛,也就說不下去了,“啊,先說說筆跡吧,和之前的面具留言是完全一樣的,當然第五具屍體身上你們沒能發現留言,我也無從鑒定了。關於子彈,和第五具屍體一樣都是。28口徑,而且,我覺得可能加了消音器,警官。子彈在槍管內的行進路線稍微長了一點就是原因。”

  長了一點——消聲器——沒有人報告任何異常,這兩起發生在昨夜的事件有這麽多的重合點嗎?

  薩姆蘭還注意到屍體發現地和出現順序,與原來的顯著差別是不再遵循性別原則,他們連續發現兩具男性屍體,不知道是不是女性屍體沒被找到。屍體被丟棄的地方也偏離了保羅。佩頓估計的位置,但是還是在遠離城市的地方,因為那個殺手住在城市中部的推論依然可以成立。使他費解的是,第四具屍體出現後的十天,有人寫下了“面具即將歸來”的留言,而隔開了第五具沒留言的屍體,在第六具屍體上又出現了“面具回來了”,這到底是怎麽回事?瓊斯說過,那麽熟練剝取臉皮的手法不可能出自其他的人,到底這兩具屍體在什麽情況下被殺死的呢?

  瓊斯忙完了手頭的工作,立刻想起戈夫借錢一事,他向家裏打了電話,先是解釋了昨晚上為什麽沒回家,而後又提出叫女兒送五千塊錢來急用。戈夫拿到了錢就急急忙忙打車來到了沃勒診所。醫生看著他有些睏頓的神情,猜他一定還沒有休息。戈夫就給他形容今天早上發現屍體,又回到警局解剖的事。醫生聽著聽著眉頭越鎖越深,他在想幾天前的紅燈區縱火案。在那次縱火案中,警方的一名線人失蹤了;這次的失火事件發生的同時,又有一個人被面具殺死了,這該怎麽解釋。縱火可以算是最好的掩蓋血跡的辦法了,任何仔細的擦拭都會因為殘留的蛋白質經過發光氨的檢驗而露出馬腳,焚燒則會把所有蛋白質痕跡一筆抹殺。為什麽要放火,為什麽?為的是要消除作案痕跡,為的是讓人不注意真正的犯罪現場!

  血跡?是血跡!薩姆蘭突然警醒,是的,罪犯為的是掩蓋血跡,這一次和上一次雷恩的消失出自同一原理。警官開車又回到了失火現場。

  在這次大火中被燒得最嚴重的是一條小巷,巷口不遠處的一家小賣店只剩了黑黢黢的一半。如果推理是正確的,那麽這裏就該是兇殺現場。為什麽被害人會來到這裏呢,在這裏做了些什麽,他和殺手一起來的嗎?不,不像,這不是殺手的一貫風格,這短時間晚上雖然不會有什麽人,但是還是不能保證絕對安全,那麽,為什麽會選擇這裏呢?一種可能的解釋是殺手沒辦法,只能在這裏殺人,那麽為什麽要開三槍……或許他沒有機會像前幾次那樣一槍斃命,還是另有原因?薩姆蘭踏著焦黑的地面來回來去地踱著步。被害人為什麽會來這裏……打火機……也許,他是要買一個打火機……但是,店主人之前說他很早就關了門……他沒有買到打火機,但是他很想抽煙,想抽煙……這個時候,殺手追了上來,近距離射擊他的腿部……然後他站不穩了……坐在地上,這有可能,他沒有直接殺死他,叫他活了幾十秒,這是為什麽……他想看看他痛苦的樣子?不,不可能,那還不如活著割下他的生殖器更痛苦,他這麽做是有其他原因的,那是什麽……對了,他開槍打了他的左手……他要拿什麽東西,還是已經拿起了……第三槍才殺死了他……這才是面具的風格……他之前沒有這麽做……這麽短的時間內,他能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