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30.蒼蠅

  “警官,我對你們這個地方的氣候真有點兒好奇,”高爾夫對著坐在前面駕駛位的薩姆蘭說,“你們這裏一下雨,氣溫就會很低,但是晴朗的時候,就有足夠蒼蠅產卵的溫度。”

  “嗯,我們這裏晚上也是比較涼的,高爾夫先生只穿那麽一點……”

  “哈哈,你看我這麽胖,不會有事的。”

  “高爾夫先生,我倒是有點兒好奇,不知道該不該問。你是什麽時候認識那位很像沃勒醫生的人呢?”

  “噢,這可早了,十年前吧。我去日本看望一位名叫井上的先生,他曾是我的學生。碰巧那時候,井上先生和一位中國女士訂了婚。女方的家人堅持要在中國舉行婚禮,我的假期又還沒有結束,所以也就跟去了,就是在那時候認識那個叫做艾蓮的年輕人,他可是個有趣的小夥子,我吃過他親手包的餃子呢。”

  “你說他原來叫艾蓮嗎?那應該就是一個人了。”

  “噢?警官,你也是很早就認識他了嗎?”

  “不,最近才見面的,一位英國朋友說起過他。”

  “哈哈,我想想,那個人是不是叫什麽,嗯……鮑.皮,皮……”

  “是保羅.佩頓,你也認識他?”

  “對對,是保羅,我不認識,是艾蓮也就是你口中的賽斯.沃勒說起的。很可惜,我去中國的時候,那個犯罪學家剛剛離開,無緣見面呢。”

  “那麽你是怎麽認識沃勒醫生的呢?”

  “朋友的介紹,那個時候他剛剛幫助警方解決了兩起刑事案件。我也聽了他對案件的分析,真是精妙得很呢。他談吐幽默,對昆蟲和法醫也都有了解,我們就很快成為朋友啦。”

  “噢,我們到了。”

  在兩位警員打起大燈的照耀下,三個人先去看了屍體掩埋地。屍體掩埋得似乎很淺。蓋在臉部的一層浮土被扒開了,露出猙獰發青的面部。面部一大塊肌肉剝落,連並一些肌纖維落在一邊——這當然不是面具殺手做的,兩個受到驚嚇的年輕人報告他們曾經看到野狗。

  薩姆蘭馬上發現有一些不對勁的地方,屍體的腳部也露了出來。兩只腳幾乎都只剩下骨頭,左腳背的趾骨上還有一點殘留的皮膚。

  “薩姆,這好像不太正常。”瓊斯也注意到了這一點,高爾夫正在一邊,小心地挖掘周圍的土壤,裝進他隨身攜帶的小瓶裏。

  “是啊,按理說,是野狗最先發現了屍體。它啃食了屍體的腳部。按順序應該拽著死屍把他往外拖。屍體埋得這麽淺,應該不難做到才對。為什麽要先挖掘屍體的頭部呢?”

  “除非屍體的頭部本來就露在外面。但如果那樣,野狗為什麽會先吃腳部呢,看來有可能這兩個部位都被放在了外面。”

  薩姆蘭不做聲,他在想這有什麽意義。

  隨後的挖掘工作解釋了這個疑問,屍體的軀體部分實際被掩埋得相當深。而且軀體上方的土壤也有被野狗拋掘的痕跡,但它似乎中途放棄了。屍體被取出時呈弓形,它被像一個駝背人一樣塞進了這個只有一米長的坑裏。屍體的末端完全裸露在外,也就成了最先被肉食性動物發現的部位。臉部似乎還蓋著淺淺的土壤,在屍體頭部周圍發現的散亂土壤似乎證明了這一點。野狗在發現身體部分不易被發掘之後,轉而對著臉部展開了它的攻勢。屍體的腳部發現了一些蛆,但是,它們實在是太小了,高爾夫無法用肉眼分辨它們是哪一種蠅的幼蟲。再者肌肉被野狗啃食得只剩下一丁點兒,發現的幼蟲不過幾條而已。但是屍體頭部就大不一樣了,那裏有不少大個的蛆蟲還有一些蠅卵。高爾夫將它們小心的裝好。至於為什麽要露出屍體的兩端,這個問題懸而未決。

  “你們這麽晚在公路邊幹什麽?”薩姆蘭看到了拖車和工程車,就決定先問問那兩個年輕人。

  “警官先生,你也看到了,我們的車拋了錨。實在是沒辦法。”

  “然後你們就走進樹林?”

  “她,噢,我女朋友聞到了很難聞的氣味,我想去過看一看,誰知道是屍體,不然打死我也不會去的。”

  這倒是,多虧了他們才能發現這具屍體。

  “薩姆蘭警官,屍體身長六英尺,胸部有槍傷。”

  “胸部?”薩姆蘭驚訝地張大了嘴,“你說胸部?”

  “是的,左胸部靠近心臟的部位。”

  薩姆蘭幾乎是欣喜若狂了,這會不會就是他們怎麽也找不到的那個迪亞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