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刺殺基因

那人很喜歡自己精心繪制的面具,他愛稱它為“屍鬼”——屍象征著死亡,而鬼意味著人類對未知的恐懼。當他戴上它的時候,仿佛自己就化身為活生生的屍鬼,要攫取他人恐懼的靈魂。然而今夜他情緒不佳,面頰正中一拳,屍鬼的面具下有說不清的痛楚。也許那一拳也掃到了他的鼻梁,使得面具下的那雙眼流下了淚。淚水自然不會浪費在他的受害人身上,不過卻有一點點是為背叛者而流。他藏身於棒子地裏,一邊不斷地移動著,一邊打量著遠處谷倉裏那個揍過他的男人。那男人是誰?這個念頭止不住地往外冒。黑暗中,他也沒能看清那人的面貌,只覺得似曾相識。警察嗎?不會的,警察在這個時候肯定會掏出槍來,而且警察也不會孤身一人行動。那麽,合理的解釋便只有一個了——這是背叛者找來的人,很可能就是那個心理中心的工作人員,甚至幹脆就是上電視的那家夥……哦,屍鬼想,這可真是膽大包天了!或許那家夥的性格裏有些和自己相同的成分呢!屍鬼想到這裏就有些想笑,可酸溜溜的鼻子讓他笑不出來。他能堅持多久呢?這是一個新的問題。屍鬼想,肩頭那一下插得可不算淺呢,如果在這裏耗下去,說不好鹿死誰手。

不過那家夥報警了。哦,這事可是比較為難了。警察趕到這裏最快也需要十幾分鐘吧?這倒不是問題,在一片棒子地裏,自己有的是逃之夭夭的機會。可是不遠處,自己藏匿的車子只怕就要曝光,警察靈敏的鼻子會順著這條線索很快地找上門來。這不行!他想,這樣可不行,便放棄了幹掉敵人的念頭,悻悻地穿梭於棒子地,回到了自己的車裏。他的車子停放在大路的第一個路口往下的不遠處,他一腳發動了車子,並沒有摘下屍鬼面具。他喜歡戴著這玩意兒,就像它的思維可以融入他的思維似的。艾西這樣的襲擊者,說到底終究是個外人,即便他是警察又怎樣?不不,這是不值得防範的家夥。他終究算是個外人,這一夜的小插曲,他看不清對手,對手自然更不看清自己。他沒掌握什麽了不起的線索,因此自己也不用害怕。真正要命的是,因為對手的出現,他逐漸明白了一個問題——自己被人背叛了,而且是至親的背叛。為這事,他甚至感到了痛苦。關於背叛,他回憶著,也許自己了解的比別人要多得多。首先是來源於他的生物學專業。記得老師講過,人體DNA內含有一種叫作刺殺基因的東西。刺殺基因的誕生,科學家至今還不太確定,但它真的存在,並且很好理解。像人類這樣構成非常復雜的生命體,都會因各種原因導致自己的DNA和基因鏈出現問題。而刺殺基因所擔負的使命,就是吞噬和消滅這些變異的基因。然而它自己其實也是個變異體。因此,刺殺行為本身算得上是利己和利他的結合體,一個“自私”殺戮的執行者。然而刺殺基因所面對的問題是,通常它需要面對的是一個或多個對手,而自身的數量卻很有限。謀反者,他想,像歷史上所有的陰謀者一樣,為了使陰謀成功,且避免自身遭遇不幸,就要糾集更多的人來實施陰謀——一個或更多的人負責暗殺,一個或更多的人負責保證安全脫身。在人類政治中,眾多謀反者需要做的,是攻克君主的保護防線並防範事後的報復。

然而涉及謀反的人越多,就越容易發生致命的錯誤。比較大的密謀幾乎都是以失敗告終,原因就在於謀反尚未付諸行動就已泄密。告密者常常因為“不忠誠”或者“沒有判斷力”而泄露了計劃。參加謀反的某個人可能會盤算著自己告密後能得到什麽,或者是在無意間把這件事情告訴了他的女友或者男人,或者其他一些親近的人。就如蒂姆納斯,他與菲拉塔斯和其他一些人一起圖謀殺害亞歷山大大帝,他把自己的密謀告訴了他喜歡的一個男孩尼克馬修斯,隨後這個男孩對他哥哥賽巴裏納斯講了,而後者則告訴了國王。背叛,啊,陰謀!屍鬼這時候感到非常難過:我那麽信任你,把什麽都告訴你了,而你所做的,竟然是告密和背叛!我都不曾背叛過你啊!他死命地撚動著方向盤,方向盤發出吱吱的響聲。

難過總是要過去的,剩下的就是重新考慮行動方式。

一個優秀的刺殺基因,一個幹脆的行動主義者,是不能帶著後顧之憂去完成任務的。

屍鬼心想,我可是給了你足夠多的機會、足夠多的理由來證明你的背叛,而今對手的出現使我的懷疑確信無疑啊,那我還等什麽呢?的確,屍鬼懷疑遭到了背叛,並非毫無理由。

而且背叛者正是他的親哥哥,也就是在艾西的心理中心舉報有人將要行兇未果,隨即劫持前台小姐的那個小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