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結局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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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為實,龍天翼。每個人都給自己建立了遊戲的存档,當我制造的假新聞播出之後,這六個玩家同時調取這個存档,迫使這場爭奪遺產的遊戲,回到了原先的起點。”馬蓋瑞關上會客室的門。

沒有人說話。那六個兄妹在警察的眼皮下坐在沙發上,動也不動。

馬蓋瑞給我搬來一張凳子,隨後站在會客室中間,對著在座的人說:“為了方便各位的理解,我將真實的七位繼承人用A來表示,那些死去的冒牌貨用B來代替。‘龍天翼’和‘雷可華’是兩個名字,所以不必更改。”他態度坦然地說,“各位,在我來這兒之前,龍先生曾向我描述過發生在這兒的每個細節。這當中包括兩件事:第一,七間臥室的床頭燈都裝有竊聽器;第二,死者劉振國B的身上也有竊聽器。起初龍天翼認為,這些臥室內的竊聽裝置均出自張爵明之手,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沒有一個竊聽器與這位保鏢有關。”

“除了保鏢,還會有誰設置竊聽器?龍天翼認為,在吃飯時有人坐在‘大哥’身邊,趁其不備裝上竊聽器。可是我要說,劉振國B在之前的飯局上,都與眾人保持了一定的距離,沒人會料到他會在晚飯與大家同坐一桌。這是個不可預料的因素,所以那枚方形竊聽器並非在用餐時放置。而後期的時間內,唯一與劉振國B見面的人是龍天翼,既然這件事與龍天翼無關,那麽這枚竊聽器必然由劉振國B自己放置。”

馬蓋瑞看著眾人,“我們都知道竊聽器的用途。舉例來說,我口袋裏裝有竊聽器,那麽在另一方就有人聽見我在這兒的談話。在張爵明刺殺劉振國B之後,從其身上找到竊聽器,由此我們不難發現,這個另一方如果是劉振國B的話,就變得很不合理,因為附在身上的竊聽裝置絕對不是給自己聽的。那麽,會是張爵明嗎?答案同樣是‘不’!我們先假定床頭燈的竊聽器與保鏢有關,如此一來,保鏢就會知道劉振國B的行動。若是劉振國B把竊聽器放在自己身上,另一方的張爵明必定會知道。為什麽?因為竊聽器在裝置完畢後,要經過試音這道程序。因此,兩種不同型號的竊聽器,與張爵明沒有任何的關系。”

“清楚這一點,我們不禁要想,監聽劉振國B的人究竟是誰?當劉振國B來到莊園時,他的話就很少,談話最多的一次就是與龍天翼聊天。在其因迷藥昏倒在地之前,劉振國B努力說出了‘雷可華’這個名字,這是龍天翼當時的假身份。通過他的身上裝有竊聽器,我們自然可以知道,這是在告訴另一方,陷害他的人叫‘雷可華’。通過這一點,我們很快就能了解,劉振國B此次來莊園不是拿遺產這麽簡單,他是帶著目的來的。”馬蓋瑞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進了莊園後,劉振國B就成為身價上億的人,這樣一個角色居然還受別人指控,自然引起了我的興趣。當我聽說龍天翼當初來莊園僅僅是個替身時,我不由萌生這樣的想法,劉振國B也個替身。這樣一來,事情就變得合理了。龍天翼的老板是雷可華,而這操控劉振國B的另一方玩家,就是大家現在所看到的劉振國A先生。”

“當然,這在當時對我來說不過是個初步的設想罷了。殺害張爵明和雷可華的兇手是左撇子,龍天翼把矛頭指向那位律師,因為他也是個左撇子。問題是,劉熙晨律師在新聞發布會結束後就沒再回到莊園,這位律師搭上了去韓國的飛機已經離開了。既然他要離開,就不會再參與這些殺人的勾當,畢竟誰都想無事一身輕。如果兇手不是劉律師,又會是誰?劉振國B在臨死之前,報出了‘雷可華’的名字,這正好與雷可華的死相對應。同樣,在這七位繼承人當中,唯一能與保鏢抗衡的人,也只剩下劉振國B。可是他已經死了,難道死人會復活?當然不會。但所有涉案人員中,能和保鏢一決高下的人確實只有劉振國。看看沙發上的這個人吧,殺死保鏢父子的人,就是現在坐在我們面前的、真正的劉振國先生。由此一來,這樁命案正好與我先前的設想吻合,之前的劉振國B只是個替身罷了。”

“我們再來說說另外幾個竊聽器。七個替身來到莊園後被安排了房間,七人一起遊覽莊園。當天下午,只有三個人回到了自己的房間,剩下四人玩起了卡丁賽車。所以,裝置竊聽器的不會是這四位,也不可能是三個回房間的人。回屋的三人分別是劉振國B、方志凱B、以及潘少強A——我用了A,也就是真正的潘少強。因為老三是個很特別的角色,所以關於他的事,我待會兒再細說。這三人中,要是有誰想裝上竊聽器,最多也只能在五個房間下手,因為另外兩間房都有人。通過竊聽器擺在七間房這一點,我很快就想到,它很可能是在七人進莊園之前被放好的。在七位繼承者來以前,可以提前進莊園的都有什麽人?雷宇國、雷宇國的醫生、劉熙晨、張爵明、楊利民以及一些工人。這件事不可能與工人有關,因為在七位少爺、小姐來這兒之前,他們並不清楚管家會安排哪七間房。不錯,他們可以問管家,但他們畢竟是下人,而管家楊利民如龍天翼所說,是個很勢利的人,管家不會和下人說這種事,所以,工人和廚師直接排除。”